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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東友律師團
    一、首先是基礎內容都需要寫什麼

    借條作為證明借貸關係的法律憑證,首先需要具備這幾點基本資訊。

    1、需要用錢的人姓名即債務人姓名,將錢借出的人姓名即債權人姓名,注意應與身份證上的一致。

    2、借了多少錢,注意數字大小寫都應寫清,避免小寫數字被加小數點等惡意修改。

    3、什麼時候借的錢、什麼時候還錢,注意約定明確,避免超過訴訟時效。

    4、借款雙方的簽名,如果有擔保人,也應註明擔保人並簽字。保證對方簽字與身份證一致。

    二、瞭解三個借條書寫時陷阱,避免被“套路”

    在書寫借條時老賴常用的“套路”

    1、將“借條”寫成“欠條”,兩者的區別:

    2、“借”和“借到”,一字之差,前者表示一種動作、行為,不能明確體現結果,後者表現一種結果。

    3、“還”字兩個讀音,“hai”、“huan”在借條中意思大不一樣,要當心!

    最後是一些有關借條的法律意見

    1、誰借錢,借條就由誰來寫。

    2、寫明為什麼借錢、借錢幹什麼用,因為一些用於違法行為的借款是不受法律保護的,例如賭博。

    3、借條一定要書寫清楚,邏輯清晰,避免出現可能會被混淆的字、詞、句。

    4、如果可以,借款雙方身份證號也最好寫明。

    5、借款人、擔保人等需要簽字部分一定要當面看借款人簽字。

    最後還是要提醒一下各位,借錢須謹慎,哪怕是熟人!

  • 2 # 法律知道

    借錢時一定要注意防範這些法律風險,建議按照下列方法進行操作。

    第一、核實借款人(借錢的人)主體資訊。我們知道很多出借人在借錢時,都忘了要借款人的身份影印件並核對身份證原件,有些借款人故意寫小名或者曾用名甚至是假身份,導致出借人在起訴時無法提供明確具體的被告而陷入麻煩之中。

    第二、透過銀行轉賬或者支付寶將借款打入借款人賬戶並且註明借款資訊。實踐當中很多出借人透過現金方式交付借款,導致無法證明已經出借的事實。如果是現金交付借款,最好找一些見證人在場,一旦訴訟可以讓見證人提供證人證言予以證明。

    第三、約定送達地址和聯絡方式。我們知道一般借款合同糾紛有訴訟時效(三年)限制,過了訴訟時效的債權,債務人一旦提出訴訟時效抗辯,債權人就可能因此而敗訴。因此約定指定的送達地址和聯絡方式,方便債權人(出借人)向債務人進行催收,催收債務的行為可以中斷訴訟時效,防止敗訴風險。同時約定指定送達地址也能夠方便法院送達法律文書,從而節省訴訟週期和成本。

    第四、大額借款建議讓借款人及其配偶共同簽字或者提供其他擔保。我們知道民間借貸糾紛,很多債權人把錢借出去了,到頭來連本都收不回來,透過讓借款人提供擔保的方式,可以執行其配偶或者其他保證人的財產,從而最大化的保護我方債權。

  • 3 # 渡邊的財富自由筆記

    注意,借錢是寫借條不是欠條。

    借條該怎麼寫?要注意什麼呢?裡面的細節可多了。可能幾字之差,你的錢就要不回來了。

    第一,借條欠條傻傻分不清。

    生活中,很多人以為借條和欠條區別不大,寫明借款金額,立個字據就行了。

    殊不知,兩者不僅在含義上不同,在法律上也有著明顯的區別。

    1,借條是表示債主借給了借款人多少金額;欠條則類似於賒賬。

    2,當借賬人賴賬不還的時候,恰巧兩者均沒有寫明具體的還款時間;那麼此時,借條的訴訟有效期長達20年,而欠條的訴訟有效期只有2年。

    一旦超過這個期限,債主和借賬人之間的借貸關係便不會再受法律保護,至於那筆錢能不能要回來,全看天意。

    所以,當發生借貸關係時,儘量寫借條而不是欠條。

    第二,避免借款人利用文字歧義賴賬。

    像這種情況也蠻多的。

    舉個栗子:

    1. “今借”與“現收到”.

