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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一貳一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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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土家姐姐
蔣豔萍有一句經典名言:“男人wan女人可以不講檔次,女人wan男人就不能不講檔次。在男權社會,只有懂得充分開發利用男人價值的女人,才能算是真正高明的女人。”
這是蔣豔萍的殺手鐧,也是她致勝的法寶,因為她有著天生麗質的好容貌和開放的個性,這二者缺一不可。再加上她只有初中文化,沒有受過高等教育,不太懂得禮義廉恥為何物,所以她一路開掛,事實證明,只有越不要臉才越吃得開。
家境貧寒的蔣豔萍從小就懂得自己的優勢在哪,17歲的時候就從少女變成了少婦,只為一個倉庫保管員的名額。甚至於到了看守所,她依然沒有忘記自己的長處,把獄警都給拿下了。
第一美臀女官員鞍山市原稅務局局長劉光明對自己的美tun謎之自信,她深諳女人的美在哪,所以不惜花50萬重金整tun。劉光明五官端正,經過精心保養,更是光彩照人,所以,她也算是情場事業都得意。
喜歡英俊下屬的安惠君
安惠君很有能力,但她有個壞毛病,就是特喜歡大帥哥,愛美之心人人都有。所以在坐上深圳市羅湖區公安分局局長寶座以後,她更是肆無忌憚,公開三宮六院,把羅湖分局當成了自己的獨立王國,她在王國裡儼然一個女皇帝。
當這些個昔日呼風喚雨的女人坐在被告席,低下她們高貴頭顱的時候,不知道可有一絲一毫的後悔。正所謂:昨日座上賓,神采俱飛揚。今朝階下囚,萬事皆頹喪。春日來作孽,秋後要算賬。帝王尚如此,官僚也一樣。
對很多罪犯來說,不可一世幾乎是他們的標配,畢竟不管是貪汙還是害人,都讓這些罪犯享有著特殊的“權力”,其威力之大足以掌控弱勢者之生死存亡。
下面我們來聊一下,中國過去的一些不可一世的罪犯。
喬四:橫行哈爾濱數年之久,手眼通天
事實上,喬四不姓喬,他本名宋永佳,因為住在橋頭,家中排行第四,在他勢力發展起來之後,很多怕他、巴結他的人就給了這樣一個稱呼:“喬四爺”,甚至在喬四落網後,以前曾受過他虧的人還不敢出來指證,給取證帶來了不少困難。
最早的喬四是以協助拆除釘子戶起家的,籠絡了幾十個小弟,以威逼利誘為主,“幫助”各部門處理城建事務,做一些明面上不能做的黑勾當,到後來喬四的團伙越來越大,數年之間就佔領了哈爾濱大部分的拆遷市場。
為了掩護自己的非法勾當,喬四還利用金錢美女,把政府部門一些意志薄弱者拉下水,充當自己的保護傘,為團伙一路開綠燈,喬四團伙還勾結了當時小克、郝瘸子等黑勢力,剷除異己,合縱連橫,可以說是黑白兩道通吃。
除了斂財之外,喬四團伙花錢也毫不手軟,喬四本人有著一座佔地四千平方米的別墅,平時出入也都是高階轎車,在外面住的都是最高階的賓館酒店,當時人一聽到“喬四爺”的名號,知道他要來自己住的地方下榻,有的人嚇得直接退房就走了。
雖然對這些黑勢力,當地警方組織了多次圍剿行動,但都因喬四的那些保護傘而無疾而終,後在幾名經驗老到的幹警組織下,在1990年8月10號,由一百多名幹警、特警、武警組成的行動小組分頭對喬四、小克等團伙進行捉捕。
此前這些小組成員都被嚴格控制起來,以防止他們洩露了風聲,最後喬四被捕,與郝瘸子、小克等人,一起被判處死刑。
李真:有河北第一秘之稱,鉅貪
李真於1962年出生於張家口一個幹部家庭,自小成績優良,中學畢業後考入師範學校,之後由父親疏通,進入了張家口市紀委,做了一名幹部,為了能夠儘快升遷,膽大包天的李真偽造了自己的檔案,成為了副省長秘書,此後一路上升,1997年擔任國家稅務局局長,為當時全國最年輕的正廳級官員。
地位的變遷伴隨而來的是無窮無盡的貪念,靠著強硬的斂財手段,數年間李真就貪汙了共計人民幣八百多萬的財物,同時四處留情,除了原配妻子外,李真的情人包括女演員、電視臺主持人、政府官員、商界女強人、風塵女子等,其中有六個比較出名,也成為後來人討論李真風流軼事的話題。
在成為稅務局局長後,李真著手於改革稅務機關,要求所有進入稅務系統的人員都必須要有大專以上學歷,增加考試選拔,將原本各地稅務局幹部的平均年齡下降至45歲。
李真改革當年,河北國稅比上年就增加了四億之多,此後每年都在逐步增長,但李真從中貪汙,偽造虛假賬目,事後調查發現,李真擔任局長三年,河北的虧空高達十二億,這一窟窿直到兩年後還沒填完。
李真最囂張的時候,還妄想著入主中央,往副總理的位置上挪動,直到2000年2月,中紀委對李真展開調查,確定其存在重大貪汙腐敗行為,次月李真被雙規,六月開審,八月一審判處李真死刑,李真上訴失敗,二審維持原判,於2003年11月13日執行注射死刑。
於洪傑:一手製造了轟動全國的內蒙古呼倫貝爾強姦殺人案
於洪傑出生於內蒙古呼倫貝爾喜桂圖旗牙克石鎮,從小就是當地一霸,整天打架鬥毆,多次被當地公安機關拘留,但因為情節不是很嚴重,多是教育、看管之後就釋放了,但這些並沒有讓於洪傑回頭是岸,反而更加肆無忌憚,心生怨氣,要報復社會。
1983年6月16日,於洪傑從外地回到家裡,他找到了幾個好友,要策劃一場轟轟烈烈的“大事”,原本於洪傑就是這個小團體的頭頭,很快就召集到了九個所謂的“死黨”,十人一起去了於洪傑家中喝酒。
在這些人裡,年紀最大也不過十九歲,其他人都是還沒畢業的十幾歲學生,在酒精的催化下,於洪傑用尖刀威脅“手下們”,要在今晚來一次“血染紅旗溝”,由於害怕和對社會的仇恨心理,加上青春期孩子特有的叛逆,於洪傑成功地把十人捆綁在一起。
當晚十二點,於洪傑一夥實行了他們的罪惡行為,僅一個小時的時間,十人就害了紅旗溝十九條無辜的生命,其中還有兩歲的孩子,並奪得了一把五六式步槍,之後十人獸性大發,除了殺人之外,還姦汙了多名女青年,並射殺其中八人,十人中還算有良知的一人企圖反抗,也被於洪傑給處理掉。
紅旗溝一夜之後,於洪傑等人明白已是死路一條,於是決定引爆炸藥自殺,其中一個被當場炸死,罪魁於洪傑被大火燒成重傷,之後武警到達案發現場,當場追捕了於洪傑,並在當天陸續捉捕其他四人,數日後在河南捉捕了剩餘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