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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蘇州吳中區發生了一起兒童燙傷案件。 一女子趁大人不注意,將一盆燒開的水徑直潑在了7歲孩子小軍的身上。 孩子尚且稚嫩的面板因為燙傷讓人不忍心多看一眼。燙傷部位從脖頸處蔓延到了腰,幾乎覆蓋了整個背部,孩子哭的撕心裂肺。 孩子的媽媽尚懷有身孕,看到這一幕徹底崩潰,當場暈倒過去。 案發後,經民警調查得知,施害者呂某原來與小軍家是合租的鄰居。案發前一個月呂某的孩子在兩家共用的客廳玩耍時不慎將李某家的暖瓶弄翻而重度燙傷。小軍家覺得自己的暖瓶放的位置不對,主動支付了1500元的醫藥費。 小軍外公主動去問候李某家孩子,說了句“痛不痛,以後要小心”。結果讓李某大為憤怒,兩家不歡而散。 孩子後續的治療費用又花了500元,但小軍家認為自己不需要承擔全部的責任,沒有繼續支付費用,兩家從此鬧僵。 李某一直心存芥蒂,總覺得小軍家蠻橫不講理,不把自己當人看。積怨愈積越深,憤怒終於讓她失去了理智,走上了畸形報復的不歸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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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木小鐸君

    一面是對自家孩子的極端庇護,一面是對別人孩子的卑劣行徑。人性的扭曲在他們身上嶄露無遺。

    魯迅先生說:勇者憤怒,抽刃向更強者;怯者憤怒,卻抽刃向更弱者!

    這樣的父母拿護子之心作為遮羞布,試圖掩飾自己卑劣的凌弱行徑。你以為你在孩子眼中很偉大嗎?你的行為恰恰彰顯了你的懦弱、無恥和暴戾。

    因為,只有弱者才會享受欺凌弱者的快感!

    受傷害的其實不只是別人家的孩子

    對於施暴者家的孩子,我想說:“如果遇上這樣的父母,是你一生的不幸。“

    親眼目睹父母對別人施暴的孩子,首先其內心也是惶恐不安的。父母竟然還有這麼兇狠的一面?昔日那個溫柔體貼的父母形象,瞬間崩塌。

    根據依戀理論,目睹父母施暴的兒童對父母有錯亂感和不安全的依戀感,長大後就對危險更加敏感。

    在心理層面,斯滕伯格的研究表明,目睹父母暴力行為的兒童與自己遭受暴力的兒童相比,發展為抑鬱的機率沒有差異,都比正常兒童高很多。

    Kilpatric和Willians教授發現,與沒有目睹暴力的兒童相比,目睹了暴力行為的兒童“過分應激反應”的症狀普遍增多。

    所以,僅僅是看到了暴力行為,就已經會給孩子純粹而稚嫩的心靈造成不可磨滅的災難行影響。

    最後,我想對施虐的父母說,生為父母,請你務必善良。

    不為別的,為了配得上這人類給“父母”兩個字所傾注的所有的溢美言辭……

  • 2 # 孤獨行者Noodle

    看了描述事件的來龍去脈,覺得我的以下言論必然會引起更多爭議,但我還是要說一說吧。

    任何已經發生的事件都是有其背後深層次的原因的,我只站在全域性的視角來談談這些,我並不站任何一方,因為只有這樣才能更接近事情的本質。

    因為事件的後果造成的傷害比較惡劣,受害者又是個兒童,所以整個事件的描述都傾向於受害者一方,但仍能夠大體看得出事情的來龍去脈,我只能說也許生活環境以及人與人的相處如果多多少少改變一點兒的話,這種事件就不會發生。

    這並不只是一個心理扭曲的母親去傷害他人的孩子這麼簡單,起因是同一屋簷下的鄰居的摩擦,合租就代表大家都是基本處於生活底層的人,每天面對的是無休止的生存問題,至於那個被碰倒的暖瓶,孩子首先是無辜的,責任的劃分只有當事人自己清楚,但從公正的立場來看肯定都有責任,但從造成傷害的角度來說,被燙的孩子一方承受的更多,而並不是單單一個錢的問題。