    那麼有些借賬人就會耍賴說“我雖然寫了借條但是並沒有收到欠款啊”。此時如果債主拿不出其他證據,證明借款人確實有收到這筆錢;那麼勝訴的可能性就會大大降低,甚至吃到“啞巴虧”。

    而當借條中寫“現收到xx10萬元”就不一樣了,

    表示借款人確實是有拿到這筆錢。

    2. “還”是“hai”還是“huan”。

    在沒有標註讀音時,確實容易混淆,就這麼一句話莓子看著都拗口。

    而這種混淆一旦出現在借條中,被有心人拿來做文章,那真是啞巴吃黃連,有苦說不出了。

    這句話不僅可以理解為“今還(hai)欠款一萬元”,也可以理解為“今還(huan)欠款一萬元”。而一旦上訴,債主敗訴的可能性遠大於勝訴。所以,應該寫“今歸還欠款玖萬元”或者“今未還欠款壹萬元”。

    第三,寫明借賬人身份資訊,名字+身份證號。

    一般借錢的都是身邊熟悉的人,所以在寫借條的時候也容易把日常稱謂代入其中。

    比如“大舅、陳叔、小李”。

    一旦借款人逾期了,就算告到法院,誰知道“大舅、陳叔、小李”具體是誰?公安身份資訊也沒這個人啊。

    此時就很容易因債務人不明確而無法立案。

    第四,用大寫寫明借款金額和利息。

    為什麼用大寫?很簡單,100000在後面加個0就成了1000000,而拾萬可不會輕易變成壹佰萬。

    第五,寫明出借方式。

    第六,寫清楚借款用途。行業間有明確規定,借款不得用來做違法的事,包括賭博。

    所以如果借款人說這筆錢是拿來“賭博”的,那麼不僅勝訴無門,連帶著債主也會被處以罰款。

    最後,要寫明利率,而不是口頭約定。一般來說,年利息不得超過24%。

    《合同法》規定,自然人之間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視為不支付利息。如果借款雙方只是口頭約定利息,法院是不會支援的,所以一定要在借條上標明利息。

    ps:如今越來越多的人不願意借錢出去,不是因為小氣,是真的怕了;也不是不信任,可能就連借款人在借錢的那一刻,都覺得,自己一定能按時還上。

    我們無法預知未來,至少能在當下,寫一張借條,預防某些事情。

    具體的借條書寫方式可以參照以下這一個:

    借條

    為購買房屋,現收到李好(身份證號:123456xxxxxxxx7890)以現金借出的人民幣拾萬元整,自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7月1日,期限12個月。月利率為仟分之捌,2019年7月1日到期時本息一併還清。立此為據。

    借款人:郝麗

    (身份證號:098765xxxxxx4321)

    2018年7月1日

  • 4 # 鯨貝KEMBE

    最最常用兩種打借條合同格式,建議收藏!借條有擔保人

    今借到出借人B人民幣xxx元(大寫xxx元)。

    借款期限為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月1日。月利率2%,按月付息,每月月底支付當月利息。借款到期日一次性償還本金及最後一個月的利息。

    借款用途為購買房屋。

    擔保人C對借款的本息提供連帶責任擔保。

    借款人:A身份證號:

    出借人:B身份證號:

    擔保人:C身份證號:

    借款日期:2018年1月1日

    借款人簽字(附指紋) 出借人簽字(附指紋) 擔保人簽字(附指紋)

    附:借款人、擔保人、出借人 身份證影印件各一份

    借條無擔保人

    今借到出借人B人民幣xxx元(大寫xxx元)。

    借款期限為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月1日。月利率2%,按月付息,每月月底支付當月利息。借款到期日一次性償還本金及最後一個月的利息。

    借款用途為購買房屋。

    借款人:A身份證號:

    出借人:B身份證號:

    借款日期:2018年1月1日

    借款人簽字(附指紋) 出借人簽字(附指紋)

    附:借款人、出借人 身份證影印件各一份

    重要備註!!:借款人A 就是缺錢的那個,出借人B 就是有錢的那個。

    借條一定要規範,法官是看證據的。規範的合同發生法律糾紛,才會得到法律支援。切記切記!

  • 5 # 長安路上行

    借款糾紛法律關係簡單,但存在著許多道道,錢被拿去最後收不回來總覺得不爽,尤其在這個楊白老比黃世仁厲害的時代,我們如何減少自己不必要的利益損失是個值得去花心思的問題。研究談不上,但也不能大意。

    一、主體確認

    大多數借款均發生在朋友、熟人之間,所以錢一般都很容易被借走,在經過左右催促以後才發現,以往熟悉的朋友對他卻一點都不瞭解。不知道身份證號碼、不知道住哪、甚至連名字咋寫的都不知道。所以防患於未然嘛,前期把所有工作都做好就不至於追債時無從下手了。我建議事先把朋友的身份證影印一下或看一下,以最快的、最簡單的方法把他的資訊記錄下來,也許有人會問:那作為好朋友做這些事情多傷感情啊!但我提醒你,在你把自己辛辛苦苦掙來的錢交個另一個人的時候,你最起碼得了解他的底細呀,至少得摸清楚他具體住哪、什麼時候出生或在哪裡工作、經常聯絡的號碼是什麼、老婆叫啥在哪工作的……透過其他渠道弄清楚他的資訊。總之,借對人找對門,要知道最後打牙往肚裡落的可是自己。主體確認還涉及到一個方面,把對方的財產情況確認也至關重要,時刻關注對方的情況變化,一旦不對及早“動手”。

