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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減水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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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何運超
這個問題的要害在於如何理解這個始皇帝的出現?
皇帝的確是一個人,但更重要的是皇帝是一項歷史制度,秦國的統一和皇帝的出現是春秋戰國前後500年醞釀的結果。嬴政的登位和完成統一不是他一個人的成就,是秦國從孝公商鞅開始圖強,發展壯大了百餘年的結果。
秦始皇的順應秦國制度的人,郡縣制不是從統一之後開始的,而是從秦國推行到統一後的六國。所以要明白為什麼實行郡縣不是皇帝一時的個人好惡,而是歷史背後的趨勢。
秦國能夠統一是實行戰時體制,秦國是一個戰爭機器,崇尚軍功這是絕對不假的。
但是,秦國是與六國舊俗背道而馳的,六國是西周封建的殘餘,秦國已經消滅了周王室,所以嬴政寧願推崇三皇五帝,也不會再推崇周天子的失敗舉措,而且當時秦國郡縣制正好是體現皇帝威加海內的尊榮,這一點也正要郡縣制長官向皇帝報告一切行動,所謂君主集權的特質。要是分封諸侯,那麼各地的事務就交給了地方諸侯,皇帝的威風就去掉一多半了。
所以秦始皇當時的帝王確實依靠郡縣制體現了中央直接管轄地方的威嚴,這一制度徹底改變了中華程序,包括直到近現代還是延續省市縣,這就是郡縣制的發展和延續,歸中央所管轄。
而且皇室和朝廷沒有分家,所以秦始皇登位以後非常忙碌和勤勉,號稱處理事務多大百餘斤竹簡,這些都是他要內管皇家事務,外管各地行政事務的表現,也是當時這一制度才建立,還沒有完善改進的原因,到後來其他朝代不斷髮展改善,後面的皇帝到了唐朝以後就好得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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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小怪軟體管家
秦始皇之所以被稱為千古一帝,與他支援並實行郡縣制,奠定後世千年政治基礎的事情原因很大!
我們都知道,無論是西周,還是春秋戰國,當時的國家實行的都是分封加世襲制,把自己的土地分給自己的子嗣或者功臣,讓他們幫助自己治理國家!這個制度有一個很大的特點,便是土地私有,分封后的土地便不屬於周朝王室了!
這個制度對於長遠來說,無法維持中央對於地方的權威性,所以時間一長,尤其是當地方的實力超過中央時,便容易發生動亂。春秋時期,雖然各個諸侯還儲存著對周天子的尊敬,但天下已經由當時的霸主來主導了,比如當時的齊桓公與晉文公等等!
在秦始皇一統天下之後,所面臨的一個重要的選擇便是處理好國家與地方的關係,這關係到新秦王朝的能否長治久安!秦始皇吸取歷史的教訓,意識到必須要加強中央集權,將地方的權力抓在中央的手中,才能避免枝大幹小的情況發生!這是從國家治理的方面來說!
如果從秦始皇個人來理解的話,便是秦始皇是一個非常高傲的人。在他起皇帝封號,認為自己功蓋三皇五帝的事情中便可以看出!當他意識到分封制的缺點之後,驕傲的他絕對不允許繼續秦國再使用這種缺陷的制度,哪怕文武百官都支援分封制!
這就是秦始皇,雖然有的時候他有點獨斷專橫,但其雄才偉業以及他獨特的戰略眼光是沒有辦法質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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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血山飛蟲
中央集權制度也是一種選擇,事實上在秦始皇之前印度和波斯都出現過了中央集權制度,中央集權制度也是一種可以想象的制度,中央集權制度究竟比封建制度是好是壞,不能一概而論,封建制度在特殊情況下面是優於中央集權制度的,例如蒙古和女真還有滿族開始的時候就是封建制度,封建制度讓封建的封侯權力很大,能夠維持行政的高效率,當然封建制度也有缺陷,就是國家極大的時候,如果實行封建制度,那麼國家事實上就形成了分裂,從這個道理講,秦始皇必然要搞中央集權制度的,因為封建制度如果最後必然形成分裂,那麼秦始皇為什麼還要拼命滅6國呢?滅掉6國以後,如果實行封建制度再次形成許多國家,那滅6國就毫無意義了!
