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助攻哥

    楊毅的觀點,我完全同意。其中,包含了三個方面的意思:

    1、實力確實強!

    面對沒有保羅的火箭,確實勇士的實力要強一些。四個全明星,對陣一個哈登,這是一個不等式。戰術再怎麼調整,球隊實力還是根本所在!

    2、打得確實好!

    這個系列賽,在輸掉天王山之戰後,勇士連贏兩場,幾乎是以同樣的方式,拿到了比賽的勝利。前兩節,消耗對手;後兩節,進行反撲。火箭無解!

    3、爭議也很大!

    裁判的判罰尺度,確實對火箭不利。火箭的打法以及哈登的特點,決定了對於裁判尺度的依賴。如果吹得嚴格一點,對火箭就會更有利。

    總之,實力更強的勇士,打得更好的勇士,晉級了總決賽!這無可厚非,火箭明年再來!加油!

  • 2 # CLsports

    楊毅老師這麼說確實夠客觀夠專業!

    不吹也不黑,不可否認今天裁判確實有幾次爭議的吹罰,但是火箭隊今天主場搶七落敗真不是“裁判發力”造成的,而是火箭隊自己“中途疲軟”!

    賽後,楊毅老師點評了這場比賽,並且發表了自己的一些觀點!

    楊毅表示火箭隊的鋒線才是最應該進行補強的一點,並且給出了詹姆斯和喬治是最適合火箭的兩位鋒線巨頭;並且針對本場比賽爭議的裁判問題,楊毅表示裁判確實存在爭議,但勇士贏球和裁判無關!

    回想比賽的的整個場面,裁判的把控還算不錯,雖然關於哈登的幾次三分犯規的判罰被大家狂噓“黑哨”,但是勇士隊能拿下這場搶七大戰,也是火箭隊下半場真給機會!

    作為一個三分強隊,三分不中我就死投三分,總會進的!這應該是火箭隊下半場所有人的心態!

    然而今天老天和火箭隊開了個玩笑,全場比賽火箭隊三分球44中7,下半場27投全失,成也蕭何敗也蕭何,火箭隊贏在三分也輸在了三分,只能怪自己時運不濟吧!

  • 3 # DK體育文學

    東決西決兩場搶七可以說裁判的判罰尺度都應該被質疑一下。但是火箭確實輸的不是裁判,就是自己。

    東決和西決兩場搶七確實成了該質疑裁判的比賽。這兩場比賽裁判首先不說執法水平怎麼樣,光從判罰尺度來講就備受爭議。可能是為了保證比賽流暢性而減少吹罰次數,但是很明顯沒有了犯規制衡,比賽動作越來越大,更先試應的球隊必然會佔據優勢。

    但本場比賽要是說把鍋甩給裁判那就是太愚蠢了。雖然本場比賽火箭的前兩節都打出了該進入總決賽水準,但是到了第三節火箭是輸給了自己,火箭用自己最擅長的三分把自己投出了總決賽。該突破止血的時候強行用三分,本來手感不佳還是依然不信邪,用三分來找手感,庫裡第三節直接一波毫無壓力帶走了火箭,可以說火箭就是輸給了自己。

    所以說裁判問題是有,但是很明顯火箭自己問題更大,與其說其他原因還不如自己總結一下重頭再來。

  • 4 # 今體育

    在5月29日進行的NBA西部決賽第七場比賽中,勇士隊在客場戰勝了火箭隊,從而以總比分4比3淘汰對手,如願闖進了本賽季NBA的總決賽,這也是他們連續第四年和騎士隊共同闖入總決賽。在這場西部決賽搶七大戰中,火箭隊遭遇了很多爭議判罰,幾次犯規都沒有吹罰,導致球隊在一段時間內沒有好的得分保證,最終只能吞下失利的苦果。

    著名籃球評論員楊毅說,這場比賽裁判的爭議確實很大,但是勇士絕對不是靠裁判才贏得。筆者認為,這句話說得沒錯。就兩邊的整體實力看,勇士隊的四巨頭和火箭隊的燈泡組合,在人員配置上就少了一個檔次。更何況,保羅在搶七大戰中不能出場,對於火箭隊來說更是巨大的打擊。想要擊敗勇士隊,單憑哈登是絕對不可能的,即便是保羅上場,比賽的過程也會非常艱難,也不能保證就能取勝勇士。