    一個母親從心疼自己孩子扭曲到去狠心傷害對方的孩子,正是這種無法平衡的心理,自己的骨肉遭罪而且自己還要付出治療費用,而現在社會無論是有錢的還是沒錢的,發生一件事後的焦點只在一個錢上,只用錢來劃分責任,而根本忽略甚至無視事件造成的其他傷害,這個事件的另一方當事人最終被傷害的原因就在於此,因為孩子被暖瓶燙傷的客觀事實被擺在那,一個母親極度心疼自己孩子的心理下還為了醫療費與對方起爭執,而對方如果忽視這點只從錢上來劃分責任的話必定會造成受害者一方心理不平衡,再加上激烈不理智的言語,到極端以後角色就轉換,從受害者變為加害者!

    這才是事件背後發生的真正原因,而如果沒有發生,我們每個人還是會與往常一樣在各自的生活中在表面上風平浪靜,但生活總是會暗流湧動,人與人的相處模式以及遭遇的連鎖反應會牽動著每個人的命運。需要改善的是人們只為錢疲於奔命或是永無止盡的對私利的追求。

    當然,事件的最終結果雖然是這麼發生的,但造成這種後果的人遲早要付出代價,無論他們是身不由己也罷是心理扭曲也罷。而讓人悲傷的卻是最終承受一切的都是最無辜弱小的孩子!

    社會環境會扭曲人的靈魂,而社會環境又是由每個人組成的,究竟何時才能進入一個真正和諧Sunny的正迴圈呢?是讓每個人都深思的事情。

  • 3 # 甜辣椒2

    你好:謝謝你的邀請,太惡毒了,我雖然不瞭解整個過程?但是大人對孩子的做法也太可惡了,鄰居孩子和鄰居的孩子吵架,非常正常,有時候孩子為了一樣好玩的東西搶來搶去的吵起來,大人看見了,應當有理智的告訴自己的孩子應該如何,面對和選擇,解決。一位好的孩子,優秀的孩子,大人就是他的榜樣和引路人。這位家長做法後果,今人後怕!電視劇的反面教材看的太多了嗎?你是否想到自己如果和孩子發生口角,他也不分清紅照曰燒開水潑在你的臉上時候,你的感想是什麼?人呀!不管做什麼事情,都要給對方留下三分餘地,過分了就失效了。衝動也不可取,害人害己,殘酷事情千萬別做,為祖上積德積福!

  • 4 # 北國清雪

    我小時候也有過這樣遭遇,好像在我六七歲時候吧?我和鄰居家一個男孩打了起來,他便哭著回家告訴他爸,他爸是個老師,姓薛,於是這個姓薛的老師便一隻手把我拎起來,另一手打我。事情過去了幾十年了,我依然記得起那天被打情形。現在我們也耳聞目睹過這類為人父母的行為,小孩子之間爭執了,打架了,自己孩子吃虧了,於是,大人便代自己孩子出重手去教訓另一個孩子,你說小孩子之間小事情,就讓孩子們自己解決唄,大人參與進去幹啥?小孩子打過鬧過轉眼就忘,而大人之間則存留下仇恨了!所以說這樣的父母能教育出什麼樣子的孩子呢?後果不用想也知道這樣父母的孩子未來走向了。現在這有些人吧,真是大人沒大人樣,老人沒老人樣!真讓人無語!因此,只有用法律嚴懲這類心胸狹獈的人,才有可能保護更多無辜孩子免受傷害!

