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介紹:(一)填寫江西省居住證申領登記表和江西省流動人口居住登記表。(二)申領人身份證原件及影印件1份、近期1寸彩色相片2張。(三)提供在居住地居住、就讀、就業等半年以上的證明(提供其中一項即可):1、在派出所已登記滿半年的證明,由派出所查詢出具;2、有合法穩定住所的證明:房屋產權證明檔案、購房合同、公共房屋租賃合同;如申請人在本地實際已居住滿半年,可以提供租賃合同及第三方機構開具的有效證明(如本人繳納水、電、氣的單據等);3、學校、民辦高等教育機構就讀人員,憑學生證或就讀學校出具的學籍證明;4、合法穩定就業證明:工商營業執照、勞動合同(勞動監察已備案或已繳納社保)、行政事業單位出具的工作證明或者其他能夠證明有合法穩定就業的材料(如工資銀行流水)等。(四)住宿證明:親友產權證明、房屋租賃合同或單位企業出具的住宿證明等,並提供公司法人或者房東姓名、身份證號碼、電話號碼;對在辦理居住登記時已提交合法住所證明的,可不再重複提交。(五)符合以下條件之一,在辦理居住登記後,即可申領居住證:1、具有國家承認大專及以上學歷的;2、具有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的;3、持有高階工及以上國家職業資格證書的;4、工業園區組織人事部門認定的企業急需人才並提供認定檔案的;5、縣區級以上組織部門或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認定的企業急需人才並提供認定檔案的;6、個人在當地投資30萬元以上的人員,提供工商營業執照。未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和行動不便的老年人、殘疾人等,可以由其監護人、近親屬代為申領居住證。監護人、近親屬代為辦理的,應當提供委託人、代辦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證件。擴充套件資料辦理要求:流動人口應當按照《江西省流動人口服務和管理辦法》規定辦理居住登記。流動人口申報居住登記時應填寫《江西省流動人口居住登記表》,同時交驗本人身份證明,居住證明:居住在本人房產的,包括房屋產權證明檔案、購房合同等之一;居住在租賃房屋的,是指房屋產權證明、房屋出租人的身份證和房屋租賃合同;居住在用人單位或就讀學校的,是指用人單位或就讀學校提供的單位證明或學校證明;居住在其他居住處所的,提供實際居住地址證明。流動人口在申報居住登記時,居住登記回執在派出所簽發。派出所居住證受理視窗受理業務時,對不符合條件或材料不齊全的,應當一次性告知申領人,對符合受理條件的,工作人員要登記造冊,開始計算辦理時限,同時將相關材料傳遞給社群民警和兩實專管員,開展核查工作。社群民警和兩實專管員入戶核實後,應及時在江西省流動人口管理系統錄入資訊,將相關材料提交所領導審批,審批完畢後相關材料返回居住證受理視窗,受理視窗通知申請人到視窗領取,以上工作必須在五個工作日內完成。需要分局戶政科審批的,群眾從派出所領取材料後提交到分局戶政科,分局戶政科將規定的五個工作日壓縮為一個工作日 ,即在一個工作日內完成稽核工作並制證,群眾次日即可領證。參考資料來源:贛州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經開區居住證辦理最新指南
不可以。按照婚姻法實施細則規定,辦理結婚登記要在男女雙方一方戶籍所在地的縣級民政婚姻登記處辦理,需要提供雙方身份證和戶口本。
材料介紹:(一)填寫江西省居住證申領登記表和江西省流動人口居住登記表。(二)申領人身份證原件及影印件1份、近期1寸彩色相片2張。(三)提供在居住地居住、就讀、就業等半年以上的證明(提供其中一項即可):1、在派出所已登記滿半年的證明,由派出所查詢出具;2、有合法穩定住所的證明:房屋產權證明檔案、購房合同、公共房屋租賃合同;如申請人在本地實際已居住滿半年,可以提供租賃合同及第三方機構開具的有效證明(如本人繳納水、電、氣的單據等);3、學校、民辦高等教育機構就讀人員,憑學生證或就讀學校出具的學籍證明;4、合法穩定就業證明:工商營業執照、勞動合同(勞動監察已備案或已繳納社保)、行政事業單位出具的工作證明或者其他能夠證明有合法穩定就業的材料(如工資銀行流水)等。(四)住宿證明:親友產權證明、房屋租賃合同或單位企業出具的住宿證明等,並提供公司法人或者房東姓名、身份證號碼、電話號碼;對在辦理居住登記時已提交合法住所證明的,可不再重複提交。(五)符合以下條件之一,在辦理居住登記後,即可申領居住證:1、具有國家承認大專及以上學歷的;2、具有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的;3、持有高階工及以上國家職業資格證書的;4、工業園區組織人事部門認定的企業急需人才並提供認定檔案的;5、縣區級以上組織部門或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認定的企業急需人才並提供認定檔案的;6、個人在當地投資30萬元以上的人員,提供工商營業執照。未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和行動不便的老年人、殘疾人等,可以由其監護人、近親屬代為申領居住證。監護人、近親屬代為辦理的,應當提供委託人、代辦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證件。擴充套件資料辦理要求:流動人口應當按照《江西省流動人口服務和管理辦法》規定辦理居住登記。流動人口申報居住登記時應填寫《江西省流動人口居住登記表》,同時交驗本人身份證明,居住證明:居住在本人房產的,包括房屋產權證明檔案、購房合同等之一;居住在租賃房屋的,是指房屋產權證明、房屋出租人的身份證和房屋租賃合同;居住在用人單位或就讀學校的,是指用人單位或就讀學校提供的單位證明或學校證明;居住在其他居住處所的,提供實際居住地址證明。流動人口在申報居住登記時,居住登記回執在派出所簽發。派出所居住證受理視窗受理業務時,對不符合條件或材料不齊全的,應當一次性告知申領人,對符合受理條件的,工作人員要登記造冊,開始計算辦理時限,同時將相關材料傳遞給社群民警和兩實專管員,開展核查工作。社群民警和兩實專管員入戶核實後,應及時在江西省流動人口管理系統錄入資訊,將相關材料提交所領導審批,審批完畢後相關材料返回居住證受理視窗,受理視窗通知申請人到視窗領取,以上工作必須在五個工作日內完成。需要分局戶政科審批的,群眾從派出所領取材料後提交到分局戶政科,分局戶政科將規定的五個工作日壓縮為一個工作日 ,即在一個工作日內完成稽核工作並制證,群眾次日即可領證。參考資料來源:贛州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經開區居住證辦理最新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