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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鶴壁大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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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然GG
我同樓上兩位觀念一致,擅自拍賣銀行不會怎麼做。當你房貸逾期未還他們首先做的就是電話提醒,在確認房主無力償還的前提下才會進行拍賣流程。此流程在合理合法的前提下對你的房子進行處置。
我同樓上兩位觀念一致,擅自拍賣銀行不會怎麼做。當你房貸逾期未還他們首先做的就是電話提醒,在確認房主無力償還的前提下才會進行拍賣流程。此流程在合理合法的前提下對你的房子進行處置。
這個問題有意思,完全不按照邏輯提問。
【1】房屋產權登記中心——不動產登記中心,絕對不敢隨隨便便把房子過戶給他人的。買賣雙方正常辦理過戶:,
首先要賣房償還貸款、解押房產;其次,要買方到稅務系統繳納契稅;再者,買賣雙方共同到房管部門、不動產登記中心進行簽字,並且拍攝簽字、當事人照片,這才能完整的過戶。而對你題主的這種情況,除非不動產登記中心收到了法院的強制執行檔案。
【2】銀行只是負責對你房貸、正常還款、結清貸款,根本擅自過戶的權力;而且銀行只是一個企業單位,根本不是國家的行政事業單位,銀行根本沒有執法權、擅自過戶的權力。
【3】銀行會“擅自”過戶的情況,只有當銀行的放款資金受到損害時(你逾期不還貸款),銀行才會按照司法程式起訴你,法院對你的房子進行查封后,再到網路上進行公開拍賣。有人拍下後,不動產登記中心按照強制執行檔案過戶到買房名下。
【4】此外,開發商根本不可能回購你的房產。開發商工作本身就是賣房子賺錢,對你的這房子來說,開發商已經賣出去了,也已經收回房款了,開發商還有什麼理由再回購??
即使這個房子的地段好,配套設施優秀,也只有可能是開發商內部的某個人會買,而不是開發商回購。
最後,表達一下我的【疑問】。按照借款時簽訂的借款合同,上面有寫到:如果客戶未按時償還貸款,銀行有權利對你的房產,申請拍賣。拍賣得來的錢款,會優先償還法院起訴、處置費用,再償還銀行未還的本息、利息、罰息,最後剩下的錢會給你個人。
我的{疑問}就是,你沒收到錢麼?
還是收到錢了,沒在問題中顯示?
還是收到錢了,未能通知到被處理的你?
還是,打到你賬戶的錢,直接頂衝了你被處理的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