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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紅粉南星

    這個取決父母是什麼樣思想什麼樣態度了。我和弟弟都成家了,我遠嫁,弟弟在老家,我爸媽家我和弟弟的房間都還保留著,爸媽給弟弟說,以後他們不在了,你也得給姐姐留間房。好感動

  • 2 # 平平淡淡生活的阿吉

    不請自來

    我真的不知道,現在為什麼還會有這種比較奇葩的想法。

    你的父母,會這樣認為嫁人後的你是外人了嗎,就不是他們的女兒了嗎?你聽見他們有親口說過嗎?既然沒有說過,你為什麼認為其他人說的就是真的呢?他們辛苦的養育這麼多年,好不容易你成人有出息了,然後嫁了個人,就得劃清關係啦。那他們幹嘛養你,這麼吃力不討好,有費心血有費精力又費金錢。

    父母生個病,連掏個錢都得看夫家的同意,那你丈夫父母生病,他掏錢有經過你的同意沒有。既然都是一家人,都為家庭做出過貢獻,他憑什麼有這麼多特權。就因為他是男的嗎?那也說你對自己身為女性也有種深深的自卑感。

    說句實話,這個問題,是把女性當成了什麼,把女性的原生家庭當成什麼。

    一定要得給已婚女性不停的洗腦,啊,你嫁人了,你在你家就是外人啦,你得好好對你夫家,不然就會沒人要你~

    我不知道是那個王八蛋最先弄出這麼句離譜的話,然後被打壓女性正常權利的人有心利用來給已婚婦女洗腦。

    去他媽的外人,要說是外人,你的公公婆婆老公才是你的外人。正是因為愛情,也因為你愛你的老公,所以他們在你眼中才會和血濃於水的爸媽一樣對待。

    最後說一句,凡事說自己父母對結婚後的自己是個外人的人,我都覺得是個大傻逼。

    就這樣,不服來戰啊!

  • 3 # 阿丘微視玲玲

    不是!

    嫁人,嫁的是丈夫一個人,而不是婆家一個家,不是從孃家這個家庭分配到婆家家庭,而是從孃家獨立出來和從婆家獨立出來的丈夫組成一個屬於小夫妻兩人的新家庭。當然,也不是說兩人組成了新的家庭就和原生家庭沒有關係了,父母永遠是自己的父母,不是外人!

    從道德上來講,百善孝為先,孝順父母照顧老人是我們每個人一生義不容辭的事,跟有沒有結婚,從事什麼職業,在哪個城市無關,只要我們活著,就應該贍養他們,照顧他們。從法律上來講,子女有贍養父母的義務,應該在生活上經濟上幫助老人。

    但是,畢竟結婚後有自己的小家庭,你不再有未婚時的那種自由了,你肩負著建設自己小家庭的責任,你必須為你們夫妻的美好未來而付出時間精力等等,你的錢不再僅僅屬於你,而是屬於你們夫妻倆共同所有,在這種情況下,做出關於自己父母的一些大決定的時候,就要和另一半商量了。這並不意味著孃家人就是外人了,對孃家的關心與熱愛是不變的,該對父母盡的孝心依然要盡,只是你多了一個妻子的身份,需要考慮得更多更全面。

    有些人覺得女人結婚後是婆家的人,不再是孃家的人了,覺得女人賺的錢是屬於婆家的,她們賺來的錢用在丈夫和婆家是應該的用在孃家就是胳膊肘往外拐,這種觀點我不敢苟同。女人是獨立的個體,年輕人夫妻倆又自己單獨的小家庭。現在是法律社會,是個講物權的社會,嚴格上來說女人賺的錢是屬於她自己一個人的,只是因為婚後財產為夫妻共同財產而同丈夫有關係,同婆家的關係,還真不大,女人賺的錢花在哪裡,為孃家花多少最多同丈夫商量一下,丈夫的家人沒資格對這些事指手畫腳。(不需要討論應不應該為孃家花,女人孝順自己親生父母天經地義)。

    小夫妻對雙方家庭都要平等,每個月給了孃家2000,算作小夫妻共同孝順妻子家庭的,那麼每個月給男方家庭的有多少呢?圖片中的評價我看了心裡非常不舒服,做什麼都徵得夫家同意,把自己當成了夫家的附屬品,根本沒有獨立的人格。我好想不客氣地說一句:你是像古人那樣簽了賣身契做了你夫家的奴隸麼?為什麼就不能自己做主呢?你有想過,他把他父母當外人嗎?他對他父母就像你對你父母一樣嗎?對你的父母公平嗎?你是誰生的?你吃誰的長大的?你花誰的錢長大的?給你這麼多的親身父母你當成外人,你良心何在?

