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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上海律師杜繼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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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努力才有收穫a
如果自已有這個能力,應該支援,畢竟是自已的哥哥,也為父母減輕點經濟壓力,萬一以後自已有什麼難處,哥哥也會支援你的。不過,支援歸支援,錢還是借為好,人親財不親,都有各自的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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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流年芳華
既然拿出來問,說明不是借款,而是由妹妹直接出這筆錢。
妹妹沒有給哥哥出彩禮的義務。但也不意味著妹妹就不能出這筆錢。
要不要出這筆錢,參考以下條件:
一、你有這麼多錢嗎?不是湊不湊出這筆錢,而是拿出來這筆錢後,是否影響你的生活。
如果已婚了,還要徵求丈夫的意見。除非身價億萬,否則十幾萬也不是小數目,很少有人無所謂的。
夫妻共同財產,一方花錢(大額),另一方有知道和同意的權利,和錢是誰掙的沒關係。
二、你和家人的情感,說白了就是你是否心甘情願。
所謂手足,只是血緣上的,並不意味著感情上一定很好,那些兄弟、兄妹反目成仇的多了,或者沒仇,但情感淡漠地還不如朋友,也大有人在。
如果和哥哥的感情很好,或者哥哥曾經為你犧牲過,在錢可以的情況下,出這筆錢也沒什麼。(這裡只是就事論事,不談彩禮的多少與合理。)
父母養大自己,自己有給父母養老的義務,但這和給哥哥出錢結婚沒關係,不要給自己背上沉重的枷鎖。
父母即使不偏向,也會希望兒女們都能過得一般好,所以會自覺不自覺地希望過得好的孩子去幫助另一個,甚至去搜刮另一個孩子。
作為優秀的那一個,在自己力所能及的情況下去幫助兄弟姐妹,這無可厚非,但要犧牲自己的生活、犧牲自己的小家,絕不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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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使用者3829388908386
彩禮有多給沒就少給不過一儀式,遇到強要的就分手吧,這樣的人結婚了也不會好,遇到不要的儀式也不能少,無論什麼強人所難的人,人品有問題,還是放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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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使用者和言悅色
你吃著婆婆家,住著婆婆家,不能再把本屬於婆婆婆家的錢給你孃家啊,這叫吃裡爬外。你媽沒有讓她找慶家去商量,少給點呀。你結婚你媽一分不給你,你哥結婚給那麼多,沒有還找你要,擺明了偏心。你有錢不給你兒女留著,說話孩子上學也不少花錢呢,這補習班那補可班的,到時候你沒錢,你媽給她外孫子花多少?你想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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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這個問題其實應該由自己來回答。
因為法律上你沒有這個義務,甚至道德上你都沒有這個義務。
也就是說你要不要承擔這個費用,完全取決於感情。而自己的感情到什麼程度,只有你自己可以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