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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Hello191887993

    請問這個問題是問的男的打女的頭部三十多拳是什麼心態?還是女的打男的媽媽是什麼心態?打了頭部三十多拳該報警了。

  • 2 # 應用美學

    戰爭心態,圍魏救趙。如果女方僅僅是控制在威脅狀態,可以不必批評,雖然這樣總歸也不值得提倡。如果被打時媽媽有幫兇行為,可以考慮列為正當防衛策略看待。但終歸是男的暴打引發,所以媽媽被打這事本身,男的也得分擔不低於一半的責任。但如果是事後報復,則女的應該承擔責任,並同時有必要接受一些相關教育。至於男的,等於就是要承擔打女友的全部責任加媽媽被打一半以上的責任。個人主觀意見,沒詳細研究相關法律和道德細則。僅供思考。

  • 3 # 驕陽connie

    女的打不過男的,但心中的恨意不能得到發洩,故而傷害她認為生養這個男人的女人,起碼可以得到一時洩憤。就是恨得咬牙切齒,大腦當機,但凡有點理智,她就會用法律武器來回擊對方,而不是以暴施暴。

  • 4 # 大眼心語

    這男友女友都不是什麼善茬。一個女人犯錯再大,還可以離婚,可以分開,用得著動粗嗎?

    男人的拳頭如果用女人身上,也實在是弱斃了。

    一個女人,活的能讓男人對自己拳腳相向,也真是服了。

    沒男人也不至於如此悲慘落魄。

    還有打男友媽媽這事,女的和男的有什麼區別,一樣的失去理智,一樣的不可理喻,一樣的暴力。

    也難怪能走到了一起。

    說心裡話,覺得很多男女談朋友談的都太膚淺,根本沒找到可以一起成為更好的自己的人。

    找錯了人不自知,非得血的教訓才可能清醒,甚至有人還一味迷糊。

    哪裡出錯了,不僅僅當事人他們自己,包括身邊的環境能做的努力,都一樣薄弱。

    人沒有外力幫助時候,一定要學會自救。

    首先自愛,很多煩惱憂愁都會遠離。

  • 5 # 神女貝貝

    冤冤相報何時了?只能說兩個人都挺渣的。首先男方不該毒打女方,無論哪種不可調和的矛盾,實在不行,可以求助於法律,你在女方頭部打30多拳,萬一把她打死了呢?任何一個人都無權要一個人的命,除了國家執法機關。

    對於女方而言,冤有頭債有主,真的氣氛不平,你打回去啊!幹嘛要拿對方的媽媽報復,我覺得這也是非常不可取的行為。當然,你可以說她氣瘋了,也可以說她真的打不過男方,只有拿他媽媽出氣。

    這樣的行為就好比很多大人之間有了矛盾,明面上打不過大人,便暗殺他家的孩子洩憤,其實非常可惡,也非常陰險,實在讓人想不通。

    沒有無緣無故的愛,也就沒有無緣無故的恨。既然雙方都到了打架鬥毆的地步,清清爽爽的分開多好?何苦對其造成人身攻擊呢?打來打去,讓也許還有一丁點的美好回憶在這些拳打腳踢過程中都會變成世間最深的毒,不滅了你,今日不休。

    再說一下女方,我想狗急都跳牆,女方被男方打的太狠了,實在沒有辦法,才轉而報復男友媽媽,這也是一種憤怒宣洩的方式。但是卻是非常錯誤的方式,一個人用錯誤的方式對你,你反過來又用錯誤的方式對待一個老人,一樣的犯錯。

    緣來緣去,緣盡緣散,沒必要打打殺殺。瀟瀟灑灑,揮一揮手,再見,再也不見。

  • 6 # 平淡人生一帆順

    兩人起爭口,男友揮拳頭,惡把女友揍,拳拳情不留,頭部三十下,痛得淚直流。

    女友切齒恨,又不是對手。瞧見準婆來,居然動歪謀。報復心頭起,怒把準婆揪,二話也不講,胡亂一頓抽。

    這是人變態,欺軟怕硬做,禍及他人身,只圖己復仇。一碼歸一碼,未必不清楚,無端下犯上,實在缺理由。

    男友二百五,一個大老粗,女友三百八,行事做糊塗,天生倆絕配,一個窩裡留,鬥鬥鬥鬥鬥,最終必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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