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努力搬磚的日子
-
2 # wuliaodehen
國家實行年休假制度是體現國家對勞動者的關懷和愛護。企業在具體執行過程中不能歪曲的予以理解。如果單就時間來講,你硬性規定休假也滿足了國家的時間要求,但你從根本上對員工的個人意志沒有尊重,沒有滿足員工的個人需求。企業規定的休假時間實際上是你企業季節性生產的休閒時間,你偷樑換柱將休閒換成休假,有利於企業,卻不利於員工。當然這是兩廂情願的事,國家也沒有進一步具體規定。在當前就業困難大形勢下,員工無奈是大機率的事。但企業你不能得了乖再佔便宜,這就很不地道。
-
3 # 怡路同行
【做你身邊的HR,講明白勞動法律法規那點事兒】
這個問題不能一刀切的說可以或者不可以。
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規定:這個假是由單位根據生產、工作的具體情況,並考慮職工本人意願,統籌安排職工年休假。
總的來說對這個假期的安排單位是有主動權的,因為這句話最終表達的意思是“單位統籌安排”。
首先統籌安排就很可能是集體性的安排,不會是個性化的針對每個人情況的分別安排。
同時也對統籌安排做了條件限定,那就是①要根據生產工作的具體情況;②考慮職工本人意願。需要注意的是,第②是“考慮”,不是一定要職工同意。
因此在合理情況下,企業是完全可以安排員工休假並抵消年假的。舉個例子:組織團建活動,全員放假一天,衝抵年假,不參加團建的,也會被衝抵一天年假。
這個合理性就比較難把握了,法律也沒有明確的界定具體情形。如果對於企業安排年假時,覺得完全沒有考慮職工本人意願,可以透過企業工會組織和企業負責人溝通協商。
是問會以年休假的形式扣假嗎?
我們這邊如果公司統一安排休假員工是可以選擇優先休年休的,因為休事假是會扣底薪的!具體還是以公司的規章為主,不過你如果主動提出,一般公司應該不會拒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