    這幾個爭議判罰確實對火箭隊不利,但是還不至於讓直接左右比賽的作用,勇士隊的勝利和火箭隊的失利,絕對是場上真實表現而決定的。勇士隊擁有打球的隊員非常多,個能能力相當突出,而火箭隊除了哈登和戈登外,沒有其他的得分點,即便塔克再奮力防守,他們也很難戰勝勇士隊。

  • 5 # gdh111

    問這樣的問題只能說明一你不懂球,二你人云亦云,三你是某密,看不得勇士的強大,不要問這種博眼球的問題,沒勁得很

  • 6 # 小迷糊吃肉肉D

    本該三加一的球被裁判吹成了普通犯規,發邊線球,戈登突破被踢蛋格林直接按翻在地,貝爾抱著哈登給庫裡擋拆,火箭隊員快被打死了還是得不到裁判的哨子,換成你你能接受的了嗎?你的心態能沒有變化嗎?在你每次要起勢的時候吹你個進球無效,接著再給你來個進攻犯規,下一回合再來一個防守犯規,你說你心態能好嗎?說白了就是肖華,想讓誰進總決賽就讓誰進,裁判一發力,真的很難贏球,感謝登哥,感謝火箭,讓我們多看了一個月的NBA

  • 7 # J博士1976

    沒什麼怎麼看。現在這裡更像一個舞臺,臺上有球員、教練、裁判等在表演,後臺有老闆、官員、贊助商等們在操控,一切都是為了利益。主角們必須顏值(人氣)高、演技好,配角要配合好,執行導演盡職盡責

  • 8 # 小白愛吃小白兔

    火箭教練確實該換!!買這麼多球員不是按在凳子上的!!!上半場給力,下半場哪裡還有體力玩?人家是4✘1000米,你特麼是1.5×1000米

  • 9 # 快放開那女孩兒

    我宣告我是勇士球迷,我看問題多少也會因為喜好有一定偏袒性吧,但我還是說一下我的看法對於裁判問題,與其說裁判偏袒,我倒認為不如說裁判上下半場尺度問題。可能火箭就噴了,你是不是瞎,分明就是偏袒。客觀的說,好好看看比賽,資料上兩隊犯規並沒有太多差距,這時你又說誰誰誰突破這樣不吹犯規,可是你看看勇士,他們難道不是一樣嗎?難道勇士被碰一下就犯規了,火箭就是怎麼碰都沒有罰球,沒有犯規了?問題是最後兩場,下半場裁判就開始鼓勵身體對抗了。內線隨你突,不是把人拉下來就沒關係,你看庫裡有幾個也是這樣,難道火箭就沒犯規了?火箭沒有適應強烈的對抗和尺度,哈登拿球的第一反應是為了造犯規然後得分,而不是先得分附帶博個犯規,所以季後賽哈登為什麼萎靡?尺度變了,不適應這個節奏,自己的投籃選擇也出了問題,加上體力方面因素,整個火箭都是這樣徹底崩潰,讓我想起16年勇士最後一場,怎麼也打不進的情況,現在雖說季後賽或許沒有以前對抗那麼激烈,可是你去看看很多總決賽也好之類的季後賽,有些身體接觸就是沒吹的。或許可以說這種尺度勇士更喜歡吧,因為現在他們有了可以在艱難情況下也可以把球打進的球員。

  • 10 # 有球事沒球事聊點球事

    我還是開門見山的表明我的觀點:我不認同楊老師的觀點。

    其一,西決已經到了搶七的關鍵時刻,雙方球員心態都達到了緊張的臨界點,任何小的波折都可能讓緊繃的心絃崩潰。火箭半場結束領先11分,而作為最強的對手,他們深知“勇三瘋”,所以,第三節開局更加緊張,這時候,三分被犯規、突破被犯規、掩護被犯規沒有得到哨子,完全打破了火箭隊員的心理臨界點。此後,哈登陷入了不斷的抱怨以及和戈登一起不理智的搶投三分為例證。

    其次,關於西決搶七的判罰問題,連身在聯盟的職業球員都忍不住發聲,包括林書豪、表弟、CJ等:一致表達裁判判罰偏袒勇士。作為聯盟的球員,以後還要在聯盟打球,還要面對這些裁判,同時還要顧忌聯盟的規則,我想,裁判判罰不到確實不堪入目,事不關己的他們應該不會這樣發聲吧。

    再次,關於搶七的判罰,蘇群老師曾在《西決那些漂亮致命的三分》裡,曾經明確表示:第三節,裁判出現了問題,火箭至少少了七次罰球一個三分。具體的判罰我不過多闡釋了,直接上動圖,大家一看就明白了。

    綜上,在搶七的關鍵點上,裁判如此判罰,確實影響到了最終結果,勇士最終只不過101-92贏了火箭9分而已。這也是勇士獲勝不能服眾的最大原因。

  • 11 # 依然騎牆等紅杏

    看不懂,裁判才是MVP,為毛哈登的3+1只是發邊界球。這樣的判罰有多傷球員計程車氣誰知道?這是西決搶七啊!這樣也能說不是靠裁判?瞎了嗎?