當然秦始皇之後,中國也不是純粹的中央集權制度,而是中央集權和封建制度的複合體,這個情況一直持續到明朝,朱棣作為封建的王侯滅掉中央政府以後,才算徹底終結封建制度,封建制度形成的危害是顯而易見的,就是封建諸侯之間互相殘殺是家常便飯。當然中央集權也是有巨大缺陷的,封建制度容易形成戰亂,中央集權制度也沒有杜絕戰亂,一定階段,戰亂更加嚴重,中央集權制度由於管理的效率問題和腐敗,很容易形成全國性的混亂,然後可能被更加具有效率的外族勢力打垮和統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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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時間的穿越者
秦始皇最終選擇郡縣制,而沒有選擇分封制,這個原因有兩點,在最初選擇分封還是郡縣,秦始皇是猶豫的,我認為兩種可能,
第一,秦始皇作為開天闢地,第一個統一全國的皇帝,他面臨這樣的選擇,沒有有參考朝代,前面歷代都是分封,他也是摸著石頭過河,想找出一個比分封制更有利於王朝延續的制度,他也是在探索。既然探索就不知道前面是好是壞。我們現在都是站在後人角度上來觀看,評價郡縣與分封。
第二,法家的思想根深,影響這秦朝的決策層,也影響者秦始皇,秦王朝的鞏固和壯大是因為法家思想的落實和實行,而且大獲成功。秦人信法家,而法家又主張郡縣制。由此推知,這也是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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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李飛熊
其實,秦始皇滅掉六國之後,也對這個問題進行過討論。“春秋五霸”、“戰國七雄”,往前追溯的話,很多都是周文王、周武王當初分封的宗室、功臣。但是隨著時間的流逝,血緣關係越來越遠,各國之間相互爭鬥不休。秦始皇正是看到了這種情況,所以才聽取了廷尉李斯的建議,分天下為郡縣,而不採用分封諸侯。
吸取西周分封的教訓秦國一統之後,丞相王綰認為,原來齊國、燕國、楚國等地,距離秦國都城太遠,應該封秦始皇的兒子為王,前去鎮守。但是廷尉李斯反對,並舉例西周分封之後的弊端。雖然西周分封了很多宗室,但到了戰國的時候,血脈已經很疏遠,各國之間沒有友愛之心,卻像仇敵一樣征戰不休。此時名義上的周王,已經沒有了半分威嚴,甚至要聽強大諸侯的召喚。李斯認為這是封建遺禍,不是長治久安的辦法。
對此,秦始皇表示了贊同:“天下共苦,戰鬥不休,以有侯王。賴宗廟,天下初定,又復立國,是樹兵也,而求其寧息,豈不難哉!廷尉議是。”大意就是因為天下爭鬥不休,才有了各個諸侯國。如今天幸我統一六國,如果再實行封建的話,就是埋下了禍患的根苗,以後想要國家安寧都是辦不到的。所以秦始皇聽取李斯的意見,分天下為三十六郡,派遣官吏前去治理。
秦始皇的這個決定是正確的。我們看後面漢有分封,最終有“七國之亂”。西晉有分封,最終是“八王之亂”,因此還誘導了“五胡亂華”。到了明朝,又有“靖難之役”,連建文帝都被推翻。所以,分封的好處是有的,但是壞處更大。而且這些諸侯王大多荒淫無道,又怎麼會替國家好好治理百姓呢?後世因秦二世而亡,便歸咎於秦沒有實行分封,是很片面的觀點。
春秋戰國時的思想風潮春秋戰國紛紛擾擾五百多年,後來大家稱之為“春秋戰國無義戰”。在無窮無盡的戰鬥中,最受罪的還是老百姓。而在這五百多年中,各個學派也形成了大體的一致:“分裂與戰爭是人民痛苦的根源,只有天下一統才能解決這個問題,實現天下大同!”這也是後來天下一統的觀念,有如此深厚根基的原因。正是因為有這個思想共識,所以各國紛紛變法,想要承擔起這個重大的責任。
而在這場爭逐中,位居西陲的秦國最終勝出。秦國自秦孝公開始,便代有名君,無不把統一天下作為自己終身奮鬥的目標。到了秦始皇后,他“奮六世之餘烈”,進而“席捲天下,包舉宇內,囊括四海,併吞八荒”,把秦祖先以及其他各國聖哲的願望給實現了。也正是受這股思想風潮的影響,秦始皇才能清醒地認識到,如果統一之後再分封,那就會步入西周的老路。
