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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一輛公交上,一名乘客上車後與司機發生口角,此時公交車已開動。另一乘客突然衝上前,飛腿將該男子狠狠踹倒在地。影片傳開後,有網友認為喝酒鬧事應制止,但飛腳傷人的舉動太過分。你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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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芷若9326671

    這個工作本來應該是乘警做的,出手動腿踹了危害全車的人,保護了自己和其他乘客的生命是正當的俠義行為,應該完全免責!

  • 2 # 使用者96117864074

    必須準備催淚瓦斯制服干擾公汽駕駛的痞子。必須高壓電制服搶奪公交車方向盤的痞子,以保乘客生命安全。!安全第一。!

  • 3 # 使用者5743720276

    民粹還真的多。吵架而已,那一腳太重了,故意傷害妥妥的。如果按照網路暴民的想法,司機有錯都不能辯解了,要不分分鐘被ko。

  • 4 # 5639245879823

    我認為是“見義勇為”!因為干擾公交司機的駕駛,其造成的惡果就是車毀人亡,"重慶萬州案"就是明證。而乘客對干擾者踹倒,既是自保,也是保護了全車人的生命安全,更是間接保護了路上可能會被因司機受干擾而出現突發情況受傷害人員的生命安全。

  • 5 # 阿牛31112745

    應該算是見義勇為吧,有人說看影片口角不激烈踹倒沒必要,從防微杜漸角度,個人認為還是有必要的,因為存在暴起的可能性,而且也會影響司機情緒產生不穩定因素,那時就晚了。個人認為凡是在車上出現干擾駕駛人員駕駛行為的(言語和肢體衝突),乘客阻止應可算正當防衛或見義勇為,當然問個路不能算啊。

  • 6 # 李寶41873350

    正確地做法應該是:站在司機與無理有暴力傾向乘客間,可以勸架,可以伸開手防止乘客以動作干擾司機,一旦乘客向前試圖接近駕駛員,便可出手將其推開,動作要對等,升級要有階段,開打也應以讓對方沒有攻擊能力為限,特別是不能弄殘致死,你本身已站在道德至高點上了,如果還處理不好,那隻能是能力有問題。

  • 7 # 本人姓劉名兵

    你好, 乘客與司機發生口角,有可能是雙方存在錯聽造成誤解,或雙方所要表達的內容由於語言不到位導致口角, 這些在生活當中都是很常見的。作為公交司機是個特殊行業, 不是個人的利益而是全車乘客的安全, 所以司機是不應該帶著情緒進入工作, 那是很危險的。車輛已經啟動行駛作為司機應立停口角或爭執, 全神貫注來開車。如果還在繼續進行與乘客爭執,不肯息事寧人,那麼作為公交司機是不合格的, 應迴歸車隊重新進行安全駕駛學習和個人素質培訓。遇到司機與乘客發生口角, 作為車上的乘客為了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應當立即勸阻司機, 同時也要勸阻與之爭吵的乘客, 不要影響車輛行駛的安全。 作為乘客面對這樣爭執不休的就要勇於發聲,終止雙方口角, 不然可以讓司機停車轉乘或進行投訴或報警。爭執不休的口角也是車輛安全行駛的潛在危險, 這沒有錯, 應當制止, 可是那位乘客突然衝上去飛腿踹了爭吵的男乘客, 動作是有些粗魯, 正當性也站不住腳。飛腿一踹的乘客的行為一方面犧性了全車乘客的利益,車輛必須就此停車處理此事, 無法將其他乘客及時送達目的地。另一方面, 乘客與司機口角當中,乘客沒有形成幅度過大的手腳動作或正在實施暴力行為, 也就沒有形成車輛行駛的危險, 因車輛還剛剛起步, 所以當時車上的局面還處在可控制的範圍。為此,這飛腿一踹的乘客的行為是極度的個人情緒主義,沒有為整車人的安全考量。一旦造成嚴重的後果,那麼飛腿一踹的乘客將涉及故意傷人或故意傷人罪, 不光會受到治安處罰或刑事處罰, 還要賠償被傷害人的一切損失,那將是得不償失。再一方面, 車輛已啟動行駛乘客與司機還在進行口角, 那麼當事人雙方都存在一定過錯, 雙方都應受到譴責或批評, 而不應該只對乘客一個人憤怒。不辨是非,一怒之下只會惹禍上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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