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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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w苦行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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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張小小可的工地生活
取消不可能,實在不行早點更換物業。作為房地產快速發展的產物,商品房普及率越來越高,物業的需求也越來越多。現有的高素質從業人員不能滿足發展的要求,這就滋生出很多不良的物業公司。他們入住小區以後,不幹活光拿錢,有時候比業主們還牛,像大爺一樣,辦點事還要一次次地去求他們。遇到這樣的不良物業公司,首先去小區物業辦公室談判。如果能改觀就好,還不能改觀,建議業主委員會向物業公司發函要求整頓。有些小區的物業可能是物業經理等從業人員的懶惰,物業公司總部還不知情。如果是正規的物業公司,他們在收到函件的時候還是會比較重視的,會派人來解決的。物業和業主向來就是一個比較有爭議的話題,希望雙方多溝通協商。不到萬不得已不要弄得騎虎難下,如果真的遇到無論怎麼協商都不作為的物業公司,那就不用客氣了。業主們可以更換物業公司,但是需要業主委員會牽頭,如果大家都不懂,可以找一家律師事務所諮詢,我相信從正規的法律途徑一定會能解決,業主的利益也能受到維護。選擇新的物業公司,一定要選擇大品牌,有口碑的物業公司。千萬不要為了貪小便宜吃大虧,前邊的物業公司剛弄走,又請來一個不幹事的,那就麻煩了。所以,一定要考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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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葛幹華L
取消!號召起來各單元有剩餘勞力!家裡沒有剩餘勞力補貼一下,比物業好!比物業員工工資高。物業費還少繳一舉兩得。
個人認為是企業都會犯錯誤,沒有不犯錯誤的企業 。物業企業面對的是形形色色的業主,每一個業主都有自己心裡標準和要求,物業企業在服務過程中更加容易犯錯誤。
業主面對物業企業所犯的錯誤 ,業主最想知道的是錯誤是如何發生的、所造成的後果有多大、如何避免再次出現同樣的錯誤。
物業企業面對自己犯的錯誤處理方法通常有兩種 ,第一種,積極面對,講清楚事實真相、敢於承擔 ,讓業主知道物業企業為什麼會犯錯誤 ,再次發生這樣的事件物業企業會如何做得更好 ;第二種,想方設法掩蓋事實真相 、推脫逃避責任 ,對如何防止類似事件的發生毫無辦法 。
物業企業面對所犯錯誤採取何種處理方法,業主是看在眼裡,記在心裡。日積月累小區業主對物業企業的認知更加清楚,他們心中都有桿秤 ,最終會表現在業主大會的投票當中。
根據國務院頒發的《 物業管理條例 》規定,物業管理區域內選聘和解聘物業管理企業必須召開業主大會會議 ,經面積佔總建築面積1/2且人數佔總人數1/2的業主同意。
因此在小區內是否解聘物業企業不是某個人或某一部分人說了算,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 物業管理服務合同 》和業主大會議事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