    二、債權確認

    既然是好朋友,借錢情況大多數都在口頭上達成的,錢交出去了,最後卻不還了,大呼上當啊,苦苦把你當好朋友對待卻擺我一刀,真是豈有此理。數額少的心裡還過得去,但面對十萬、百萬,甚至更多的情況下,那可怎能忍得,但僅有口頭的約定最後得到的結果就可能是人財兩空。所以,儘量保持親兄弟明算賬的心態,既然他誠心願意當你的朋友,願意還你這筆錢,就不怕寫這份條。書面形式對於你與對方法律關係的確認也至關重要,省走很多彎路。但很多人或許在借款時跟朋友口頭約定好,最後是以匯款的形式把錢交給對方,中間也只有幾位證人瞭解此事,認為這也是對債權確認的一種方式。建議最終還是要以明確的書面形式來約定好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因為引發匯款的事實理由是多種的,借款僅是其中一種,並且這個證明過程也是很困難的,即使訴訟得到的結果可能也是被撤訴。說的道理只有一個,把事情做細,以防萬一。

    三、借款數額

    看過《武林外傳》嗎,裡面的那個假洋鬼子為了能騙到無雙拿了一箱假寶貝來提親被涮後,想借此敲詐一筆,結果因為在財務清單上只寫了阿拉伯數字而沒備註大寫,最後被秀才妙筆神揮小數點給點回去以後,弄得是欲哭無淚啊!吃虧在哪,就是沒好好學會計嘛!這個情節一直給我印象深刻,以致於在以後的工作中碰到有關金錢出入問題都習慣性地寫上大寫,並且特地找時間把那幾十個字都練習了一下。所以,在這我也想提醒廣大朋友注意這個細節,不要因小失大哦!

    四、還款時間

    對於還款時間,大多數人都會記得把它寫上去,借一年、借兩年……需要提醒的是,最好明確到x年x月x日,呵呵……省得每次都掰著手指頭算天數了,減少工作麻煩。還有一點,還款時間的明確,對於逾期未歸還利息在法庭上能夠得到支援(法律說明:對於自然人之間借款,當事人可以約定不超過銀行貸款利息的四倍的支付利息;但如果沒有約定,逾期不還也是可以主張逾期還款利息的),所以為了懲罰一下欠你一大屁股債再三催促話都不還的昔日好友,還是要寫明這個還款時間的。

    五、借款擔保

    擔保顧名思義是一種保障,並且是一種很有效地保護自己合法權益的有效方式,擔保可以分為人保、物保,如果你是個性情中人,始終相信人類美好感情的存在,那讓另一個人為你的債權做一下擔保又何妨;如果你還是覺得實物來得更實在,那就切切實實地辦理好各種手續,比如質押動產該拿過來的就要拿到手,比如抵押不動產,該做登記的一項都不能落。多為自己的利益考慮一下,不要天真的以為現在還有父債子還的美好世界存在,趕緊把現有的權益保護好才是真。在處理案件的過程中,很多當事人都是因為當時朋友情深,借出去的幾百萬因沒有任何擔保而毫無安全性可言,起訴時對對方進行財產保全,才發現對方僅有的一點財產不僅被銀行抵押,而且還被其他債權人瓜分著,無奈的很啊!所以,擔保還是做早做好的比較可靠,不僅能爭取主動權,而且在時間上對你的折磨要少些。

    六、時效確認

    大家都明白,普通的民事訴訟時效一般為2年,如果你在這2年內不斷地對對方進行催告,在法律上時效被中斷,這點大家都很明白,但大多數都是以打電話的方式進行,這就出現一個問題,對方承認還好,如果不承認呢?那在無任何證據的情況下,訴訟時效就很難被保護了。所以,一切還是以書面形式為主,到時候不怕對方來個死不認賬了。至於簡訊問題,那也挺麻煩的,至少在取證時不是那麼容易,所以還是採用傳統方式吧,寫幾個字沒什麼大不了的。

  • 6 # 林林林

    題主你好,一份完整有效的借條首先要包含三個問題。一是不是借的,所以在借條的標題一定要寫借條兩字,表面這是借款的憑證;二是借給誰的,在借條的正文中要包含雙方準確的身份資訊,有對方的身份證影印件就更好了;三是到賬沒有,這個很重要,一定要標註有沒有收到借款,收到的是多少錢,現金還是轉賬,特別是現金一定要標明。

    也可以直接在欠條說平臺下載規範的律師模板,然後現場手籤;也可以直接在同名小程式上籤電子借條,一樣具備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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