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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由寶連

    別見義勇為了!誰還敢呀!在那種情況下溫涼恭儉讓一點用都沒有,採取武力方式誰能保證不被傷或傷到壞人呀!到派出所就按打架鬥毆處理。冤都冤死了。弄不好坐幾年牢一輩子就這樣完了。我總的感覺是我們現在的法律和司法是保護好人?但同時更是在鼓勵壞人。因為壞人違法成本太低。

  • 2 # 優尼克美學

    我曾經在公交站旁喝止過多人偷盜團伙偷一個女孩兒的錢包,也曾在一個騎腳踏車帶孩子的婦女過施工臨時拱橋時突然車頭倒立我伸出援手,還有開車在路口調頭時橫過馬路的一個婦女電動車倒了壓在腿上無法站起來的時候下車去幫她扶起電動車(和我同時下車施以援手的還有我後邊車下來的一個武警戰士),還有在外地的一個岔路口為一個倒在血泊中被三輪車壓著的人打報警電話。我覺得我是一個善良的人✌✌

  • 3 # 啄木鳥18871723881

    見義勇為,通俗的說:

    1,非本人利益衝突發生有效救助行,自己沒有法定救助義務的救助。

    2,對非本人利益衝突的違法和犯罪行為的阻止。自己沒有法定救助義務。與本人有法定救助義務的應為,正當防衛。

    3,公共安全犯罪行為的阻止。

    4,與己無關的公私財物,受到侵害時的阻止行為。

    如:家屬親人落水的救助視為自救行為,對其他人群救助則屬於見義勇為行為。

    阻止當犯罪份子以爆炸等不同形式違害公共安全的行為,即便與己有關,也屬見義勇為行為。

    可以看出一般情況下的救助行為,一般為好人好事行為。

    之所以提倡見義勇為行為,是為了不特定的人群在危難之中得到有效救助;阻止犯罪,以免更多人受到傷害,公私財物免於侵害。

    見義勇為行為之所以定義為"見義勇為"是因為,緊急狀態下見義勇為者置個人安危於身外的勇敢行為,不知有多少人因為見義勇為而獻出身命或殘疾,能證明這一點。

    看誰還敢"犯天下之大不違"。

    還見義勇為者一個公道,別無選擇!

    伸張正義,打擊不法犯罪,迫在眉睫。

  • 4 # 於景志

    以後不談見義勇為,傷不起啊家裡又沒礦又沒社會背景。過好自己的生活,上對的起父母下對的起妻兒足矣。至於社會責任還是交給警察和法院吧。

  • 5 # 協作精神

    我給見義勇為的定義是,無關的第三者在道德或善意的驅使下自發的對受到危險的人或事物採取積極措施加以救援,具體手段應尊重施救人當時的臨時判斷,在確保危險解除前對法律具有完全免疫力。現在的問題是見義勇為是由民法來定,刑法只定有罪或者沒罪,這就是兩條路的關係。程式也不同。個人觀點

  • 6 # 老人頭254519672

    三十多年前我抓個小偷也出過手.小偷被打倒之後受害者沒有受到損失公安也沒抓我.我很興運之今還沒坐牢.看到當今法律我是謝天謝地.那時侯把我關了大牢現在就成了老光棍了.無人關了感謝那時們法律好沒把我關起來。

  • 7 # 使用者3274151635625

    中學時代,星期天上午,到附近一條小河游泳,聽到河中呼救聲,只見兩名小學男生,水性較差,被急水衝到河中間,我二話不說,遊向河中間,左右手各拉著一位施救小學生,然後仰泳回河邊,當時,這二位小學生非常感謝我的救命之恩,齊聲說,如果不是我的施救,他兩無生還的希望,我認為,救人一命,勝造七級浮屠,值

  • 8 # 永恆13693

    本人十幾年前,在長沙瀏陽河和靳江河兩回救上來三個小朋友,一個謝字也沒聽到,以後遇到這種事我還會做,救人一命勝造七級浮屠

  • 9 # 使用者崑崙

    挎越時空的一件事,上邊來指示在你地某人涉犯罪,送到縣局來,三個人進屋,這人沒反抗。到縣城需坐火車,一個小車站,等客車到上車。火車是複線,一列貨車從西邊過來,馬上到車站。意想不到的事突發了,該人悄悄解開了繩子,猛的跑出去,想搶在火車過站時衝過去,南邊便是荒草灘,他就能逃跑了。人數不如天數,他晚了十幾秒,沒有搶在火車前越過鐵路。只好順著鐵路下方往東跑,與我一起的年紀大,體力不行,年輕的我,血氣方鋼,立既去追。追了有六百多米,他摔倒了,被我按住。冬天裡,我也直冒汗。最後按時把他送到縣局。當時沒害怕,後怕。這事也沒什麼表章,小事一樁。

  • 10 # 正義凜然907U

    這見義勇為在中國是習以為常的優秀常態表現!有優秀的見義勇為的先進集體!有見義勇為先進個人!為見義勇為犧牲的軍警和平民百姓!這是體現中華民族擁有一顆善良大愛的高尚品德之搏大仁慈!為正義之舉而奉獻了自己的一切乃至生命!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優雅轉身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