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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甘熠敏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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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吉爾康
好!非常好!!正確!非常正確!!包括在馬路上行走玩手機影響交通,引發交通事故,也一樣處罰,擔全責或主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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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飄落5827253310
謝邀請。這條規定不錯!因為走路看手機而出的事可是不少!甚至因此付出生命!這個代價不僅太大又不值得。尤其過馬路還要看手機,真不知道手機內容的吸引力至於這麼大嗎?!雖然車讓人,但也不能自己的安全全然不顧!也不能由於自己的過錯讓別人替你買單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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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使用者8288923491765
現在全國都已經把開車看手機 ,接打電話都已經列入違反交通法規的行為。這種行為基本已經和開車違章算作同一行列處罰,所以駕駛機動車有撥打、接聽手持電話等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為的,記2分;依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附件2:違法記分分值的規定。 2、駕駛機動車時有撥打接聽手持電話、觀看電視等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為;處警告或者20-200元罰款。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六十二條第(三)項和《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條的規定。如果因為比行為造成重要交通事故或者人員傷亡的還要負刑事責任。再換一種說法也會影響自身安全。儘量避免這些不安全行為,為了你我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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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心意給力
過馬路看手機被罰,我認為太好了,罰10元錢太少了!
開車在斑馬線不禮讓行人,可能罰的要多10倍,還要扣分。
為什麼說罰少了?有的人不罰痛是不會長記性的。在透過斑馬線時,按常理應該快速透過,還應該左右觀察,充分考慮透過斑馬線時安全因素,更不能分心,三心二意,也不能慢條斯理當散步。
透過斑馬線時的首要任務是確保安全。看手機時,注意力轉移到手機上,有很多不安全因素:該停下時下停下,該走時不走,該快速時不快,該慢時不慢等都可能造成交通事故。透過斑馬線時除了機動車還有腳踏車,電瓶車等等,稍不留神就可能擦掛、絆倒,甚至對撞。
建議走路時,過馬路時,不要看手機,多看看道路,多注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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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重新來過273704461
我的觀點;只要不因響交通和他人的安全!我不知道有沒有法律?但法律是人定的!例如;人家結婚在過性生活.只要不因響他人就好!對犯罪分子的法律應該要嚴.因為我們不要他去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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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北松哥
這個我雙手贊成。因為現在車實在太多了:很多都是新手。人出行安全最重要。因為在機動車面前是最弱的。而且在忙也要安全。為了自己為了他人。請不要低頭玩手機。由期是過馬路。可以哪入交通法規。
1月14日上午9點24分,
溫州交警對斑馬線上的“低頭族”胡女士
現場開具了這張罰單。
“你好,剛剛你邊看手機邊過斑馬線,
根據《溫州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
行人橫穿道路時低頭看手機處以10元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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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說車讓人,但並不代表行人在馬路上地位最大,如果看手機現象已經嚴重擾亂了交通秩序,那人就和車一樣,車違法停放會貼單,人為什麼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