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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第五皇路飛醬

    理論上不行,實際上路上大部分都是輔警,你要是糾結這個點他電臺或者電話喊正式工過來,結果一樣的,還浪費你自己時間

  • 2 # 一心唯公

    輔警沒有執法權,只能是配合正式的執法人員執法,或者做一些輔助工作。

    不管是公安幹警,還是交通警察,都明確要求,必須是正式在編在崗的執法人員才能上路執法。輔警可以配合正式警察執法,也就是一名正式執法人員,帶領一名或者若干名輔警人員,上路查處交通違法行為,依法扣除車輛。

    由於基層公安機關,包括交警部門,使用的正式政法專項編制較少,無法滿足業務工作需要。只能由地方政府部門招收大量的輔助執法人員,甚至是事業編制的輔輔助人員,參與執法工作。這些由政府統一供養的輔助人員,雖然有的甚至使用的是正規的事業編制,但是沒有經過專門培養與訓練,沒有執法資質,不能承擔刑事執法或者民事、交通執法。

    輔警人員執法,一方面是不能保證執法質量,不是專業人員,業務素質不高,容易產生諸多問題;另一方面,在執法過程中出現矛盾糾紛,輔警人員會因為身份問題、執法資質問題,在行政訴訟中處於絕對的劣勢,後患無窮。

    行政執法改革,已經明確要求全面清退執法隊伍中的臨時人員,嚴禁輔助人員執法,堵死了行政執法的漏洞。今後,正規的執法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具備相應的執法資格。執法人員實行資格管理,要想取得執法資格,必須是在編在崗的公務員,或者是參公人員,進一步提高了執法隊伍的素質,規範了執法行為。

  • 3 # 流雷電

    按照規定,輔警屬於編外人員,是不具備執法權的。但是輔警是可以對違停車輛進行拍攝取證、

    貼違法行為告知單的,但不能出具“處罰通知書”,因為按照公安部門的解釋,貼罰單是一種告知行為,並不是具體的執法行為。

    在中國,因為基層警力的嚴重不足,在編制不能增加的情況下,為了更好地維護社會治安,各地公安機關根據工作實際需要招聘了大量的輔警,為公安機關日常運轉和警務活動提供輔助支援。

    輔警的定位是協助公安機關執法崗位人民警察開展下列執法執勤和其他勤務活動,是不具備單獨執法權的。但中國目前的現狀是“輔警什麼都不能做、卻什麼都要做”,因此各地都可以看到輔警獨自疏導交通、查糾交通違章、張貼罰單等,也受到一些群眾的質疑,這也讓廣大輔警同志很是委屈。

    不過,為了充分發揮輔警在維護社會治安、打擊違法犯罪和服務人民群眾等方面的作用,目前已經有一些地方透過立法嘗試給輔警一定的權力。

  • 4 # 旺旺拉拉隊

    輔警可以查車並貼罰單,現在就連城管都可以貼罰單!理由是違停拍照交警稽核。

    盤查車輛,可以在有警察在場時盤查車輛,發現有非法行為的叫警察來執法,在輔警盤查車輛時,只要有警察陪同,不配合輔警接受盤查的,屬於妨礙公務罪。

  • 5 # 粵幫說編制

    只要見到自己車上有告知單,就證明已因違法停車被交警拍照了,及時到告知單上寫的地點處理違法即可。

    輔警到底有沒有權力貼違停告知單?

    輔警不具備執法主體資格,沒有盤查、處罰、採取強制措施等權力,但可以協助交警開展執法工作,比如查處違停,幫助交警張貼違停告知單等。

    全國多地已經出臺相關輔警管理辦法,明確規定了,貼罰單是一種告知行為,是輔警的職務行為,當然交通違法處理的後端工作還是由民警完成,但這也意味著交通輔警有權力對交通違法行為進行告知(貼罰單)。

    收到違法停車告知單怎麼處理?

    違法停車告知單本身就起著告知的作用,只要見到自己車上有告知單,就證明已因違法停車被交警拍照了,及時到告知單上寫的地點處理違法即可。

    提示:有時違法車輛很多時,交警也可以不在告知單上寫字。至於是不是假冒,車主到交警隊一問便知。

    告知單上的15日期限過了怎麼辦?

    1、交警現場開出罰單,車主需要15天內繳清罰款,否則每日按罰款數額的3%計算滯納金,滯納金不能超過罰款本金,也就是說最多隻能罰1倍的滯納金。

    2、被電子警察拍到,如果尚未打印出《公安交通管理簡易程式處罰決定書》,也就是通常所說的罰單,是不會產生滯納金的,如果駕駛員已經查詢並且打印出了告知單,那麼也需要在15天之內及時去處理繳款。超過了15天就需要繳納滯納金。

    輔警沒有執法權,只能是配合正式的執法人員執法,或者做一些輔助工作。

    不管是公安幹警,還是交通警察,都明確要求,必須是正式在編在崗的執法人員才能上路執法。輔警可以配合正式警察執法,也就是一名正式執法人員,帶領一名或者若干名輔警人員,上路查處交通違法行為,依法扣除車輛。

