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譜是族譜強健肌體的“細胞”,所以,認真修好家譜是現代現階段新修譜牒的關鍵所在。實際上,無論我們所在的家族是否建立了修譜組織,無論原來有無舊譜,無論我們在什麼地方工作、生活,無論我們是男性族人還是女性族人,都應該首先修好自己的家譜。尚未組織修編族譜之前,族人更需要先行編修家譜。家譜國際專注於家譜編修,更自主研發了修譜王、認親app等修譜軟體,特整理了家譜編修的方法,共分為十步:
方法/步驟
1/11 分步閱讀
第一步,組建修譜組織。因家譜族人較少,組織簡單、操作簡便,一般情況下組建最多3人的組織機構即可。開始時多為1人操作,隨著族人增多,參與組織協調的族人可增加到3人左右。
2/11
第二步,確定第一任“藏譜人”。 第一任“藏譜人”是家譜編修、本家族五代左右族人中最重要的族人。他(她)擔負著三大重任:第一,確定“譜祖”;第二,統計、編輯、記錄家譜譜冊;第三,妥善儲存、續記、傳承家譜。第一任“藏譜人”必須具有三個必備條件:其一,愛親人、愛家庭、守孝道、尊祖敬宗,願意為子孫締造家譜這一“傳家之寶”;其二,具備一定文化程度,有一定文字組織能力;其三,身體健康,有一定協調、組織能力。
3/11
第三步,確定“譜祖”。 “譜祖”是家譜所記載的本家族五代左右、一百位左右族人中的第一對夫婦,他們承接著本家族上下左右的的傳承關係。“譜祖”由第一任“藏譜人”與族人共同商議確定。確定“譜祖”的一般原則為:現存在世的家族輩份最高、年齡最長的族人的祖父、曾祖、高祖、太祖中已知明確資訊的那一對。“譜祖”最好是老族譜上已有記載,沒有記載也不可強求。其次,去世的先人和在世的族人;男性族人、女性族人;不同年齡之族人均可確定為“譜祖”。
4/11
第四步,收集歷史資料。收集、分析、辨正原來本家族的族譜等資料;調查、核實家族中老人口述及其他情況;儘量豐富家族歷史資料,對涉及家族的墓碑等進行調查。
5/11
第五步,收集現實資料。發放並及時回收《xx公後裔個體人生資訊統計表(正面)》、《xx公後裔個體人生資訊統計表(背面)》二張表(正反面填寫或列印)。把所有族人均可當作傳承人填寫此二表。為了表格填寫規範,一般由“藏譜人”入戶統一填寫;或者由族人自己填寫,“藏譜人”稽核。
6/11
第六步,綜合分析資料,草擬“欄目內容(亦謂生平介紹)”。歷史資料和現實資料收集完成後,“藏譜人”要召集修譜成員,認真分析、核實資料,研究群體資訊;制定“修譜原則”;起草每個族人的“世系傳”、“生平傳記”等文字材料。
7/11
第七步,副本錄入。採用一般記錄用紙,按照家譜的“欄目內容”,對已經草擬的文字材料審查無誤後,記入家譜副本。
8/11
第八步,正本錄入。再次審查已經記錄的家譜副本,請族人中書法優秀者使用碳素筆謄寫記錄家譜正本。
第九步,珍藏與使用。家譜正本用於珍藏,放置於木質譜盒,非續記不得翻閱,翻閱必須佩戴超薄手套。家譜副本用於文化交流、宗親聯誼活動等。
9/11
10/11
第十步,續記與傳承。“藏譜人”可在族人人生資訊發生變化時,按照家譜記錄要求隨時記錄,也可每年清明節統計記錄一次,記錄內容與方法同第五步、第七步、第八步。
11/11
家譜正本與副本也可由兩位族人分別收藏,行使“藏譜人”職責。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家譜正本與副本也可同時製作兩套,分別由兩位“藏譜人”行使職責,並每年定期相互核對。
家譜是家族“傳家之寶”,每套家譜一般情況下可記錄一百年左右,記錄族人五至六代、一百人左右,可能會有三至五個“藏譜人”,務必做好交接傳承。