綜上所述,秦始皇統一六國之後,之所以不再分封諸侯,而是實行郡縣,就是充分吸收了西周的經驗教訓,受當時天下共識的影響。秦始皇要的是皇帝的“萬世傳之無窮”,而不是諸侯的“萬世傳之無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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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段亦明
郡縣制,是在秦國統一六國後,為了方便管理征服下來的這些國家而制定的。郡縣制在秦國在還沒統一六國前,那時的商鞅變法已經實行了,只不過是分封諸侯和郡縣制同時進行的。
秦始皇能夠統一六國,離不開這兩個關鍵人物:王翦、李斯。一個文臣,一個武將,這兩個是相當厲害的人物。而統一六國後,針對是分封諸侯還是實行郡縣制,朝裡也分成兩個派別,一個支援分封,一個支援郡縣制。這時,李斯力爭群雄,用有力的分析和理由,說服了秦始皇,最終被秦始皇採納,自此全國實行郡縣制。
郡縣制的推行,可以說是中國政治制度上,很重要的里程碑。秦始皇為什麼不分封諸侯而大行郡縣制呢?分析如下。
一、郡縣制的的好處。郡縣制,是從中央到地方的直線管理模式。
傳統的分封,意思就是列土封疆,劃分什麼地域給到什麼爵位的人。分封后,地域管理人有著獨立經營的權利,但有責任和義務響應國家的政策或號召,比如定期供給糧草,共同抵禦外敵等。
分封諸侯的弊端是,隨著分封諸侯的自由發展,逐漸壯大,最後變得不再服從國家君主了,更有甚者還會起兵謀反或者勾結外敵。這樣的例子在歷史上太多了,比如,淮南王劉安叛亂,北韓王衛石渠叛亂等,都是分封諸侯翅膀硬了造成的。
實行郡縣制後,諸侯或地方官員,都是由皇帝直接任命的。郡縣主要絕對的服從君王的管制,否則就會被罷免。郡縣制不會固定你的地域專屬,它隨時有被皇帝調遣的可能。而且定期也要接受皇帝專員的巡查。這樣一來,就杜絕了地方官員擁兵自重,製造謀反的事情發生。
二、杜絕捲土反撲秦國統一了六國,雖然是打贏了,但也難免有人心懷仇恨,蟄伏待機,意圖等到時機一到就會捲土反撲。郡縣制起到分化勢力凝聚或互串的作用。
在重要或者較遠的位置,君王可以派遣信任的人擔任,從而規避了山高皇帝遠,無法監管的風險。更重要的一點,郡縣制後有利於文化同源,一個國家文化不同源就很容易分裂。那會“禮”的文化就是在這個環境下普及開來的。
秦國在商鞅變法後,老百姓是得益的。那麼統一六國以後,將這種得益放大,只要治下的百姓都能共同的受益,生活就會改善,久而久之就會融入到一個國家來。這樣就徹底斬斷了一些戰敗國捲土反撲的念頭。
綜上所述,這就是秦始皇為什麼不分封諸侯而大行郡縣制的原因了。
不得不佩服李斯高遠的政治眼光,同樣也離不開秦始皇的雄偉魄力。在面對各方的反對,但是秦始皇沒有受他們的影響,果斷採納李斯的建議,從而使得郡縣制的順利推行,為華夏的統一打下了重要的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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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兩世之約i
要回答這個問題,我們先來了解一下分封制和郡縣制
分封制:西周的主要政治體制,主要依靠宗法制進行維繫,將社會分成數個等級:天子,諸侯,卿大夫,士,平民,奴隸,上一級相對於下一級稱大宗,下一級稱上一級為小宗,大小宗關係如同父子關係,跑題了,這是宗法制,分封制是指將國土劃分為數個部分,天子佔中央,將其他領地分給諸侯,諸侯可以劃分領土並賜予卿大夫,以此類推,小宗對大宗有服從,納供,服兵役的義務,秦朝建立以後遭到廢除,後來劉邦等人數次恢復但都於不久被廢除
郡縣制:中國封建社會最主要的政治體制,分天下為三十六郡,郡下設縣,郡長官稱郡守,太守,縣長官稱縣令,長官擁有管理權,但沒有所有權,全國領土均歸皇帝所有,官吏享有俸祿,長官選取方式不一,但血緣選官已經很少。
