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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情感修行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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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一顆波瀾不驚的心
結婚前一方要求房本上寫上自已的名字,要看是在什麼情況下
如果是:兩個人一起奮鬥首付,後期一起月供,這種情況下加上名字是應當的
如果是:父母首付款,給男方結婚用,女方要加上自已的名字,後期還不月供。這個情況下,女方十有八九就是圖錢,不是太看重感情。
其實,現在的人更看重的是感情,什麼房子車子這些都是附帶的,生不來死不帶去的,再好的房子也是給人住,再好的車子也只是個代步工具,人在哪,家在哪。管他是租的還是買的。
如果你只是擁有一套房子,住在房子裡卻每天都不開心,生活不幸福,這個房子對你還有意義嗎?如果這個房子本來就不屬於你,強行獲取,會心安理得嗎?想要什麼就自已掙,自已買!不要強摘別人的勞動果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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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月黑風高204206589
錯了!一是因為婚姻瞬息萬變,二是因為房價日益高漲,誰敢把兩代人一輩子努力交付給隨時可以陌路的人?
按古代來說,男家高額聘金豐厚彩禮,房子地產店鋪當然男家準備,女家十里紅妝,嫁雞隨雞 嫁狗隨狗,財產共享,這幾乎是女人終身職業,相夫教子,伺候公婆,當家理財,男女幾乎都是被婚姻捆綁一輩子,財產誰的自然無所謂,就算這樣家庭賬目也分得清清楚楚。
按現代來說,女人不再只有家庭這唯一職業,婚姻也不再是從一而終,女人自己有事業,不必眼睛放在男人這套房上,自己努力一樣買,人家全款買房你又何必插一腳?若男人要在女人房子上加名就更無恥啦。
人們總說現代社會男女平等,沒錯,但世上沒有絕對平等,畢竟女人在婚姻期間付出超過男人,生兒育女畢竟影響事業發展,男人在這塊作出點補償也無可厚非,這是女人要求的公正,尤其是事業一般家庭一般的女性,一次失敗的婚姻可以把她從半山腰打入谷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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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劉林律師
對錯也不是絕對的,合理合法上來分析分析吧。首先,如果一方同意贈與給你,並順利辦理了加名字的過戶手續,就是合法的。但是,如果以此來做為是否同意結婚的前提,就有點變味了,或者說,這個贈與就變得不那麼合法了。
合理性來分析的話,沒有付出,就想加名,真拿自己當商品出售,待價而沽了嗎?我個人覺得,即使表面上合法,但合理性,我還是要打個問號或者叉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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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陳鐵92696921
要求新增寫在房本上名字,思想動機不純而完全有錯,評什麼要加名。婚前房子是誰,就是誰。道理很簡單,離婚時想矇騙也騙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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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死就死唄誰人不死
既然婚姻中雙方的權益是平等的,為何買房婚前一方承擔而另一方一毛不拔?
既然想加名,無論首付還是全款,雙方各出一半不就行了嗎,為何不能共同出錢?
既然組建的家庭是夫妻雙方共同擁有的,為何不能共同努力出錢出力把屬於倆人的家組建起來呢?
不是加名有錯,而是不出錢加名有錯!
家庭就類似一家公司,想擁有公司的股份和決策權,在組建公司之前,你就需要出資才行,否則,一毛不拔就想進入公司爭奪控股權,這不很可笑嗎!世上估計沒這便宜的事吧!
婚姻家庭中的權益平等,是建立在共同努力分擔義務的基礎上!要想平等,先把自己放在與對方平等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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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善言法務
無關對錯,只看經歷!
從相識到結婚需要經過無數個坎兒,房本上有沒有名字就是很大一個坎兒。
很多人因這道坎兒過不去而分道揚鑣,即便是以後遇不到這麼合的人,也不會選擇回頭。感情一旦出現裂痕,無關其他一般都不會走到最後!
堅持要求加名一方會認為:“不寫名字就是不愛我!”“連這點兒保障都不給,結婚後怎麼能好?”“以結婚為目的的買房憑什麼不加名?”“別人都可以加為什麼你不可以”
不想加名的一方會認為:“房子是兩個人住的加不加名無所謂”“還沒結婚就要求加名,是不是奔著財產來的?”“思想不好,不一定能過到一起”“沒出過一分錢,憑什麼要加名?”
實話說,房本加名並不是那麼簡單,現在年輕人的房子大多是還貸的,交了首付然後慢慢還貸款,貸款的房子要還清貸款才能加名,在貸款未還清時加不了名字。
人性的弱點,本就有自私這一方面,但婚姻是兩個人的結合乃至兩個家庭的融合,因一些未知的風險而增加結婚程序的難題有時候反過來思考會是無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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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世紀是個科技時代,經濟時代,資訊時代,發展之快,生活節奏越來越快,生活層次越來越高!社會是現實的,生活是實際的!婚姻需要愛情也需要麵包,沒有愛情滋養的婚姻是枯燥乏味的,沒有幸福感的,而沒有物質基礎的婚姻是辛苦平淡的!因此一些年輕人會理智現實的面對婚姻,這是可以理解的。但是我認為幸福是靠自己努力去獲得的,如果不是自己的努力得來的,寧可不要,不可強求。如果這個房子是對方父母買的,我們就沒理由要求寫自己名字,如果是有自己父母或者自己的努力付出在裡面,那是可以要求寫自己名字的,主要看房子是誰的付出而來的。當然這個也可以互相商量,兩家人打成一致意見。作為新一代年輕人,我們要獨立自主,努力上進,贏得大家的認可與尊重,創造自己的幸福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