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問題得辯證地一分為二看待:印度的民主制度對印度國家的發展可謂有功有過
印度的民主制度繼承自前宗主國英國。1947年8月15日印度自治領成立,1950年1月26日印度共和國宣佈成立。獨立後的首任印度總理尼赫魯任命比姆拉奧·拉姆吉·安貝德卡爾為自己的司法部長並責成他起草印度憲法,這位印度憲法之父誕生在一個達利特人家庭。所謂達利特人是指在印度的種姓制度下被排除在婆羅門、剎帝利、吠舍、首陀羅四大種姓之外的被稱為”不可接觸者“的賤民,是印度社會地位最為卑賤的社會階層,然而安貝德卡爾透過自己的努力成為了印度歷史上第一個獲得學位的達利特人。當獲得哥倫比亞大學和倫敦政治經濟學院的雙料博士學位的安貝德卡爾滿懷憧憬回到印度試圖建設自己的祖國時感受到的卻依然只有歧視,他發現:在印度達利特人不能自由選擇職業和自由戀愛,他們不能和高種姓的人待在同一間房子,甚至不能踩到高種姓人的影子,因為那會玷汙高貴者的純潔。由於在印度獨立過程中的甘地、尼赫魯等領袖都出自高種姓,因此他們對達利特人的利益關注較少,在這一時期安貝德卡爾曾一度質問甘地和尼赫魯:”達利特人能從印度的獨立中得到什麼?“儘管遭到如此尖銳的質問,但甘地和尼赫魯也表現出了領袖人物應有的大度——在印度獨立後他們請安貝德卡爾出山起草印度憲法,安貝德卡爾以憲法的形式否定了種姓制在印度的存在,時至今日全體印度公民在憲法所賦予的公民權地位上是一律平等的,然而在實際的社會生活中低種姓人仍受到各種歧視,這恰恰反映出印度民主的虛弱無力之處——在根深蒂固的種姓制度面前憲法的權威竟是如此脆弱。
印度是一個國內各地區文化宗教差異巨大的國家:歷史上印度次大陸人種雜亂、民族眾多、語言各異:先是來自中亞的雅利安人征服了當地土生土長的達羅毗荼人,後來信仰伊斯蘭教的突厥-蒙古人又征服了雅利安人,再後來大英帝國又在這塊土地上建立起殖民統治。至今印度盧比上還印著二十多種官方承認的各地區語言,這其中包括梵語、巴利語、孟加拉語、泰米爾語等等。在孟買以南的農村地區基本生活的都是印度次大陸的土著居民達羅毗荼人,而作為印度主體民族的印度斯坦族其實是雅利安人的後裔(他們佔印度總人口的46.3%左右),南部居民幾乎都不會使用印度斯坦族的印地語。和印度的語言體系一樣複雜的是印度的宗教體系:印度人口的82%左右信奉印度教,12%左右信奉伊斯蘭教。此外還有基督教徒占人口的2.32%;錫克教徒佔1 .99%;佛教徒佔0.77%;耆那教徒佔0.41%,其他宗教如拜火教、猶太教的信仰者約佔0.43% 。與此同時印度也是一個貧富差距極大的國家:印度經濟的命脈幾乎完全被塔塔、阿班尼、米塔爾、博拉四大家族所壟斷。在印度1%最富的人擁有印度全國財富的一半以上,5%最富的印度人擁有全國財富的68.6%,10%最富的人擁有全國財富的76.3%。與此形成鮮明對照的是據世界銀行的統計:全世界貧困人口的1/3來自印度,超過8億人每天生活費還不到2美元,這一數字佔印度總人口的75%以上。印度的貧民窟人口達到了1.7億,其中孟買最多,為1100萬,佔到該城市總人口的2/3。印度正被巨大的貧富落差撕裂為兩個國家:一個是由政府官僚、商業世家、寶萊塢電影明星組成的在國際舞臺上賺足了眼球的高階大氣上檔次的印度,一個是由貧民窟中走出的人士所組成的印度,而在後者的生活中強姦、吸毒、偷盜等惡行似乎一直如影隨形。據《印度斯坦時報》報道:印度18歲以下人口有4.47億人,佔總人口的43%,其中約40%的兒童遭受著貧窮、缺乏教育、營養不良,甚至被邊緣化。印度國內複雜的民族、語言、宗教體系加上種姓制和貧富分化導致的巨大國內矛盾使印度其實一直潛伏著分裂解體的危險種子,可為什麼這麼多年來印度到底沒有分裂解體呢?從某種程度上而言:民主制度功不可沒。