    女人應該明白,自己是屬於獨立於婆家和孃家的,同時也應該對這兩個平等地盡孝心。

  • 4 # 無慾金剛

    謝邀,不是傻子都知道答案,至於這樣說的就是別有用心的人渣了,外人是指女兒的老公一家人,也就是說是親戚,說女兒嫁人孃家就是外人的,只有人渣才能說出口,女兒是父母生養大的,是骨肉至親,因為愛情嫁人,不是和父母割裂不來往,說這種話的人,你不反問他,娶媳婦了是不是要和他爹媽斷絕關係,他爹媽是不是外人

  • 5 # 手機使用者兩袖清風

    血,永遠濃於水。父精母血,滋養了你,你永遠是爹孃的心頭肉。無論你走多遠,無論你嫁到哪,父母掛念的永遠都是你。這是親情,兄弟姐妹,親情是永遠割捨不斷的。無論你遭受多大的痛苦,遭受多大的風浪,孃家才是你真正的港灣。一首《常回家看看》,唱出了多少人的心願。嫁人,女人嫁給男人,組建另一個家庭。是家庭關係,夫妻關係,性愛關係。遠於親情,又近於親情的關係。白頭偕老,是“夫妻本是同林鳥"。半路離婚,那是“大難臨頭各自飛"。所以說,當你嫁人了,孃家人不但不是外人,而是你最最想念的人。

  • 6 # 神宇海川

    2、而且女兒是媽媽的小棉襖,特別是只有一個女兒的家庭,嫁出去之後,如果有這樣的想法,這會讓孃家多麼傷心啊;

    3、雖然說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但養育之恩是幾輩子也報答不完的,更何況嫁出去呢,就更應該消除孃家人的顧慮,如果離得太遠的話,也抽空多回家探親,現在網路也發達了,影片聊天藉助WiFi都不花錢;

    4、閒暇時間的時候就多和老人聊聊天吧,好好珍惜一家人在一起的時光,因為時光一去不復返,時光不能倒流的!

  • 7 # 迷你氣缸

    謝邀!也不能有這種想法!但也有一點不能每天與父母相處,恩情永不斷的,早日與夫抱子常能回家孝順父母,再退一萬步講你離了婚,還勿是離勿開孃家呢?從某種意義上來說有點藕斷絲連的現象呢?女人永遠離勿開父母的,但也希望別走得太勤,必竟是出嫁的人了,大多心思要化在了夫家生根開花,常回家看看父母,父母親養育妳也不易呀!

  • 8 # 初見ATB

    嫁人了,只不過是換個地方生活,孃家不是外人,還是親人,永遠都是的。

    堅決反對嫁出去的女兒是潑出去的水,就是外人了的這種說法。外人是沒有任何關係的人,你嫁了人父母還是父母,兄弟姐妹還是兄弟姐妹,不會因為你嫁了就什麼都不是。法律有規定子女對父母有贍養的義務,充分說明了出嫁女就成外人的說法不成立。

    如果誰說出嫁女不能幫孃家,幫了就是叛夫。孃家自小養大的女兒嫁人了,沒有賣給婆家吧!如果賣了的話,請問給了孃家多少錢呢?不管孃家生活好還是不好,女兒女婿對父母的孝心都不能缺,那是應該的。

    把傳統習俗搬出來說,也可以的。那習俗是五千年前的說法,請回到五千年前去生活,不要拿習俗來做小氣和不知道感恩的藉口。你生活在現代,就得按照現在的德法和法律去規範自己。

    孃家婆家都是家,一家人不說兩家話,孝順雙方父母是子女的應盡義務和責任。女兒出嫁後不是外人,跟孃家還是血濃於水的一家人。

  • 9 # 紅心驛站

    其實,嫁人後,孃家人還是自己的親人,媽還是那個永遠寵我們於小孩的親媽。只不過可能變得是我們心中的感覺。

    嫁人後,如果孃家有兄或弟且也結婚了,即使是相處很好的嫂子或弟媳,但感覺在孃家也不再那麼隨便了。還有,媳婦和女兒說到底還是不一樣的,媽肯定要哄著自己的兒媳,而自己難免就要受冷落點。

