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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伊春美食美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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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123yongqi
離婚時幹什麼了,自己生的孩子輕易就把撫養權給對方了,現在才著急要。得看孩子現在多大了,孩子大了女性起訴的優勢就沒有了,你要想勝算大些,第一,你要有一定的經濟實力,在法律上這一點不要是個問題,第二,孩子要是有自己得獨立意識最好孩子自己能主動要求撫養權變更給你。第三,這些年孩子跟你生活你做到了撫養照顧孩子的義務,對方沒有做到這點會更有利於你。
我個人認為:
夫妻兩個人離婚以後,孩子的撫養權就歸了男方。但是實際上孩子的撫養卻是一直由著她媽媽來完成。這個父親很多年來都對自己的兒子不管不問,甚至連一分錢都不花。這樣的人連起碼的父親的責任都不承擔,你想一想他還有什麼責任心可言。對於這樣的父親,我覺得孩子即便是給了她撫養,我想他也不會去承擔事情的結果不也是這樣嗎?雖然孩子的撫養權給了他,但是他卻從沒很好地履行撫養孩子的責任,沒有禁果花一分錢的義務,所以說這種父親如果說想從他的手裡把孩子的撫養權要過來,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因為你是有證據的,如果說法院調查瞭解,在孩子判給他父親撫養的過程中,始終他也沒有履行自己的責任,我想法院會改判為它放棄撫養孩子的權利。而作為一個偉大的善良的母親,你卻應該承擔著撫養孩子的責任,因為這些年來,你從來沒有對自己的孩子放棄過。因此,你才是一個合格的媽媽,所以說孩子才會跟著你在一起,才擁有幸福可言。反正有有利的證據作為你的支撐,你不會受到任何的委屈,你的願望也一定會實現。孩子的撫養權問題也一定會重新給你,我想你這偉大的媽媽,只要安心的撫養孩子就好。另外別忘了讓法院管這個不負責任的父親要這幾年的撫養費。我們可不能便宜,這種沒有責任心,不履行父親義務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