儘管印度國內民族宗教的巨大差異和巨大的貧富差距使國家處於被撕裂的狀態,然而民主制度卻在一定程度上使這種導致國家撕裂的矛盾得到抑制:以印度的貧民窟為例——儘管印度的貧民窟充滿了各種亂象,但從某種程度上而言:正是貧民窟的存在為無家可歸者提供了唯一的棲身庇護之所。印度的城鄉區域差距在世界範圍內是相對較大的,尤其是那些租種地主土地的佃農的生活是異常艱苦的——根據印度官方的紀錄顯示: 2015年印度全境有超過1萬2600名農夫自殺。有些在農村實在生活不下去的佃農就會前往城市務工,然而城市高昂的房價使他們無法在這裡找到落腳的地方,同時他們也必須面臨嚴峻的子女教育等問題,不得已之下就只能選擇在鐵道邊、垃圾場等城市角落搭建簡陋的蝸居之所。在印度他們不會因為影響市容而遭到強拆驅逐,這是因為印度憲法明文保護公民的居住權和遷徙權——在印度任何公民可以自由選擇遷徙到他想去的任何地方,如果在當地居住一年以上都沒被人驅趕,也沒人對他們的窩棚提出異議,那麼他們就自動成為這個城市的居民並享有該城市公民所享有的醫療、教育等社會福利以及投票權。印度富人為防止窮人侵犯自己的領地都會在自己的宅第旁樹立一塊寫著“私人財產,禁搭帳篷”的牌子,這樣一來窮人如果在富人的宅第旁搭建帳篷就會被警方以侵犯私有財產加以驅逐,可如果窮人是在無人問津的火車站、垃圾場搭建的帳篷,那麼若干年後這就成為了他的私有財產,任何人都不能將其驅逐。哪怕日後隨著城市的改造使原本處於城區邊緣的貧民窟成為了黃金地段的風水寶地,那也沒人敢去要求住在貧民窟的窮人搬走,在印度就真實存在著這種因地價上漲從身無分文到一夜暴富的例子。任何開發商如果看中了貧民窟所在的地段都只能去和屋主協商談判,沒任何人敢以影響市容的名義強行要求貧民窟的居民搬走,否則就會被貧民窟的選票請下臺。印度的政府官員不僅沒人敢去驅逐貧民窟的居民,相反還得想方設法給貧民窟通水、通電、建學校。這樣一來本來因貧富落差導致的矛盾反而在一定程度上得以抑制。同樣也是因為民主制度的存在使文化差異巨大的各民族得以享有保持自身語言宗教傳統的自由並可以選舉自己的自治政府,可以說印度的民主制度在印度的社會發展過程中扮演了一定程度上的緩解矛盾的減壓閥作用。
說完了印度民主之功,再說說印度民主之過:印度的民主是一種異化的民主——印度的國家權力既沒掌握住中央政府手裡,也沒掌握在基層選民的手裡,而是掌握在地方主義勢力的手裡。這些勢力往往為了本地區的利益而阻撓中央的政策,彼此之間互相推諉扯皮大大降低了行政效率。印度《商業週刊》的記者曼吉特在造訪中國的上海後曾有如下描述:“上海橫跨了黃浦江,宛如鳥的翅膀上的閃亮羽毛。在我所住的美麗街道前國際會議中心屹立著,還有原來的殖民者的建築,閃閃的玻璃,還有花崗岩的塔立在遠處。想象一下紐約、巴黎、新加坡合在一起是什麼景象,上海比這個還漂亮。這是我最持久的印象——這個國家正在騰飛。你不看到這些不會認為21世紀屬於中國”。而當他在印度國內採訪時看到了與上海完全不一樣的情況:孟買政府打算在孟買的派達路盡頭修建新路,當地居民嚎啕大哭著抗議這一計劃,因為他們認為新路會汙染他們的生活環境,於是這個計劃不得不暫停。曼吉特總結道:“這就是本質的區別——上海與孟買之間或者說中國與印度之間一個在高效地制定政策並付諸實施;另一個在各種抗議聲浪和推諉扯皮中得過且過。這時印度的民主基礎反而成為對國家建設不利之痛。儘管印度在形式上看起來是如此樂意傾聽並尊重民意,卻沒賦予公民受教育的權利、飲用純淨水的權利、享受住房的權利”。儘管就國家憲法層面早已廢除了種姓制,然而至今我們仍能看到達利特人在印度受到的種種不公平待遇,我們仍能見到印度的女性被高額的嫁妝和強姦犯罪逼得走投無路。擁有世界第二大耕地面積的印度卻需要從國外進口600多萬噸糧食,即使如此印度仍有40%的兒童存在營養不良的問題。印度擁有全世界數量最多的失學兒童,成年人的文盲率佔全世界的37%,是世界上文盲人口最多的國家。
由此可見印度的民主制度是一把雙刃劍,需要注意的是:印度民主制度中存在的客觀問題並不是民主制度本身的問題,而是印度式民主的異化所致。