  • 5 # 沙湖泛舟

    家庭問題還是由司法機構調解好。呂家一共有兩個問題,她由受害方轉為侵害方,箇中有很多民事法律問題。

    一,她曾是受害方,她家的小孩在客廳玩耍,小軍家的大人一時疏忽,竟然把水並放在了要害位置,燙傷了她的小孩。(她們是合租的住戶)據醫生反映是重度燙傷,可見她的情緒悲觀至極。

    二,劇情反轉。呂家認為小軍家大人太不地道,花了1500元,追加了500元就不管了,她乾脆燒一鍋開水波向小軍,小軍經醫生診治也是重度燙傷。

    三,以案談法。在這起案件中兩家沒有贏家,都是輸家,可憐無辜的孩子作了犧牲品。

    在案情的第一階段雙方都應該意識到這不是一般的民調問題,而是應該進入司法調解(中國鄉村,街道都設有司法所)。

    我們普通老百姓真的無話可說,法律是準繩。司法調解是什麼意思,表明這不是刑事案件,雙方在法律的基礎上是可以調解的。

    小軍家大人置放水並不當,呂家也並不是一點責仼沒有,監護人的職責是不能疏忽的。

    案情進入第二階段,呂某以暴制錯,已經公然違背了法律,法院怎麼判,我們無從知曉,但法院肯定要追究她的刑責。

    我們今天的社會是一個法制社會,日常社會要遇到很多民事糾紛,希望大家需走司法程式的一定要走司法程式。

    絕不能再搞那種找街坊評理,找鄉親評理的錯誤方法,這樣的方法只會越評越亂,甚至會導致少數人走上違法的道路。

  • 6 # 快樂庭院

    這個事情反應了兩個問題:

    1,人和人之間的相處。

    2,孩子的教育問題。

    先談人和人之間相處:

    退一步海闊天空,讓三分心平氣和。

    (1)呂某兒子被小軍家暖壺無意中燙傷,小軍家已經主動承擔責任,也許剩餘的500元醫藥費沒有承擔,讓呂某更加心生不滿,本來兒子被燙傷已經很是心疼了,做為母親這種心理可以理解。可如果如果再給小軍家要500元又不好出口。

    (2小軍外公主動去問候李某家孩子,這種好心不應該被懷疑。說句“痛不痛,以後要小心”這也很正常,這句話是任何一個長輩都可能對受到傷害的孩子說的嘴邊話,不必要過於敏感。

    小孩子做事莽撞或者容易出事是很正常的,長輩提醒一句再平常不過。但是可能由於此次事件呂某認為自己兒子被燙傷,自己受了很大的委屈,可又無法發洩出來,此時小軍外公的一句平常的話聽來就會有別樣的感覺,這似乎可以用一句古語表達:“說者無意,聽者有心”。

    可以說,兩家關係在呂某兒子被燙傷之後已經有了嫌隙,此時已經不適合在同一屋簷下生活。

    (3)呂某的情緒已經積蓄了很長時間,一直沒有一個很好的發洩口發洩出來,自己也沒有主動地去化解這種情緒,在趁大人不注意,將一盆燒開的水徑直潑在了7歲孩子小軍的身上之前,是鬱結心中的情緒得以噴發之時,只可惜同時也是她違反法律違反仁道的時候。

    從教育子女的角度來講:

    (1)呂某的行為給自己孩子勢必造成一個非常惡劣的影響。這樣的母愛太過於狹隘自私,並不利於孩子心理的健康成長。

    (2)告訴孩子,每個人都會有受到委屈的時候,如何排解自己心中的委屈和鬱悶這關係到自己的生活和他人的生活。

    (3)做了父母,做事一定要考慮到孩子的成長和未來,不要因為自己一時的情緒或者魯莽的行為給家庭和孩子造成不可挽回的損失。

  • 7 # 使用者27255314670

    有些不知是什麼人,心腸毒成這樣,心胸狹窄,我兒小時候被同學打倒滿頭血,只有叫自己兒遠離他,同老師講,就算了

  • 8 # 愛笑寶媽歐丹丹

    我認為,整件事情裡面最無辜的就是那兩個小孩了,第一個孩子還好說,他是因為是自己不小心才被開水燙傷,受傷面積應該也不大。

    第二個孩子真的是特別可憐,可以說是飛來橫禍,就因為大人之間的關係沒處理好,導致其中一個家長內心積怨,將怒氣撒向對方那個無辜的孩子,居然忍心用滾燙的開水去懲罰一個幼小的孩子,她的良心不會痛嗎?如果這人沒有半絲悔過,其心可誅!

