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權終止日:行使權證權利的最後日期;權證行權終止日是權證行權的最後一天。過了這一天,權證就是廢紙一張。
行權起始日,開始行始權證上權利的日子,與行權終止日相對。
《上海證券交易所權證管理暫行辦法》在行權方面做的一個主要規定是"當日買進的權證,當日可以行權。當日行權取得的標的證券,當日不得賣出"。這樣規定的目的是維持權證價格和標的股票之間的互動關係,使得權證價格主要由標的股票決定的特點得到更有效的體現。
《暫行辦法》第十四條規定"權證存續期滿前5個交易日,權證終止交易,但可以行權"。這裡的前5個交易日包括到期日,即以到期日為T日,權證從T-4日開始終止交易。
權證跟股票一個重要的差別在於權證通常都有一定的存續期,一旦過了存續期,未行權的權證即予以登出。在權證的存續期內,有兩個關鍵的時點值得投資者引起特別注意,這就是“最後交易日”和“到期日”。很多投資者把權證的“最後交易日”和“到期日”混為一談,以為到期日就是權證的最後交易日,實際上二者有很大不同:“最後交易日”指的是權證可以在二級市場上進行交易的最後一天,過了最後交易日,權證將不能在二級市場上交易,此時持有權證的投資者將不能售出權證,只能選擇是否行權;而“到期日”是指權證的存續期的截止日期,到期日過後,權證存續期終止,未行權的權證成為廢紙一張,不再具備任何價值。
行權終止日:行使權證權利的最後日期;權證行權終止日是權證行權的最後一天。過了這一天,權證就是廢紙一張。
行權起始日,開始行始權證上權利的日子,與行權終止日相對。
《上海證券交易所權證管理暫行辦法》在行權方面做的一個主要規定是"當日買進的權證,當日可以行權。當日行權取得的標的證券,當日不得賣出"。這樣規定的目的是維持權證價格和標的股票之間的互動關係,使得權證價格主要由標的股票決定的特點得到更有效的體現。
《暫行辦法》第十四條規定"權證存續期滿前5個交易日,權證終止交易,但可以行權"。這裡的前5個交易日包括到期日,即以到期日為T日,權證從T-4日開始終止交易。
權證跟股票一個重要的差別在於權證通常都有一定的存續期,一旦過了存續期,未行權的權證即予以登出。在權證的存續期內,有兩個關鍵的時點值得投資者引起特別注意,這就是“最後交易日”和“到期日”。很多投資者把權證的“最後交易日”和“到期日”混為一談,以為到期日就是權證的最後交易日,實際上二者有很大不同:“最後交易日”指的是權證可以在二級市場上進行交易的最後一天,過了最後交易日,權證將不能在二級市場上交易,此時持有權證的投資者將不能售出權證,只能選擇是否行權;而“到期日”是指權證的存續期的截止日期,到期日過後,權證存續期終止,未行權的權證成為廢紙一張,不再具備任何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