這個問題得辯證地一分為二看待:印度的民主制度對印度國家的發展可謂有功有過
印度的民主制度繼承自前宗主國英國。1947年8月15日印度自治領成立,1950年1月26日印度共和國宣佈成立。獨立後的首任印度總理尼赫魯任命比姆拉奧·拉姆吉·安貝德卡爾為自己的司法部長並責成他起草印度憲法,這位印度憲法之父誕生在一個達利特人家庭。所謂達利特人是指在印度的種姓制度下被排除在婆羅門、剎帝利、吠舍、首陀羅四大種姓之外的被稱為”不可接觸者“的賤民,是印度社會地位最為卑賤的社會階層,然而安貝德卡爾透過自己的努力成為了印度歷史上第一個獲得學位的達利特人。當獲得哥倫比亞大學和倫敦政治經濟學院的雙料博士學位的安貝德卡爾滿懷憧憬回到印度試圖建設自己的祖國時感受到的卻依然只有歧視,他發現:在印度達利特人不能自由選擇職業和自由戀愛,他們不能和高種姓的人待在同一間房子,甚至不能踩到高種姓人的影子,因為那會玷汙高貴者的純潔。由於在印度獨立過程中的甘地、尼赫魯等領袖都出自高種姓,因此他們對達利特人的利益關注較少,在這一時期安貝德卡爾曾一度質問甘地和尼赫魯:”達利特人能從印度的獨立中得到什麼?“儘管遭到如此尖銳的質問,但甘地和尼赫魯也表現出了領袖人物應有的大度——在印度獨立後他們請安貝德卡爾出山起草印度憲法,安貝德卡爾以憲法的形式否定了種姓制在印度的存在,時至今日全體印度公民在憲法所賦予的公民權地位上是一律平等的,然而在實際的社會生活中低種姓人仍受到各種歧視,這恰恰反映出印度民主的虛弱無力之處——在根深蒂固的種姓制度面前憲法的權威竟是如此脆弱。
印度是一個國內各地區文化宗教差異巨大的國家:歷史上印度次大陸人種雜亂、民族眾多、語言各異:先是來自中亞的雅利安人征服了當地土生土長的達羅毗荼人,後來信仰伊斯蘭教的突厥-蒙古人又征服了雅利安人,再後來大英帝國又在這塊土地上建立起殖民統治。至今印度盧比上還印著二十多種官方承認的各地區語言,這其中包括梵語、巴利語、孟加拉語、泰米爾語等等。在孟買以南的農村地區基本生活的都是印度次大陸的土著居民達羅毗荼人,而作為印度主體民族的印度斯坦族其實是雅利安人的後裔(他們佔印度總人口的46.3%左右),南部居民幾乎都不會使用印度斯坦族的印地語。和印度的語言體系一樣複雜的是印度的宗教體系:印度人口的82%左右信奉印度教,12%左右信奉伊斯蘭教。此外還有基督教徒占人口的2.32%;錫克教徒佔1 .99%;佛教徒佔0.77%;耆那教徒佔0.41%,其他宗教如拜火教、猶太教的信仰者約佔0.43% 。與此同時印度也是一個貧富差距極大的國家:印度經濟的命脈幾乎完全被塔塔、阿班尼、米塔爾、博拉四大家族所壟斷。在印度1%最富的人擁有印度全國財富的一半以上,5%最富的印度人擁有全國財富的68.6%,10%最富的人擁有全國財富的76.3%。與此形成鮮明對照的是據世界銀行的統計:全世界貧困人口的1/3來自印度,超過8億人每天生活費還不到2美元,這一數字佔印度總人口的75%以上。印度的貧民窟人口達到了1.7億,其中孟買最多,為1100萬,佔到該城市總人口的2/3。印度正被巨大的貧富落差撕裂為兩個國家:一個是由政府官僚、商業世家、寶萊塢電影明星組成的在國際舞臺上賺足了眼球的高階大氣上檔次的印度,一個是由貧民窟中走出的人士所組成的印度,而在後者的生活中強姦、吸毒、偷盜等惡行似乎一直如影隨形。據《印度斯坦時報》報道:印度18歲以下人口有4.47億人,佔總人口的43%,其中約40%的兒童遭受著貧窮、缺乏教育、營養不良,甚至被邊緣化。印度國內複雜的民族、語言、宗教體系加上種姓制和貧富分化導致的巨大國內矛盾使印度其實一直潛伏著分裂解體的危險種子,可為什麼這麼多年來印度到底沒有分裂解體呢?從某種程度上而言:民主制度功不可沒。