    由於基層公安機關,包括交警部門,使用的正式政法專項編制較少,無法滿足業務工作需要。只能由地方政府部門招收大量的輔助執法人員,甚至是事業編制的輔輔助人員,參與執法工作。這些由政府統一供養的輔助人員,雖然有的甚至使用的是正規的事業編制,但是沒有經過專門培養與訓練,沒有執法資質,不能承擔刑事執法或者民事、交通執法。

    輔警人員執法,一方面是不能保證執法質量,不是專業人員,業務素質不高,容易產生諸多問題;另一方面,在執法過程中出現矛盾糾紛,輔警人員會因為身份問題、執法資質問題,在行政訴訟中處於絕對的劣勢,後患無窮。

    行政執法改革,已經明確要求全面清退執法隊伍中的臨時人員,嚴禁輔助人員執法,堵死了行政執法的漏洞。今後,正規的執法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具備相應的執法資格。執法人員實行資格管理,要想取得執法資格,必須是在編在崗的公務員,或者是參公人員,進一步提高了執法隊伍的素質,規範了執法行為。

    提醒:常見的6種貼條情況

    1、司機在車外,遇到交警貼條

    如果你臨時停車(非特殊停車點)去洗手間回來,剛好看見交警在你車旁,你只需要迅速拉開車門,啟動車輛,把車開走就可以了。因為證據照片中,駕駛位置上有駕駛員的,是不能作為“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且駕駛人不在現場或在現場拒絕立即駛離,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行為進行處罰的。

    2、司機在車內,遇見警察貼條

    如果你坐在車裡等人遇見警察,一般他會告訴你儘快離開,或者壓根不會理你,直接去貼下一臺車。因為駕駛員在現場不能處罰。

    3、車裡有人,不是車裡有司機,挨罰

    有的是一個老太太坐在副駕駛上,有的是後座"綁"著倆兒小孩。按照法律規定,臨時停車時,應當緊靠道路右側,機動車駕駛人不得離車,上下人員或者裝卸物品後,立即駛離。遇到特殊情況,如果司機不在車內,交警就難以做到讓當事車輛立即駛離。這時,交警會先要求車上人告知司機。在告知無效情況下,就需要貼罰單了。

    4、司機在車內,還是挨罰了

    停車地點50米以內,是否有交叉路口、鐵路道口、急彎路、寬度不足4米的路、橋樑、陡坡、隧道等,或者30米以內,是否有公共汽車站、急救站、加油站、消火栓或者消防隊(站)等,如果有,你就不能停車。就算就在車裡也是罰你沒商量。

    5、現場執法,交警向你收錢

    交管部門為防止民警職務腐敗行為,一直執行著罰繳分離的政策,交警不可以現場收錢,所以遇到這種情況,完全可以拒絕。

    6、協商無效,交警執意貼條

    臨時停車交警執意貼條,你可以邊開啟手機的錄影功能告訴交警你臨時停了一下現在馬上離開。如果交警仍然執意貼條,那麼這段錄影就可以作為申訴和複議證據。因為如果駕駛人在場,交警應該是指出違法行為,予以口頭警告,令駕駛人立即駛離,駕駛人只要快速駛離即可。

  • 6 # 80後小公

    輔警不具備執法資格,但現實中不乏輔警單獨上路開具貼單、鎖停車輛等行為

    輔警,是指依法履行輔助性警務職責,經費列入財政預算,由公安機關管理使用,不具有警察身份的輔助性工作人員。在中國,基層普遍警力不足,但又沒有編制用來招錄正式民警,為了彌補警力不足問題,地方政府根據相關規定招錄了大量從事輔助性警務的臨時工作人員。

    輔警按照崗位性質,分文職輔警和勤務輔警兩種。文職輔警主要從事行政管理、檔案管理、視窗服務、宣傳翻譯、資訊科技等行政技術類工作。勤務輔警主要從事治安防範、案件協理、出入境管理、交通協管、應急處突等工作。

    按規定,輔警不具備執法資格,不能獨立從事治安巡邏檢查、疏導交通、勸阻糾正交通違法行為、釆集交通違法資訊等行為,必須在正式民警帶領下才能執行。

    但實際操作中,很多地方的輔警都在相關部門和人員的默許下,獨立上路採集交通違法資訊,開具違法行為告知單(也就是貼單,不是開違法處罰決定通知,違法處罰決定通知需去處理違法時才能開具,因此貼單在公安機關看來不屬於執法行為,只是違法告知),鎖停違法車輛。而且,有的還是開單的主體,一直以來為人所質疑。

    一方面公安部門要求輔警大量介入警務活動,一方面輛警又沒有法律法規授予的相應執法權力,什麼不能做又什麼都要做,法理和現實的矛盾使得輔警執勤非常尷尬,不少輔警因此也遭受過不公待遇。如何化解這一矛盾,恐怕還需要地方政府進一步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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