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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南山識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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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明清書畫鑑賞
感謝邀請:
其實這個問題很好理解,文物和古玩是有區別的。古玩一般指超過五年以上的具有一定人類活動印記的物品,也可以理解為一切老的物件。文物我個人的理解是:特定歷史時期的有價值的物件,它應該至少具備兩個方面的特徵:一是要有代表特定時期的文化符號的能力;二是一定是所處時代的人文產物。
簡單的理解就是,文物自它誕生的那一刻起就已經價值不菲了。而不單純的是因為時間沉澱才體現出它的價值。所有的文物都可以稱之為古玩,而古玩卻很難跟文物搭上邊。
在國家層面上有明確的規定文物是禁止買賣的,而古玩是可以交易買賣。身份和級別不一樣,是不能相提並論的。
文物一般都具備:文化價值、教育價值、人文價值、學術研究價值、考證價值。分辨文物和古玩的區別用這些價值就足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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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Nooolove
古玩古玩 顧名思義 就是古董拿來把玩 很簡單文字意思
出了有專門倒手賺錢的,藏家也愛好者 當然拿來把玩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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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陳旦新254
提到古玩,人們自然聯想到文物。兩者既有聯絡,又有區別,界定是不容易劃清的。粗略地說,古玩包括在文物之中,所有古玩都是文物。反之,文物並不等於古玩,有些文物根本不能成為古玩,有些文物可以是古玩,但不應該簡單地當作古玩對待。個人認為古玩不同於文物主要有以下三個特點,其一,可收藏性,一塊玉佩,一枚古錢,可以放在家裡的箱篋之中,也可以隨身攜帶。這是古玩。其二,一塊唐代端硯,一把清代瓷壺,持有者可以反覆觀看它的質地,紋理,造型,從中得到美的亨受,這是古玩。其三,個人所有性。古玩一定是個人所有的,已經被國家各級文物單位收藏的或仍然埋在地下的古代器物,不能叫作古玩。基於上述認識,個人認為古玩的定義應是:民間世代相傳的,有鑑賞價值的,個人所有的古代器物和藝術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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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逆水舟話收藏
我個人認為“文物”要突出“文”字含義,可以理解為有文化價值的物件或有文化底蘊的物體,還可以理解為,具有人文歷史研究價值和紀念價值,或考古價值的文化遺產或歷史古蹟。
這中間包含的資訊量是非常廣泛的,大到一個大型建築物,比如:萬里長城,秦始皇墓葬群,敦煌莫高窟佛雕,小到一方皇帝玉璽,一個官窯御用花瓶,一本毛主席語錄等,物件、物體時代可遠可近,有文化價值才是內涵。
而“古玩”泛指年代久遠的古物玩件,其中要突出“古”字的含義,存世年限不能低於八十年,既然是古物玩件,必然不是大物體,突出經濟價值和鑑賞價值,包含的歷史文化價值等只是外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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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當代藝術家專委會
民國時候,古玩的真正含義,如果以瓷器為例的話,古玩指的是官窯中的特殊品種,或稱之為御窯,自古以來,陶瓷分為三大類,官窯、民窯、御窯,也有的過去,過去書裡說的客貨,就指當時的民窯。古書裡有一句話,官窯有別於民窯,官窯有別於御窯。御窯的解釋有兩種,一種是指常見官窯之中質量上乘的作品,過去燒造官窯通常一個品種上百件,完美無瑕的是皇室御用,品相一般的下一級使用,或者賞賜,百餘件官窯作品中品相前十名的是御窯。另一種御窯的解釋是官窯中極為特殊的品種,比如說常見的乾隆賞瓶。官窯裡的特殊御窯,有可能在一朝當中只做一件,比如說琺琅彩的瓷器,比如說北京市文物公司從香港拍賣回來的六方套瓶,那件瓷瓶可以完完全全體現出皇家的富貴氣。當時我想工匠製作時候的意思是說皇家品牌就要體現出皇家奢侈的生活,但內心作為皇帝還不要忘了清正廉潔,所以,中間的套瓶是青花的。這類的瓷器都被稱之為御窯,在民國的時候只有御窯才被稱之為古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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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使用者105379816131
古玩,又稱文物、古董等,是古代遺存下來的文化遺存物質,包括傳世品和地下出土品。被視做人類文明和歷史的縮影,融合了歷史學、方誌學、金石學、博物學、鑑定學及科技史學等知識內涵。經歷無數朝代起伏變遷,藏玩之風依然不衰,甚而更熱。其中自有無窮魅力與獨到樂趣。
所有的老物件藝術品經歷了時間的長河,流傳下來都是可以統稱為古玩。這個是藏家對這些物件的雅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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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分好人壞人,又分男人女人,也有不男不女的陰陽人~文物還是古玩~本身沒有太大的區別,也沒有高下之分,主要還是看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