    再來,就是和錢掛鉤的事。如果婚後的婆家生活過的還不錯,那麼偶爾幫一下孃家人還是可以的。但是,如果經常性的,估計婆家人知道了要不願意的。但如果像我這種,自己過的緊巴巴,沒有能力幫助孃家的事,那隻能心疼了,因為心有餘而力不足,不和錢掛鉤的體力話還好,涉及到錢就無奈啊。我也想幫,我也想悄悄給我媽些零花錢,可我沒有,我自己還天天敲著計算機過日子了.

    唉、有心無能為力啊、

  • 10 # 心如蓮花173349538

    嫁人了,孃家就是外人了。這從何說起呀?我還是第一次聽到這樣的謬論。在舊社會女子出嫁以後,一切歸屬夫家,不再與孃家有任何干系!指的是女兒生活起居、人情關係孃家不再負責。周立波《山鄉鉅變》上二十:“嫁出門的女,潑出門的水,只有你家姑娘,崽都生了,還有這副臉回孃家長住。”解放初期,人們還受著封建意識“男尊女卑”的影響!其實也告訴我們:女兒出嫁以後,孃家已沒有了承擔女兒一切的責任和義務了。並不是說孃家就成了女兒的外人了!我也曾看過一些小說,過去的女兒出嫁後,孃家有什麼事,夫家是有義務去履行人情責任的!更何況,現在是男女平等的社會主義社會,兒女有同等贍養父母的義務!

    但是,根據你的那個截圖“內容:女兒出嫁後父母已成外人。父母有困難徵得夫家同意,可以拿些錢財接濟父母。如果父母生活過得去,又不經夫家同意,送錢給父母就是吃裡扒外,背判夫家。”這話說出來聽著非常彆扭。怎麼“夫家夫家”的?“夫家”指的是丈夫及其父母和家人(包括兄弟姐妹)。女兒出嫁後是與丈夫組成的兩人小家庭。那麼孃家父母是否有困難需要接濟也只需徵得丈夫同意!與婆家其他人是沒有關係的!如果女方父母過得去,而小兩口剛剛成家,各方面經濟條件還不太好,女兒不給父母錢也是說得過去的,必竟你嫁人了,建設自己的家庭沒有錯。如果做女兒的與丈夫有足夠的經濟實力,能管好自己的小家,還有錢供養父母,不管拿多少錢給父母都是應該的,你用的是自家的錢又不是夫家的錢。怎麼會存在吃裡扒外,背叛夫家?

    你婆家買房了。你應該與丈夫共同挑起家庭的擔子,共同負起經濟的責任。你和丈夫的收入應屬於兩人的共同財產。應是在家庭經濟規劃之中。每月五千還要給父母兩千元,如果你以平等心對待父母和公公婆婆,你每月也應該給公公婆婆兩千元。你剩下一千元還能幹些什麼呢?難道你出嫁成家了,不需要與丈夫一道營造自己的小家?你還能我行我素的愛怎麼花就怎麼花?我就只給父母錢,就是不給公公婆婆錢,你能把我怎麼樣?那你夫家不高興就很正常了!他們的不高興,不是因為你的錢的問題,更不是因為你出嫁了,把你的父母和孃家人當外人了。而是因為你丈夫娶了你這麼一個沒有家庭觀念,不願與丈夫共進退的沒有責任心的女人;一個只愛孃家不顧婆家自私自利的女人。今後的日子怎麼過?夫妻之間今後怎樣風雨同舟?

    你啊,應該糾正自己的觀點:你出嫁了,有了與丈夫共同的家庭。夫妻經濟屬夫妻共同財產,應夫妻二人統籌規劃,贍養父母還要兼顧家庭建設。不要錯誤的認為,自己的工資不自已單獨給父母就是女兒出嫁了,孃家就成外人了。那你進婆家了,不給一分錢給公公公婆婆,是不是婆家已成陌生人了呢?如果丈夫也像你一樣自己的錢自己花,你們的家還是家嗎?這樣的夫妻還算是夫妻嗎?好好反首一下自己吧?不要拿“女兒出嫁了,孃家己成外人了”說事!孃家永遠是你的親人,這與創造家庭不相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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