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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銳理體育觀

    鄧肯如果在1996年參加NBA的選秀一定會是狀元。首先鄧肯的實力是毋庸置疑的,為了得到他很多球隊砸鍋賣鐵的擺爛,這是艾弗森都沒有得到的待遇。其次作為內線球員在當年可是炙手可熱的,一個充滿天賦的優秀大個子幾乎就可以確定一個狀元的名額,除非他的的對手是更優秀的大個子。

    鄧肯能夠在96年成為狀元的理由。

    第一,鄧肯的能力太過於突出。鄧肯的能力有多強,我們從兩個方面來說。在他選秀之前,很多球隊為了得到他紛紛擺爛,馬刺隊明明是一個在西部有競爭力的球隊,他們為了拿到狀元籤喪心病狂的擺爛,一場球也不想贏。而鄧肯到了馬刺隊以後就展現了巨大的能量。在對內的訓練中球隊核心大衛羅賓遜已經防不住這個剛剛進入聯盟的年輕人。鄧肯到了以後馬刺隊迅速崛起,他和大衛羅賓遜組成的內線雙塔已經是無人可擋,鄧肯讓馬刺發生了鉅變。

    第二,聯盟對於內線球員的青睞。在上個世紀90年代優秀的內線球員是所有球隊的寶貝。當時流行的兩句話是“得內線者得天下”和“進攻贏得勝利,防守贏得總冠軍”。內線球員在進攻端離籃筐更近,所以更有把握性。而防守端不僅可以單防內線球員,還能夠對外線進行協防和補防,是防守的最重要一環和屏障。所以四五號位球員有多重要是不言而喻的。在這個大環境下選秀的時候怎麼能放棄一個出色的大個子呢?而且他有著幾十年難得一見的天賦。

    第三,鄧肯的呼聲一直高於艾弗森。我們知道鄧肯是在大學打了四年才進入聯盟了,其實在1996年他如果參加選秀的話應該話超過艾弗森成為狀元。艾弗森的天賦毋庸置疑,他成為狀元也是實至名歸,不過與鄧肯相比,後者還是更有吸引力。

    馬刺隊擺爛一次,得到的狀元就用了20年,不知道下一個鄧肯這樣的球員什麼時候才能出現了。

  • 2 # 蝦說捌道

    問22年前的費城老闆嘍!這種看著答案想問題的事情本身就沒有意義。試想還好鄧肯在馬刺,如果,只是如果,鄧肯96年去了76人,那他還是那個20年如一的石佛麼?鬼知道他會不會由於過長的上場時間而經歷大的傷病,甚至職業生涯的長短都要打個問號。

    姚明的例子都被大家舉爛了,范甘迪也被黑慘了,當然,本著民族自豪、華人驕傲的心理,黑的沒毛病。這兒我們把例子換個,羅斯,NBA史上最年輕的MVP。那年他22歲,論天賦他真的,於杜蘭特也不遑多讓。在公牛,在球隊、球迷、老闆、教練、隊友、對手包括自己的殷切希望下,他終於被用壞了。而後就是壞了修,修了壞,壞了再修,修了再壞的惡性迴圈,在這迴圈中他撕了韌帶,摘了半月板。時至今日,他終於明白了當初的自己是多麼傻。

    試想,如果羅斯一直在波波老爺子門下,他的上場時間是不是會少一些,他的職業生涯是不是會幸運一些,他的籃球軌跡是不是會平坦一些。

    當然,這例子也同樣是從答案中看問題,但並不妨礙我們客觀的去思考。另外,以上所有並不是否定鄧大爺的偉大,也不是有個人情感去吹AI或96黃金一代,相反較於96代,個人更喜歡鄧肯。

    然而人決不能拿來類比,運動員更是如此。不說不同年級,不同球隊,不同教練,不同位置的球員,就算是同一個球員的相鄰兩場的表現,都可能有天差地別。還是拿羅斯說,昨天對陣爵士的比賽,暴走50分。這非常能說明問題,羅斯依然有不容小覷的實力;這也非常不能說明什麼問題,因為他的身體,他的消耗就在那裡,不是一場50分的比賽就能抹去的。如果可以,那lastest退役告別賽生砍60分的科比也不用退役了。

    不說了,還是那句話,如果非要如果,那鄧肯是不是在96也能狀元,只能問76人老闆了,當然,還得是22年前的那個!

  • 3 # 葉葉葉葉葉葉148604336

    你們有真正瞭解過鄧肯選秀年嗎?還有人說得看費城,要我說,96年,鄧肯要是宣佈加入聯盟,狀元簽在誰手上都不一定,畢竟是讓聯盟一半球隊擺爛的人,畢竟紅衣主教那時候還在,你問問他,他對於得到鄧肯的執念有多深,深到得不到就退役的程度,你和我說鄧肯不會是狀元?

  • 4 # 洛杉磯四點的凌晨

    1996年的選秀絕對是nba歷史上最受矚目的選秀大會之一,其中誕生了諸多傳奇的球星:科比、艾伯森,馬布裡,納什,雷阿倫等全明星球員,96年的選秀也被譽為是黃金一代,而正是因為96年選秀太過於豪華了,導致在之後一年的97年的選秀變得不那麼出彩,但是在97年同樣也算是不錯的,在那一年誕生了鄧肯,麥迪,比盧普斯等名人堂球星。而其中鄧肯無疑是成就最高的,他是NBA歷史最佳大前,在NBA的各項榜單中也排在前十。那麼如果鄧肯提前一年參加選秀,他還能夠當選狀元嗎?

    其實這是一個仁者見仁智者見智的問題,鄧肯很優秀,但是艾弗森也不差,他在當時也已經展現了不俗的統治力。不過鄧肯怎麼也不可能會掉出前二。

    我們來看那一年擁有狀元籤的是76人,當時球隊的需求是一名控衛,因此那時候球隊在糾結的是艾弗森以及馬布裡,相比於馬布裡來說,艾弗森雖然說個子更小,但是他的爆發性更強,是一個天生的殺手,因此對於球隊適配性來說的話,艾弗森會更有機會。

    但是如果說是看球員的個人實力來說的話,那麼想必會選中鄧肯吧。畢竟當年為了鄧肯,NBA一半的球隊進行擺爛。而鄧肯在那個時候就已經展現了自己的統治力,他可以完美地適配一支球隊,直接就能夠成為球隊的領袖。

    鄧肯在新秀賽季場均就能夠拿下21.1分11.9籃板2.7助攻2.5蓋帽的超級資料,幫助馬刺從一支魚腩球隊直接提升為了56勝的季後賽強隊,而在他效力馬刺的19年時間裡面,馬刺隊從來沒有掉出過季後賽,由此可見,鄧肯是多麼的強大,在這一塊即使是喬丹也沒辦法與其相提並論。

    艾弗森的新秀賽季場均23.5分4.1籃板7.5助攻2.1搶斷,雖然說資料也很棒,但是帶隊能力要比鄧肯稍遜一籌,他那一年出戰了76場比賽,但是隻幫助球隊取得了20勝的戰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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