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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森梁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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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外星龍調查網
問題的關鍵不是籤幾年,而是撕毀合同賠多少錢。簽約一百年賠一萬人民幣,和簽約一年賠償一百萬美金,你說哪個更有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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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獨孤刀劍
現在的婚姻結婚,離婚都自由。只要是那個對的人,當然是終身制合同。如果碰到又不適合自己的,就應該是無固定式合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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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羅納爾多啦A夢
我對籤幾年沒什麼思考,我對合同制倒是很有興趣。假如婚姻真的是合同制,你覺得是好是壞?從不同的角度看這個問題。
假如你們有一個孩子,這個時候合同快要到期了,你的孩子就會不停地擔心,“爸爸媽媽會不會離婚?離婚後我會跟著誰。”。。。。整天憂心忡忡的,更重要的是,小孩子心裡會有一種陰影,每當合同快要到期的時候他就會陷入這種憂慮。這個陰影對小孩子來說可能是致命的。
再來說說你的父母,他們也會擔心眼前的這個兒媳婦會不會換人?換成誰?我要不要再繼續對她好?等等,這樣帶來的不確定會影響父母與子女之間的信任,這種不信任也會讓老人變的和小孩子一樣,每當合同快到期時候,都會想:我的兒子還沒找到下家??怎麼辦?這種不確定造成呢的,是三代人的困擾。
再其次,夫妻之間也會變得不信任,兩個人合同快到期了,丈夫會懷疑妻子會不會不續約了,妻子也會變得敏感起來,既要防止丈夫找好下家,又要為自己的將來做準備。你想想,這種充滿懷疑和算計的婚姻會幸福嗎?
還有一個小三的問題。不知道你去吃過飯沒有遇到過這種情況,在飯店裡滿座的時候,人家看到你快吃完了,他就在你身邊看著,看著你吃,看著你吃完,一邊看還一邊笑著跟你說:“慢慢吃,我不急。”這頓飯你吃的是不是很膈應?婚姻也一樣的啊,這家的婚姻合同快到期了,他家條件很好的,是不是會有很多盯著這家的情況。這樣,小三就成了合理而且道德的了。那個時候婚姻就跟愛情沒什麼關係了,更多的是利益。
所以合約制不成立。所以無論籤幾年,它都是個混蛋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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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微笑的傑小西
不會去籤。因為我覺得如果真有這種,那實際就是說如果你做了後悔事有讓你補救的餘地,這樣,可能會讓人對感情越來越隨便,也不負責,秉著對感情的慎重,我選擇不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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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來沒有讀懂合同的內容,書面也是人為,人是活的。遇到了不測之策,隨時都會改動。如果過程中會更好,這個合同是有意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