為什麼廢除分封制,一目瞭然了,分封制使得手下諸侯享有很大的權力,可以自行發展,但很多時候,擁有巨大權力的諸侯不會繼續服從天子的統治,血緣維持統治也很難,你想啊,你弟弟的十代孫和你的十代孫之間的血緣關係已經非常薄弱,造反非常輕鬆,但郡縣制只給你管理權,你無法擁有軍隊的所有權,造反會非常困難,春秋戰國就是因為諸侯勢力的強大,周天子無法在繼續管理造成的,所以剛剛建立統治的秦始皇不會再採用威脅統治的分封制,以郡縣制統治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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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平沙趣說歷史
簡單來說,秦始皇認為郡縣制更有利。
郡縣制發源於春秋時期,楚國設立了最早的縣,秦國設立了最早的郡,二者的長官都由國君直接任命,但在此後的漫長時間中,這種行政建制並不普遍,華夏大地最常見的還是分封制,把一塊地封給宗室功臣,讓他們為國君代為統治,並允許世襲。
直到戰國時期,列國相繼變法,如何加強國君權力成了一個重要議題,只屬於中央的郡跟縣越來越多,最終形成了郡縣制。於秦國而言,這種制度大興於商鞅變法之後,不過同時期秦國一樣存在封地,商鞅的“商”就是因為他的封地在商地。
到公元前221年,商鞅已經逝去百餘年了,他曾經效力並帶之走向強盛的秦國完成了前所未有的壯舉,秦軍的鐵蹄踏碎了山東六國的社稷國土,建立起東至大海,西極臨洮,北據河套、南抵五嶺的龐大王朝。
對於這個王朝,秦王政是想打造成百年老店的,所以王朝的各種規矩都需要妥善安排,以打造萬世之基。
秦王政最先解決了統治者的名號問題,改王為皇帝,他自己就是始皇帝,子孫一世一世傳下去。然後定秦王朝為水德,尚黑,一堆禮儀問題隨之解決。
接下來,就是行政制度的問題了,秦朝是採取郡縣制,還是分封制呢?亦或是像之前一樣,二者並行?
始皇帝為此召開了御前會議。
丞相王綰首先發言,力挺分封制,原因很簡單,秦朝剛剛滅掉燕、齊和楚三國,人心不附,三地距離咸陽又太遠,都城輻射能力有限,咸陽很難很好地掌控這些地區,不如在三地分封皇子為王,代為鎮守。
廷尉李斯表示不同意丞相的意見,他指出分封制的致命漏洞:隨著代代傳承,天子與諸侯之間親密的血緣關係將會逐漸疏遠,以至形同陌路、互相攻伐,不僅起不到長治久安的作用,反而是禍亂根源。
唯有實行郡縣制,才能杜絕這種隱患,使得天子之威,張於四海。
王綰的發言代表了當時很多人的心聲,群臣紛紛贊同,但李斯贏得了最後的勝利,因為他的建議被一個採納了,那就是始皇帝。
在行政制度之上,秦國的國體的皇權專制制度,皇帝才是最高決策者,現在始皇帝拍板,群臣再怎麼反對,也只有乖乖服從。
但群臣的反對力量已經說明,即便是在變法多年的秦國,對於郡縣制治理國家也是不太理解的,更何況那些變法程度比秦國低得多的六國舊臣,比如齊地儒生淳于越,他幾乎沒有經歷過郡縣制(齊國沒設立郡縣),根本無法理解秦始皇這種“今陛下有海內,而子弟為匹夫”行為,所以再一次提出實行分封制。
這一次,秦始皇的應對措施就要暴烈多了,因為此時已經是前213年了,統一八年,郡縣制也推行了八年,儒生仍然醉心於分封制,實在太挑戰秦始皇的底線。而且淳于越是在宴會上提出的意見,這是不合規矩的,因為國事一般都在廷議上討論,尤其這種影響重大又不緊急的事。
《史記·秦始皇本紀》:臣請史官非秦記皆燒之。非博士官所職,天下敢有藏詩、書、百家語者,悉詣守、尉雜燒之。所不去者,醫藥卜筮種樹之書。若欲有學法令,以吏為師。”制曰:“可。”大規模的焚書行動就此展開,秦朝郡縣制的推行由慢慢感化轉變為暴力思想控制。從效果上看,這個方法非常失敗,秦朝一亡,分封制立刻捲土重來了。
漢朝建立後,劉邦吸取教訓,不敢一次玩太狠,搞了郡國並行制緩衝一下,漢朝用了幾十年才完成郡縣制的鞏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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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賀五窩
