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體是這樣的,我追了一個女孩兩年多,當然一直是朋友,普通朋友,哭的最傷心的時候除了被老爸打就是為她了。這期間也有女孩遞過暗示,不過都拒絕了,爸媽安排的,相親都推掉了,只是現在我累了,很多事情做的煩了,年紀也不小了,突然感覺找不到那種心動的感覺,或許還沒走出去吧,現在想跟以前喜歡我的女孩就這麼過了算了,這個女孩是個能過日子的,就是有點小虛榮,因為一直是同事,平時也是很要好的朋友,對她的脾氣多少還是有點了解,畢竟我自己也有些臭脾氣,所以我很多都能接受的。不過問題轉回來,我追的那個女孩比這個女孩要漂亮一點,不過看透些事情後這些也沒那麼重要,主要還是我現在沒有那個激情了(沒有陽痿啊各位),假如我跟喜歡我的這個女孩過下去,我感覺我對於她來說感情上太將就了,不公平,還有就是這兩個女孩是閨蜜,很好的那種,我會不會是帶有報復的情緒在裡面,各位看官能不能幫我解答一下,還有就是我跟這個女孩確定在一起究竟對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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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男科專屬
上帝給的緣分不是一種方式,就看你抓住還是放棄!!! 希望你早日成功!自己談的、網上認識的、媒人介紹的,一 夜 情碰到了,對面撞上的,可能都是緣分。緣分需要愛情來檢驗。戀愛靠愛情:愛情與人品、財富、長相、地位、經歷、年齡等無關。
我寫的戀愛守則:僅供參考1、相親:先看雙方喜歡對方不。不喜歡PASS(這一條就是雙方見面感覺) 愛情沒有理由,愛情是付出,愛情是雙方的,放手也是一種愛。2、交往:再看TA的朋友你能容忍不。不能,PASS(這一條需要透過約會、共同遊玩等了解) 物以類聚,人以群分。可以從TA朋友身上及朋友言談看出TA的性格、愛好等。3、訂親:再看TA的親戚你能容忍不。不能,PASS(這一條透過需要透過見家中親戚等了解) 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師,言傳不如身教。4、雙方願意不願意給對方:花必要的錢和花必需的時間。只在對方身上花時間的是想被包,只在對方身上花金錢的想包;只想花對方時間的是想包,只想花對方金錢的是想被包。錢少多花時間,時間少多花錢,中間平衡自己摸索吧。 如果愛,就會願意為對方付出而不是索取;如果愛,就會改變自己向好的方面發展,如果愛,就會愛屋及烏。5、不能獨立生活,無從談幸福。 連自己都不能養活,談什麼愛情,愛情需要生活基礎。5條做不好,可能是有愛情沒有婚姻,有婚姻沒有愛情。5條做好了,愛情+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