家譜是族譜強健肌體的“細胞”,所以,認真修好家譜是現代現階段新修譜牒的關鍵所在。實際上,無論我們所在的家族是否建立了修譜組織,無論原來有無舊譜,無論我們在什麼地方工作、生活,無論我們是男性族人還是女性族人,都應該首先修好自己的家譜。尚未組織修編族譜之前,族人更需要先行編修家譜。家譜國際專注於家譜編修,更自主研發了修譜王、認親app等修譜軟體,特整理了家譜編修的方法,共分為十步:
方法/步驟
1/11 分步閱讀
第一步,組建修譜組織。因家譜族人較少,組織簡單、操作簡便,一般情況下組建最多3人的組織機構即可。開始時多為1人操作,隨著族人增多,參與組織協調的族人可增加到3人左右。
2/11
第二步,確定第一任“藏譜人”。 第一任“藏譜人”是家譜編修、本家族五代左右族人中最重要的族人。他(她)擔負著三大重任:第一,確定“譜祖”;第二,統計、編輯、記錄家譜譜冊;第三,妥善儲存、續記、傳承家譜。第一任“藏譜人”必須具有三個必備條件:其一,愛親人、愛家庭、守孝道、尊祖敬宗,願意為子孫締造家譜這一“傳家之寶”;其二,具備一定文化程度,有一定文字組織能力;其三,身體健康,有一定協調、組織能力。
3/11
第三步,確定“譜祖”。 “譜祖”是家譜所記載的本家族五代左右、一百位左右族人中的第一對夫婦,他們承接著本家族上下左右的的傳承關係。“譜祖”由第一任“藏譜人”與族人共同商議確定。確定“譜祖”的一般原則為:現存在世的家族輩份最高、年齡最長的族人的祖父、曾祖、高祖、太祖中已知明確資訊的那一對。“譜祖”最好是老族譜上已有記載,沒有記載也不可強求。其次,去世的先人和在世的族人;男性族人、女性族人;不同年齡之族人均可確定為“譜祖”。
4/11
第四步,收集歷史資料。收集、分析、辨正原來本家族的族譜等資料;調查、核實家族中老人口述及其他情況;儘量豐富家族歷史資料,對涉及家族的墓碑等進行調查。
5/11
第五步,收集現實資料。發放並及時回收《xx公後裔個體人生資訊統計表(正面)》、《xx公後裔個體人生資訊統計表(背面)》二張表(正反面填寫或列印)。把所有族人均可當作傳承人填寫此二表。為了表格填寫規範,一般由“藏譜人”入戶統一填寫;或者由族人自己填寫,“藏譜人”稽核。
6/11
第六步,綜合分析資料,草擬“欄目內容(亦謂生平介紹)”。歷史資料和現實資料收集完成後,“藏譜人”要召集修譜成員,認真分析、核實資料,研究群體資訊;制定“修譜原則”;起草每個族人的“世系傳”、“生平傳記”等文字材料。
7/11
第七步,副本錄入。採用一般記錄用紙,按照家譜的“欄目內容”,對已經草擬的文字材料審查無誤後,記入家譜副本。
8/11
第八步,正本錄入。再次審查已經記錄的家譜副本,請族人中書法優秀者使用碳素筆謄寫記錄家譜正本。
第九步,珍藏與使用。家譜正本用於珍藏,放置於木質譜盒,非續記不得翻閱,翻閱必須佩戴超薄手套。家譜副本用於文化交流、宗親聯誼活動等。
9/11
第九步,珍藏與使用。家譜正本用於珍藏,放置於木質譜盒,非續記不得翻閱,翻閱必須佩戴超薄手套。家譜副本用於文化交流、宗親聯誼活動等。
10/11
第十步,續記與傳承。“藏譜人”可在族人人生資訊發生變化時,按照家譜記錄要求隨時記錄,也可每年清明節統計記錄一次,記錄內容與方法同第五步、第七步、第八步。
11/11
家譜正本與副本也可由兩位族人分別收藏,行使“藏譜人”職責。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家譜正本與副本也可同時製作兩套,分別由兩位“藏譜人”行使職責,並每年定期相互核對。
家譜是家族“傳家之寶”,每套家譜一般情況下可記錄一百年左右,記錄族人五至六代、一百人左右,可能會有三至五個“藏譜人”,務必做好交接傳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