用今天的眼光來看郡縣制,我們很容易就發現他加強中央集權的作用,那麼在秦始皇之前的統治者,想不到這樣的好處嗎?非也,不是不願意而是不能夠。歸根結底,就是一句老話,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築。
郡縣制的基礎是構建一套完整的官僚體系,地方行政官員由皇帝直接任免,而且不能世襲,所有的權力來源都是皇帝一人,自然也是為皇帝一人服務的。不過馬兒要跑,也要吃草,這群替皇帝當差的人,沒有封地,沒時間耕作,那麼生活來源也得完全依靠皇帝發放的俸祿。雖然從某種角度來說,這進一步加強了皇帝和地方官員之間的紐帶,但是也給皇帝開了一份大大的賬單。
原始生產力下,如果中央政府派人下基層收稅,那必然是一件賠本買賣,收到的稅可能還不如花的路費多。在這種情況下,萬般無奈的統治者只好把大蛋糕切成小塊,分發給各路功臣親戚,同時再在他們的收穫中抽成,以此降低收稅的成本。
要知道,這一套邏輯在歐洲實行了很久。為了降低成本,很多歐洲貴族收稅的方式頗為直接,就是到領地的所有人家“輪流做客”,以吃飯替代收稅。
其實,秦始皇並不是郡縣制的開創者,這一切要感謝各國變法的先驅,比如魏國的李悝和秦國的商鞅。是什麼讓各國君主敢於忽視各地貴族的利益,改行郡縣制,這就要從經濟基礎的變動開始說起。
鐵器和牛耕的出現,大幅提高了普通百姓的生產力,原本他們只能耕種貴族的井田,現在卻還有餘力耕種自己的私田,甚至還有一批人逃離井田,專心耕種自己的私田,這顯然觸及了貴族階級的利益。
但這對君主來說卻是機遇,能夠籠絡耕種私田的百姓,為他們提供政治庇護,就可以繞過貴族直接獲取稅收,從而獲得更多錢糧。有錢有糧就可以組建一支有別於貴族的“私人”官僚隊伍,來實現自己的政治抱負。
想想畫面就很美,可是人才很稀缺,原因是官僚的最基本要求是識字,要不然政令怎麼傳播,資訊怎麼收集?作為文化載體的文字,那個時候可都是寫在絲帛上的,正所謂一字千金,不是貴族你這輩子可能都沒見過文字。就是這時,竹簡橫空出世,極大的降低了文字傳播的成本,也造就一大批戰國時期著名的改革派人物。
就這樣,郡縣制替代分封制出現在歷史舞臺,並且一直延續了上千年。不過秦漢交替之時,郡縣制和分封制也還有你來我往的交替,任何一種社會制度的背後,都代表著一大群人的利益,這也是為什麼改革總是很難實現的原因,不過這些就是另外的話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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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郡縣和分封之間,秦始皇有過猶豫。主要猶豫三個問題:
一是面對古之未有的大天下,到底該怎樣治理?
二是秦政質樸而六國風華,到底怎樣建立帝國文風?
三是面對六國舊政,到底是該從俗而治還是從秦法而治?
但是,秦始皇的猶豫時間並不長,便暗自定下了天下大是:以秦法秦製為綱、以山東風華為輔,融合而成秦帝國的新氣象。
此是秦帝國試圖建立自家風華的積極嘗試。
朝堂辯論,李斯雖然是絕對少數,卻得到了絕對權力的支援,始皇帝認可李斯之議,開始推行分封。
分天下三十六郡,郡置守、尉、監。這就是秦帝國大行分封的簡要過程。
而秦始皇不行分封而大行郡縣的原因有三:
一是繼承傳統。
秦戰國偏居西隅,但正是因為力行秦法秦制所以才能攻滅六國、一統天下,所以始皇帝自信秦法秦製造福秦國也能造福天下。
二是以周為鑑。
這是傳統中央王朝的一貫思路,前朝所敗必是後事之師,周亡於分封,所以秦必懲之。非是李斯建言的原因,而是始皇帝早有決心。
三是領袖性格。
始皇帝自信滿滿,所以取皇帝之號;不喜世人風議,所以罷諡號之制;相信武力威勢,所以五次巡幸天下。所以說,秦始皇是一個傲嬌、極權之主,而郡縣之制正合胃口。
郡縣和封建的背後是央地關係的問題,就是如何梳理朝堂與地方的關係。
同時也是一個皇帝與大臣的關係問題,是天子與諸侯還是皇帝與郡守。
而秦初之形勢,並不樂觀。
北方有匈奴虎視眈眈,南方有楚地屢屢叛亂,所以國家需要集權,而皇帝也需要控制地方大臣。
所以,行郡縣而廢集權。
至於秦帝國是否因為郡縣集權而亡,這是一個比較複雜的問題。不能把這個複雜大勢,簡單歸結於郡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