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順順順然

    錯換人生28年,無論是意外還是人為,都是命運的按排;如果老天不成全,想換也是換不成的。

    1992年6月15~16日河南大學淮河醫院,有兩個寶寶男嬰先後出生,體重分別3500克和3200克。父母歡天喜地抱著寶寶各自出了院。

    2020年3月住在江西九江的寶寶姚策被查出重病Cα症;母親許敏心急如焚,欲割肝救兒;於是一場錯換人生28年的風波拉開了序幕。

    經過千辛萬苦,許敏終於在河南駐馬店,找到了親生寶寶郭威;郭威是當地一名民警,已成家立業,上有一個智障的姐姐。

    當年出生的寶寶,人生的軌跡歷程28年,無論再怎麼拉也很難拉回來;寶寶同養父母培養的感情無比深厚,如今都娶妻生子為人父了。

    左為郭威夫婦家,右為姚策家;是命運和緣分讓兩家人坐到了一起。如今除了將錯就錯,還有什麼方法將錯換的人生換回來?

    有些錯是可以改正的,但有些錯已經失去改正的時機;當年的寶寶,如今寶寶的寶寶都很大;根本回不去。

    父母的血緣關係可以認,但父母的親情關係(感情深厚度)是靠一點一滴培養出來的。

  • 2 # 裂璺君

    真相是什麼根本不重要,許女士也不應該去尋找真相去追究,這不是縱容惡人,而是根本沒有意義。

    首先,無論當年的真相是什麼,都不可能得到實證了,我們只能推理、猜測,但不可能有直接的證據來證明,不管到哪個部門介入調查,28年了,都無法還原真相了,除非郭威的養母親口承認;

    其次,哪怕郭威的養母承認了,實錘了,根據中國現有法律也過了追述時效了,郭威的養母也不會受到任何懲罰。而郭威也不可能因為這個事情和自己的養父母斷絕關係,28年的親情是割捨不斷的,不過就是過去是開開心心和自己養父母在一起,以後是心情複雜地和自己養父母一起生活,除了添堵,別無用處;

    再說姚策,這孩子年紀輕輕得了肝病已經很可憐了,又得知自己非父母親生,已經是雙重打擊,難道非要再告訴他你親生父母就是嫌棄你故意不要你的才肯罷休嗎?網友對姚策發文力挺生母表示不滿,覺得這是對不起養母許女士,難道非要他承認自己是被遺棄的那一個,對親生父母嫉惡如仇才算對得起養母嗎?

    真相早已無法追究,到這個時候即便是真的不小心抱錯也沒有辦法證明,大眾似乎都在等著姚策生母杜女士“自首”,畢竟她說自己沒換沒人相信,但她要是說自己換了大家肯定馬上就相信了並且認為這就是真相。但這個“真相”對誰都不友好。

    許女士也好,網友也好,都真的不要再追究了,大家想要一個什麼樣的結果呢?想看到郭威和養父母反目成仇?還是想看到姚策對親生父母恨之入骨?就算杜女士是故意的她被罵被恨都是活該,但這兩個孩子不可憐嗎,讓他們去恨自己的養父母或親生父母對他們不是一種折磨嗎?

    真相早就不重要了,就當孩子是抱錯的,兩家以後做個親戚,共同幫助姚策治病,逢年過節互相走動一下看望自己的親生父母,孩子兩邊都叫爸媽就是了,兩家父母就當自己多了個兒子。

  • 3 # 爍爍粑粑

    有些事需要刨根問底弄個水落石出。

    然而有些事情需要睜一隻眼閉一隻眼,難得糊度的處理,比如這件“錯換人生28年”的事就需要當筆糊塗賬來算。

    首先,這是一筆長達28年的感情債,雙方錯換父母,如果沒有姚策肝病,他們可能一輩子都不會知道“非血緣”關係的這件事,依舊幸福的生活著。

    現在你要探究真相,能追回什麼?感情?還是賠償?

    感情,看著28歲的郭威,雖是許母的親生骨肉,但是卻很陌生,他的生活習慣,性格特點,興趣愛好等等,許都不知道,都不瞭解,因此追回感情是不可能的事兒,知道慢慢培養,同樣姚策也是這樣的感覺。

    賠償,雙方都抱錯了,怎麼賠償誰賠償誰?就是包青天在世,也會頭大。

    若是追究醫院的責任,說實話,28年了,依照當年的科技條件,有沒有監控,你找誰去?估計當時醫院護士都退休了,你找誰?

    倘若發現是姚策的親身父母故意為之,你叫已經身患肝癌的的他,該怎麼面對人生,自己的親身父母,不要自己,這不是雪上加霜,硬要他命麼?

    還有種可能,許母是為救子,透過追究的方式,讓姚策的親身父母內疚,從而捐肝補償,但是這種情況不現實,郭威的養父養母也不應該犧牲這麼大。

    所以與其尋找真相,不如讓它消失時間的長河中,糊塗的對待這件事,就當填了家親戚,逢年過節,多走動。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興國山歌的作文,用三個反問句開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