  • 12 # mh天韻468

    裁判來回找哨子掌控比賽精彩還不至於花了,這是慣例。真要公正乾脆請外面的裁判吹罰得了,恐怕這是打老美自己的臉。所以說那是人家的文化,你們安心看球就得了,至於冠軍什麼的別當真

  • 13 # KMY波仔

    下半場火箭多少個空位三分沒有進,不是說裁判偏袒誰!只是火箭到後期體力確實出現了大問題才是關鍵!大家都是看比賽!球員都努力打球去拼!

  • 14 # 王一土聊體育

    贊同!裁判能影響比賽,但不能決定比賽。

    雖然常規賽火箭比勇士要多10個勝場,抱歉勇士還是比火箭強。

    在西部決賽剛剛開打我們就應該清楚,火箭戰勝勇士的機率就不是五五開,只不過勇士的伊戈達拉傷病,火箭才有機會衝頂一下總決賽,奈何保羅傷了,所以一切回到了原點。

    火箭為何有機會戰勝勇士,一種戰術,三分。眾所周知,火箭是出名的三分大隊,常規賽的戰績和優秀的三分投射能力密不可分,季後賽也是如此,一旦三分不準,一旦27投不中,火箭就得為自己的搏命戰術苦嘗惡果,所謂成也蕭何敗也蕭何大概也就這麼回事。另外,火箭如果三分失準,就會有另外一種戰術,這種戰術叫做克里斯保羅,他有節奏,中投是火箭的最後一根救命稻草,然而……

    那勇士強在哪裡,一是杜蘭特,無解而又相對穩定的發揮,二是水花兄弟,迎來爆發時防守球隊總會顧此失彼,三是格林傳導球和防守,反正字面上來說,勇士更穩妥一些。

    以上說的都是實力,也就是實力超強了,也就不在乎裁判那點誤判錯判了。火箭贏勇士本身就是小機率事件,裁判的錯誤被無限放大了。

    最後,感情一下。一切都源於我們對球隊的熱愛,對籃球的回憶。

  • 15 # 開朗大方白雲R3

    休斯頓法》第一條(總則):火箭總冠軍,不接受任何反駁。 《休斯頓法》第二條:火箭贏球火迷應放肆吹、放肆狂;火箭輸球勇迷不得吹、不得狂。 《休斯頓法》第三條:火箭贏球,應噴勇士四巨頭****,不配全明星;火箭輸球,應噴勇士四巨頭,破壞聯盟平衡,NBA無趣。 《休斯頓法》第四條:勇士球員若出現大動作犯規應噴其髒逼;火箭球員若出現大動作犯規應為其拼搏努力喝彩。 《休斯頓法》第五條:火迷應無視哈登撞傷伊戈達拉。 《休斯頓法》第六條:伊戈達拉應視為普通角色球員,不得視為死亡五小陣容一員。 《休斯頓法》第七條:所有火迷須忘記伊戈達拉在場時火箭輸球41分,伊戈達拉不在場時僅贏三分、四分。 《休斯頓法》第八條:裁判吹火箭不利犯規應噴勇士8打5,勇士保送隊;裁判吹勇士不利犯規應為火箭獲得的機會加油。

  • 16 # 梟861

    個別球確實是存在爭議,但並沒有到完全的偏袒某一方黑哨另一方而決定比賽最終結果的地步,任何選擇性失明的觀點只能說你是某一方球迷因此太過情緒化或者你對聯盟現有規則瞭解不足

  • 17 # 帶球想過人

    只說一點:火箭隊44投7中,中間連續27投不中的三分球,也是受裁判影響?第三節比賽:火箭隊投了十多個三分球一個沒有進,而勇士隊也投個十多個三分,進了7個!這是啥原因了?難道也和裁判有關?

    楊毅所說的裁判問題,估計是說上半場哈登兩次三分出手,有明顯犯規動作,裁判卻沒有判罰!但這不是火箭隊輸球的主要原因。

    火箭隊輸給了自己,技不如人,球隊實力和技戰術都比不過勇士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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