儘管印度國內民族宗教的巨大差異和巨大的貧富差距使國家處於被撕裂的狀態,然而民主制度卻在一定程度上使這種導致國家撕裂的矛盾得到抑制:以印度的貧民窟為例——儘管印度的貧民窟充滿了各種亂象,但從某種程度上而言:正是貧民窟的存在為無家可歸者提供了唯一的棲身庇護之所。印度的城鄉區域差距在世界範圍內是相對較大的,尤其是那些租種地主土地的佃農的生活是異常艱苦的——根據印度官方的紀錄顯示: 2015年印度全境有超過1萬2600名農夫自殺。有些在農村實在生活不下去的佃農就會前往城市務工,然而城市高昂的房價使他們無法在這裡找到落腳的地方,同時他們也必須面臨嚴峻的子女教育等問題,不得已之下就只能選擇在鐵道邊、垃圾場等城市角落搭建簡陋的蝸居之所。在印度他們不會因為影響市容而遭到強拆驅逐,這是因為印度憲法明文保護公民的居住權和遷徙權——在印度任何公民可以自由選擇遷徙到他想去的任何地方,如果在當地居住一年以上都沒被人驅趕,也沒人對他們的窩棚提出異議,那麼他們就自動成為這個城市的居民並享有該城市公民所享有的醫療、教育等社會福利以及投票權。印度富人為防止窮人侵犯自己的領地都會在自己的宅第旁樹立一塊寫著“私人財產,禁搭帳篷”的牌子,這樣一來窮人如果在富人的宅第旁搭建帳篷就會被警方以侵犯私有財產加以驅逐,可如果窮人是在無人問津的火車站、垃圾場搭建的帳篷,那麼若干年後這就成為了他的私有財產,任何人都不能將其驅逐。哪怕日後隨著城市的改造使原本處於城區邊緣的貧民窟成為了黃金地段的風水寶地,那也沒人敢去要求住在貧民窟的窮人搬走,在印度就真實存在著這種因地價上漲從身無分文到一夜暴富的例子。任何開發商如果看中了貧民窟所在的地段都只能去和屋主協商談判,沒任何人敢以影響市容的名義強行要求貧民窟的居民搬走,否則就會被貧民窟的選票請下臺。印度的政府官員不僅沒人敢去驅逐貧民窟的居民,相反還得想方設法給貧民窟通水、通電、建學校。這樣一來本來因貧富落差導致的矛盾反而在一定程度上得以抑制。同樣也是因為民主制度的存在使文化差異巨大的各民族得以享有保持自身語言宗教傳統的自由並可以選舉自己的自治政府,可以說印度的民主制度在印度的社會發展過程中扮演了一定程度上的緩解矛盾的減壓閥作用。
說完了印度民主之功,再說說印度民主之過:印度的民主是一種異化的民主——印度的國家權力既沒掌握住中央政府手裡,也沒掌握在基層選民的手裡,而是掌握在地方主義勢力的手裡。這些勢力往往為了本地區的利益而阻撓中央的政策,彼此之間互相推諉扯皮大大降低了行政效率。印度《商業週刊》的記者曼吉特在造訪中國的上海後曾有如下描述:“上海橫跨了黃浦江,宛如鳥的翅膀上的閃亮羽毛。在我所住的美麗街道前國際會議中心屹立著,還有原來的殖民者的建築,閃閃的玻璃,還有花崗岩的塔立在遠處。想象一下紐約、巴黎、新加坡合在一起是什麼景象,上海比這個還漂亮。這是我最持久的印象——這個國家正在騰飛。你不看到這些不會認為21世紀屬於中國”。而當他在印度國內採訪時看到了與上海完全不一樣的情況:孟買政府打算在孟買的派達路盡頭修建新路,當地居民嚎啕大哭著抗議這一計劃,因為他們認為新路會汙染他們的生活環境,於是這個計劃不得不暫停。曼吉特總結道:“這就是本質的區別——上海與孟買之間或者說中國與印度之間一個在高效地制定政策並付諸實施;另一個在各種抗議聲浪和推諉扯皮中得過且過。這時印度的民主基礎反而成為對國家建設不利之痛。儘管印度在形式上看起來是如此樂意傾聽並尊重民意,卻沒賦予公民受教育的權利、飲用純淨水的權利、享受住房的權利”。儘管就國家憲法層面早已廢除了種姓制,然而至今我們仍能看到達利特人在印度受到的種種不公平待遇,我們仍能見到印度的女性被高額的嫁妝和強姦犯罪逼得走投無路。擁有世界第二大耕地面積的印度卻需要從國外進口600多萬噸糧食,即使如此印度仍有40%的兒童存在營養不良的問題。印度擁有全世界數量最多的失學兒童,成年人的文盲率佔全世界的37%,是世界上文盲人口最多的國家。
由此可見印度的民主制度是一把雙刃劍,需要注意的是:印度民主制度中存在的客觀問題並不是民主制度本身的問題,而是印度式民主的異化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