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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前,一名吸毒男子從4樓墜落,遭後方汽車碾過,經送醫搶救無效身亡。事後死者家屬將車主和同車人起訴至法院,索賠116萬多元。因原告方放棄屍檢,無法查明詳細死因,法院認定:墜樓和開車推擠都是造成死亡的原因。綜合事實,法院一審判決車主承擔70%主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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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二哥拾影

    說實話,這個司機真有些怨,用我們這裡的話來說,人如果背了,連喝涼水都滲牙縫。這位司機可以不撞別人,但就不會說可以撞不到別人,人從天降,做夢也想不到好端端的車底下能有一個人。

    今天我來講故事,是非大家來評價。

    死者陳銘,去年與朋友相約吸食bingdu。如果這樣的人戒不了dupin,我覺得這樣的人死了也許是一種解脫!

    當他們聽到有敲門聲時,在爬窗離開的過程中從小區四樓摔下。

    又剛好掉到下面的一輛小汽車車頭之下。

    而汽車裡坐著兩個人,開著音響,根本無法聽到外面動靜,因為是在深夜,也沒有引起路人的注意。或許是路人太少了吧。

    之後車內人有所察覺,男方下車檢視,確認車胎壞了。或許是天太黑了吧。還是沒能發現下面是一個人。司機李某繼續開車,但李某發現有異樣,再次觀察。

    發現車下面墊了個人,出人命了。當李某倒車後,他的女同事看見有個人,立馬嚇得哭起來。

    隨後,報警,送醫院搶救,但還是沒有搶救過來。

    故事結束了,

    那麼死者陳銘到底是什麼原因死了的。現有證據無法證明死者到底是摔死的還是被車碾死的。

    不過我覺的,陳銘從樓上摔下來,沒有發出求救聲,可見傷情之重,如果是頭部先著地,生還的希望很小。

    退一步來講,當時是晚上12點,而陳銘做這樣見不得人的事也會找相對偏僻的地方,即使沒有摔死,也會因為沒有人發現,而錯過搶救時間而喪命!

    要說車主沒有一點責任也說不過去,畢竟是一條人命。但是在那個人煙稀少的深夜,誰能想到空中會掉下個人啊!

    值得欣慰的是,這個車子是買了保險的。

    你認為責任該怎樣來劃分?

  • 2 # 大眾律師網站

    新聞媒體如今一個個成為了標題黨,標題不悚動好像群眾就不會點開,然後再是大V的推波助瀾,一個假新聞就這樣產生了!

    法院的解釋有理有據,根本不是片面的70%。墜樓和被車子推擠都最終導致了墜樓者的死亡,車主的確需要承擔一定的法律責任。而針對機動車和非機動車/行人之間責任承擔的規定,機動車在交通事故這一部分擔主責70%,但是根據實際情況整體賠償只有45%,兩者相乘最後需要承擔的是31.5%。

  • 3 # 50041983932

    可以說無責,並且還要追究死者責任,但死者砸的是汽車可以免責,汽損在交強險中認損,如果是行人,受重傷,死者要賠償行人。

  • 4 # 律師獨角獸

    肯定不合理。因為原告方放棄屍檢,並沒有直接的證據證明車主的碾壓造成墜樓者死亡。法院這麼判有一些和稀泥的感覺。

    不過題目中說車主承擔主要責任的說法也是不對的。法院最後判決車主承擔45%責任的70%,大概31%的責任。這是法院根據現場情況推定出來的。

    在民事訴訟中,一直是誰主張誰舉證。死者家屬知道死者是因為吸毒墜樓,可是卻拒絕屍檢,並沒有直接證據證明司機碾壓導致死者死亡或者司機碾壓前死者是否活著。

    從這個意義說,法院的判決是缺乏依據的。本來應該是怎麼樣就是怎麼判,不應該如此推測。

  • 5 # 毅力153980325

    駕駛員開車主要看前方,次左右,不會看天上,中國盡出荒唐案和荒唐判,,笑死天下人。已後會走到什麼地步,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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