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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強259758

    修改刑法!抓去坐牢!這才是對他們最好的保護措施!因為這些肆意違法的人對法律根本沒有敬畏之心!毛病都是慣出來的!

  • 2 # 靜然

    交警的權力決定交通是好壞!現場執法者只有交警,如果交警有權處理任何過激行為!直接適用於刑法,這種規則只能是政府制定交警執行。

  • 3 # 寅芝

    “官有正條,民有和約,法不責眾,民以和為貴,一切有為法,如夢幻泡影,如露亦如電,眾生皆可見,應作如是觀。法不懂人為,法是惡法,人不懂違法,因法不入民心,法亦是惡法。”一個家庭,父母不能保護好孩子,這是父母失職;一個國家,政府不能保護好人民,這是政府失職。只有搞好道路,才是唯一出路!

  • 4 # 01號特約評論員

    前兩天看到有關拖欠水費將納入徵信系統新聞,引起了社會的熱議,很多人認為不應該把什麼都納入到徵信系統,但問題是惡意拖欠水費還是大有人在的,企業靠什麼收取拖欠水費呢?走法律程式成本高同時週期長,靠自覺繳費根本就不可能。又例如西安66萬買賓士漏油事件,硬是把一個高學歷女子逼成了潑婦式維權。現如今,好說話講道理就會處處吃虧,反而蠻橫耍無賴,不守規矩反而處處佔便宜的社會病態。

    迴歸樓主的問題分析原因如下:

    1、法律不健全,違法成本低

    目前的道路交通法條款中多數都是約束機動車,犯法處罰標準清晰明確,反而對行人及機動車沒有明確的處罰標準或成本過低,一般城市都是因地制宜的制定針對的管理辦法等,針對非機動車或行人違反交通法基本上處罰20-50元不等,但執行起來難度較大,因為違法處罰時多數人是不情願的,有甚至倒地打滾耍無賴,引起群眾圍觀,捏造或扭曲事實經過,讓執法者處於一個較尷尬及無奈的處境。機動車違章時交通管理者根本不用多說話,直接開單子扣費,自己到銀行交罰款,逾期不交就會產生滯納金,錢是小事,但一年駕照就12分,扣完就要重新學習領證,所以都不敢違章,如果管理非機動車像管理機動車一樣,那肯定可以約束多數人的違法行為。所以需要從法律層面上約束違法行為。

    2、誠信體系不健全

    違法成本低問題,幾十塊錢的罰款現如今多說人不在乎,靠自我約束是非常難的,所以需要從制度進行約束,無論機動車、非機動車還是行人,都要按照交通規則出行,如有違章或闖紅燈等,只要違法達到一定數量,就要進入誠信體系,限制以後個人貸款或其它等影響到生活的處罰,也會減少交通違法比例。

    3、法律過渡傾斜與非機動車及行人

    以往非機動車及行人出行都定義為弱勢群體,發生交通事故後機動車就算不存在違法責任時,機動車也要承擔響應責任,法律上的包容,反而縱容了少數非機動車肆無忌憚的違反,非機動車認為機動車不敢與他們發生碰撞,會時刻躲著及謙讓非機動車行駛。所以需要迫切提高大家的出行安全意識,及法律條款的宣傳等,各行其道,遵守交通規則,要做到誰違法誰承擔責任,法律上不能在傾斜任何一方。

    要約束出行違法亂象,就要健全法律,建立誠信體系,讓不守規則者處處受限,違法就應受到懲罰才能保證所有人的安全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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