    為什麼會有這麼惡毒的人呢?

    只有一個原因:心眼太小,溝通太少。我們時刻要學會寬宏大量。她自己也有孩子,應該多一些愛心才是。兩個家庭合租一套房,難免發生一些意外,解釋清楚就好了,沒必要這麼睚眥必報。

    原生家庭很重要

    我真為她的小孩擔憂,家庭的教育環境,可以影響一個人的生命軌跡,如果原生家庭不能好好地教育孩子,就不要指望別人對你的孩子好,這樣的父母真的需要好好學習一下如何做人。

    因為愛是相互的,尊重也是相互的。

  • 9 # 廖彩琳律師

    我們從法律上上來理理誰是誰非。

    首先事情的原因是,兩家人的客廳是共用情況下,先是呂某的孩子因為弄翻了李某的暖瓶重度燙傷,李某自己付了1500元,後孩子後續費用花費500,兩家人因為責任分配不歡而散。

    如果本事的確如媒體所言,首先燙傷的費用如果的確是重度,不可能後續費用才500 ,重度是需要植皮這些的,非常貴。

    再說責任,李某其實有句話說的沒錯,這個責任的確不是應該全部由他們承擔,水瓶沒放好是應該負責,但是呂某作為孩子的監護人,自身沒有照看好孩子,本身也應該負責。

    再說僅僅因為這個事情,呂某心生怨恨,居然把滾開的開水直接潑向了李某的孩子身上。

    如果說呂某的孩子是自身玩耍加開水瓶擺放位置的意外,那李某的孩子就屬於完全遭遇了故意傷害

    這種行為本身屬於嚴重的違法行為,非常典型的故意傷害,呂某必將遭遇的是刑事處罰和民事追責。

    不知道為何會有人歹毒如此,這個孩子做錯了什麼?憑什麼就被開水燙了?且不說恩怨就應該用合法手段解決,就說禍不及妻兒的道理,憑什麼去傷害一個無辜的孩子?

  • 10 # 陀叔拍案

    一、事件回敘——

    李某與小軍家是合租房的鄰居。一天,李某家的孩子與小軍在兩家共用的客廳玩,不小心將小軍家的暖瓶弄翻被重度燙傷。小軍家主動支付了1500元醫藥費。小軍外公看望李家的孩子時說了句“痛不痛,以後要小心”。這句話讓李某大為憤怒,後續治療的500元,小軍家沒有支付,李某覺得小軍家不講理,便生報復心。一天,李某趁人不注意,將一盆燒開的水潑在了7歲孩子小軍身上,燙傷部位從脖頸到腰,覆蓋整個背部。小軍媽媽懷有身孕,見到這一幕當場暈倒。

    二,對此事,說說個人的看法——

    1、這起事故主要錯誤在李某,李某的行為是犯法行為,無疑要負刑事責任。

    李某的小孩燙傷主要責任在李家自己的孩子,是這孩子不小心撞翻了暖瓶。小軍家因為是自家暖瓶致人燙傷便主動付了大部分醫藥費。小軍外公的話也沒有什麼錯。李某為何認為小軍家蠻不講理呢?主要是因為李某心胸狹窄,沒有寬容心。如果李某能稍為大度一點,能設身處地換位思考一下,就不會失去理智,走上犯罪道路。

    2、小軍家人的行為沒有什麼錯。

    3、鄰里應互謙互讓,文明相交,互幫互助,互諒互解,便能和睦相處。

    說個故事——

    清朝宰相張英,有一天收到家信。信中說家裡與鄰居做屋爭地,受了鄰家欺侮。張英思量再三,提筆回信:

    千里修書為一牆,讓他三尺又何妨。萬里長城今猶在,不見當年秦始皇。

    張家人收到張英的信後,主動退讓三尺,鄰居知道後,很受感動,也退讓了三尺。這就是歷史上著名的“六尺巷”故事。

    宰相肚裡能撐船!故事讓人深受啟發,受到教育。我們每一個人都應以李某為戒,要與鄰居和睦相處!

    鄰居好,是個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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