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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木棉說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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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中公法考
近日,大連13歲男孩殺害11歲小女孩事件引起了網友熱評,最終以男孩收容教養3年而告終。
“案發後警方迅速行動,以最快的速度鎖定了嫌疑人。在調查方面形成了非常完整的證據鏈。目前證實,案件由蔡某某一人所為,其父母並未參與,也不知情。”
犯罪嫌疑人蔡某某因為未滿14週歲,被警方確認作案嫌疑後,曾一度被放回家,但這是因為警方收集的證據不足,衡量其收容教養必要性的工作還未完成。10月24日,經上級公安機關批准後,警方立即對蔡某某實施了收容教養,期限為三年。
10月27日,大連警方相關負責人就10歲女童被害一案做出相關回應,表示對蔡某某採取的收容教養是法律框架內最嚴厲的措施。
只是面對這樣的結果,依然讓大眾很恐慌,惡性殺害幼女,收容教養3年,3年後他才16週歲,16歲的他會是什麼樣子,會不會仇視社會,會不會再讓悲劇重演,這一切……
法律規定: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姦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姦淫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的,以強姦論,從重處罰。 像蔡某某這樣強姦未遂將受害人殺害的,應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但蔡某某卻只因差3個月才滿14週歲而逃脫刑事處罰。理論依據在於未達責任年齡的孩子缺乏是非對錯的辨認能力或控制能力,對他們的刑事懲罰沒有意義。
只是現在未成年早熟,未成年犯罪率明顯提升,越來越引起大家的關注,我們不得不重視未成年犯罪和刑事犯罪年齡的問題。
隨著社會的發展,相關法律條款也應該與時俱進。不能因為年齡小而成為惡性殺人的理由,不知道大家怎麼看?
http://www.sifalu.com/beikao/10259818.html
中國刑法目前對刑事責任年齡的規定是14週歲。根據刑法的這一規定,只有犯罪的時候年滿14週歲的人,才能依法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
隨著社會的發展,未成年人犯罪數量增多問題已經逐漸成為一種比較突出的社會現象,這種現象也已經引起高層的注意,國家相關職能部門正在研究對策。
人是有思想的動物。這是人與普通動物的不同之處。一個人的所作所為,都是在其內心思想意識的支配下作出的。犯罪者的犯罪行為,也不例外。
縱觀世界各國刑法,對於未成年人犯罪年齡的界定,基本上大同小異。絕大多數都是在10—14週歲之間。這其中,要考慮到地理因素、歷史傳統、社會生活安定因素等。
犯罪者的犯罪動因,起源於其內心的慾念。所以,真正的預防制止消滅犯罪,最好的辦法還是教育。包括家庭教育和學校教育。父母和老師的言傳身教,以身作則。刑罰只是最後的一種補救手段。
現實生活中,當我們遇到類似的危險分子時,我們應當百倍提高警惕,時刻注意危險分子的動向。我們的公安機關以及社群矯正機構和專門的司法行政機構,也應當要行動起來,積極參與綜合治理,對發現的危險分子要及時予以思想教育,進行心理干預疏導。與其家長進行溝通,共同教育引導。避免出現後期的危害社會行為。家裡有未成年孩子的,應當告誡他們要遠離危險分子,教給子女預防危險的必要方法。
如果不幸發生了,作為受害者家屬,在承受悲痛的同時,別忘記了主張自己的經濟賠償和精神損害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