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潛水張

    物業與業主及其委員會必須籤僱傭合同,確立關係,明確責任、義務。

    沒有籤合同的,業主可以拒交費用。

  • 2 # 130735540

    沒有合同就不能形成關係,說在嘴上不如寫在紙上。有些物業服務企業憑開發商關係強行進住居民小區服務,強行收費,違反物權法、物業管理條例、及合同法規定屬違法行為,業主有權拒絕非法收費。

  • 3 # 規範使用者名稱007

    物業進駐小區必然有合同,但這個合同不是和小業主籤的。前期物業是和開發商籤合同,正式物業是和業主委員會籤合同,在沒有業委會的情況下,也可以和社群居委會籤合同。沒有合同就沒有具體約定,物業是不會進駐小區的。

  • 4 # 關寶慶1

    應該是僱傭關係,可現在是管理與被管理,物業是管理方。沒有一個小區物業公司進駐是業主定的,所以物業公司跟本不尿業主。

  • 5 # 露汛

    物業和業主是僱傭關係,前期物業是跟開發商簽訂合同,是挷架服務,前期物業應該由開發商代管,存在質量問題直接找開發商,收費按成本價或半價,等業主入住超半數把小區管理權交給業主,由業主共同管理,成立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根據物業服務內容價格經超過半數以上業主簽字同意,由業主委員會代表業主跟物業簽訂合同。沒有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的,不管是誰來服務管理,一定要經半數以上業主根據服務內容和價格簽訂託管協議,總之小區的一切主動權應牢牢掌握在業主手中。

  • 6 # dzy2257

    業主和物業就是一個顧用關係,它不是什麼管理者,也不是什麼管理機構,要說是管理就是管理綠化、保潔、安保,他們無權制約業主。再講過份點,他們就是老務輸出、來小區裡幹活,其它事情他們都攤不上。有好多事都是行政部門讓他們做的,是不應該的。業主出錢讓他們來小區裡幹活,你行政部門不去做,讓物業去做,不但侵犯了物業的權力,也侵犯業主的權力,業主出錢,你行政部門去指使他們替你做事,這完全不合理,要麼你行政部門出錢,業主不出錢,隨你行政部門怎麼指派他們,作為業主沒說的。比如說:居民家裡顧個用工,被別人、或行政部門叫去做其實事、做義工,你們認為這合理嗎?錢讓別人出,要他們為你做事,肯定是不合理,不公平!誠請有關部門在立法時,應該考慮到這一點。

  • 7 # 使用者97879175678

    小區業主與小區物業,其時就是在相同條件下的合作關係,並沒有什麼僱傭關係,你只要認真的去看看物業相關的法律知識,物業合同內容這些國家法律法規都是有規定的,合作與僱傭首先你要理解它的含意,不懂翻翻中華大字典,很多人自己明知是合作關係,但為了自己的私利故意製造與激化業主與物業之間的矛盾從而達到自己的目的,看看現今社會一部分人對物業的各種理由又有幾個最先提到了我們小區公共區域,大部分矛盾的起因都是先從自己家裡的事開始從而轉化為對物業的不滿,而自己家裡遇到的情況又有誰不會遇到,再看看物業相關的法律,在國家制定時己經很明確的寫明物業的服務內容,物業服務的區域範圍就是小區公共區域並不包含自己往戶室內,一些總用主與僕的僱傭關係來說物業,這其時是不對稱的用詞,所以很多我們看是合理的訴求得不到法律的支援,為什麼這樣?就是你用僱傭的關係去看問題,從而不理智的去思考問題所在,大家想一想如果是僱傭關係,你將產生的費用是多少?這個你算一下,如今你的條件是否達到了僱傭關係的費用,簡單舉一個例子,僱傭一個保姆為你帶孩子,你每月開支是多少?最低兩叄仟元有的可能更高,再反過來看物業費又是多少?而僱傭一個人按國家的法律法規各種保險你要不要買,這些都是必須要買的,但是目前又有多少人能夠有這個條件去做到,而合作關係,就是集中大多數業主的費用共同出錢去做一個事那就是我們的小區環境與秩序的維護,從而達到所有業主共同的目標有一個好的生活環境與秩序,一人之力對一個小區是沒有能力去維護何況自己家裡都沒法做到,而大家為了共同的目標共同出錢請一個部門或者企業來管理小區這樣就可以很輕鬆的做到維護與營造一個小區的環境與秩序,政府部門為什麼?會這樣做就是因為一個小區單單依靠個人的能力是無人能解決從而為了大家有一個良好小區生活環境從而引進物業,管理小區並且制定了相關的法律法規約束企業與個人形為,現今社會正是因為我們自己不能正確的去理解僱傭關係與合作關係的價值所在,從而倒置了業主與物業的矛盾,只要我們能做到相互尊重相互理解就會有一個良好的小區環境,做到一分為二看待問題,相互包容用法律法規知識去爭取自己的權益,少做那些損害大多數人利益利己的事,所以說我們小區業主與物業是在同等條件下的服務合作關係並不是僱傭關係,我們與物業籤的合同是同等條件下的合同,不是僱傭合同,這個合同是相互依存相互依靠的合作,如果都拿僱傭關係看待物業屏你交的每月百拾來塊錢,可以說無人能問津為你單獨服務還要達到你的要求,如果你有那個條件我們廣大業主不反對你與物業籤僱傭合同,沒有那個條件就共同出錢與物業籤服務合同共同去維護小區終歸小區是我們自己的小區,物業不過就是幫我們看管小區,我們自己都不去維護,不去尊守,物業再有天大的本事也無力迴天,好的物業有,差的物也有,當我們成立業委會後選則物業時一定要有慘重不要忙目,輕取,一定要考查這個物業的口碑是否擁有實力與服合管理的能力,這樣才能保證小區的環境與秩序,不過小區業委會選舉也是關鍵中的關鍵,有私心的死,無私心的活,建議最好是召開業主大會集體選舉投票公開公評選出合格有義務奉獻精神的懂法知法守法的業主,每個小區都大有人在。

  • 8 # 安安2085

    我認為,物業和業主是平等的關係,社會地位一樣,不是僱傭關係,更不是主人與僕人的關係。業主交了物業費,是聘請物業對小區大環境的服務,不是對業主每家每戶的服務,比如說物業清掃小區公共部分地面而不去你家掃地。

    老舊小區每戶每月交五元十元,物業也就是對小區衛生負責,正規小區交幾百元,物業不但要對衛生負責,還有對小區綠化、保安、維修等負責。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你認為婚姻生活是什麼樣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