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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權利鬥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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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勝寒李隨
為什麼要和解?
和解就是和稀泥,
這件事發酵到這個地步,如果沒有一個公開公平的說法,以後誰見義勇為。
試想一下:當壞人當街凌辱、欺侮弱女子,我們不但不能幫,還要避開遠遠的,那是社會的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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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007老康
和誰和解?事情沒有最終定論啊,如果是警方錯抓,那麼就該深究為什麼錯抓?哪些人該負法律責任?哪一級領導該引咎辭職(貌似臉皮都很厚不會發生這個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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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北大荒人753
趙宇和李鬼和解 ?見義勇為的和強姦未遂的和解?這有背法律法規的 福建警方從任何一個角度也不會答應的因為全華人民都在看福建公安局給個對此事處理結果來證明福建公安辦案清正對當事人和辦案子的警察進行從新審查 請各位看客靜待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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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看臉看餘額
和解的可能性很大!
這個事,事出蹊蹺,如果不是現在自媒體這麼強大的話,估計早就結束了!
因為引起了人們的關注,稍有不慎會造成巨大的反響,內部還不好定論,所以目前還懸而未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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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評茶師
二、現在該案已發酵到這步引華人關注,誰也無法也不敢隱瞞、包庇!真相和結果指日可待!
三、如果趙宇所說的有出入,且受害女也認為非事實,則該案還有很多乾坤,結局另當別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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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心存感激1014
為什麼和解??打擊犯罪實施救助難道只能靠公安??難道救助危難之際還得翻看法律規定?這法律適用的太不近人情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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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崔懟懟
跟你們說個笑話,曾經,有個人,要非禮一個女同志,被另外一個路人制止了,然後路人被警察蜀黍抓走關了14天,當事人竟然在開心的打麻將。我的天吶~這麼神奇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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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協作精神
這事最後還是和解。那個壞蛋最起碼尋釁滋事罪是定了的,捱打活該,不老實就收監。那個女的自己掂量掂量也老實待著得了。趙宇得給見義勇為稱號加賠償費,趙宇是個好同志不會有異議。當地警察處置不當不處分就不錯了。各方表個態達成諒解就完事了。社會道德得慢慢改觀,一下就實現也不現實。好人到什麼時候都是好人,令人尊敬。個人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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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手機使用者67798239415
不能和解,追究晉江公安責任,把李某抓住嚴判,讓晉江公安和李某賠償趙宇,給予趙宇見義勇為獎勵。給廣大群眾一個交待。不能讓黑白顛倒的風氣漫延。
2月18日,被救女子迴應稱,自己當晚喝醉了,該男子堅持送她回家,並踹開門要求留宿,“他用大凳子砸我頭,把我按在牆上,就要脫我的衣服”,於是她大喊“救命”,隨後趙宇進來制止,雙方發生衝突。福州警方迴應:正在調查核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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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聽一面之詞的道德綁架,被騙的次數還少嗎?讓子彈多飛一會。兩個疑點,一有見過那麼大張旗鼓聲勢浩大的砸破防盜門的侵害強姦嗎?而且還有室友在場的情況下。二為啥所謂見義勇為和受侵害方沒有報案說尾隨強姦?這麼重大的案件居然不報案不驗傷,警察要女的驗傷女的都沒驗傷,說是不想把事情搞大,都有強姦侵害打人了,居然還不想把事情搞大,請問這是陌生人嗎?反而是侵害者報的案。所謂的侵害者說了當晚和受害女子一起吃飯唱歌的。女士也就是在夜總會上班的。後起衝突,然後這個見義勇為的男子打了他。是咋回事?請不要選擇性忽視。一開始女方說的可是陌生人尾隨意圖強姦。
既然不是陌生人。從敘述中女方很可能不是第一次帶這個男方回來過夜的。那就是糾紛而不是強姦。
所以這事的實質就是他們認識後來發生了糾紛,然後所謂的見義勇為者幫女的打傷了糾紛的另一方。最好狀況就是小夥子也是被這個女的騙了誤以為是強姦侵害失手打傷了對方。現在檢察院不予批捕估計就是考慮到了此條。
另外小夥子在對方已經倒地喪失了侵害能力還補上了一腳這就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