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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男方,給女方彩禮十萬零一,女方還了帕薩特做為陪嫁。房子我家全款買的,加上裝修一百五十萬左右,女方家要求必須寫兩個人的名字,只出家居的錢,這樣合適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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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聖傑258860544

    這樣當然不合適。不過這樣的事情也是見怪不怪的,現在的社會太普遍了。

    我先跟你說說為什麼會有這樣的事情出現;你的女朋友家裡人的想法就不純,為什麼這樣說呢,你們結婚,女方父母並不是完全看好你這個女婿,擔心哪一天出現什麼不好的情況,也不至於損失太多。起碼房子寫你們兩個人的名字,就屬於你們的共同財產,可是要共同享有分割權的。不妨在你結婚之前,你可以先在房本上寫自己名字,再留有證明房子是你個人出資購得,結婚後再把你愛人的名字加在房本上,即使是離婚,女方也不會佔到什麼優勢。

    不過還是希望你們幸福,畢竟走到一起不容易,好好培養感情。

    因為幸福,不僅僅只限於房子——

    吳京為了《戰狼2》豁出性命,更是將8000萬別墅做投資,而妻子謝楠不僅不反對還說:“如果你的夢想不能實現,我們住那麼好的房子,也會一生遺憾,電影賠了我養你。”

    感情真實的能融入對方心裡,誰又會用物質來加以保障呢。

  • 2 # 海邊仙女875

    這件事沒有什麼必須與否的,要看你們的家庭還有你們兩人對待婚姻的態度。加與不加,主動權在你手裡。

    我始終相信,女人決定嫁給這個男人,是真心實意地想要和這個男人過一輩子的,沒有哪個女人會想著以後要離婚去分男人的房產。

    反而是當今的離婚率居高不下,有部分男人在婚後幾年十幾年甚至二十幾年後出軌找了年輕的小三,狠心拋棄了青春不再、為男人生兒育女、操勞家務變得人老珠黃的結髮妻子。按照以前的婚姻法,離婚時妻子還可分得一半房產,最起碼不會睡在大街上,可現在,房產證上若沒有名字,就只能捲起鋪蓋卷睡馬路了。

    過去有句老話,嫁漢嫁漢,穿衣吃飯。意思就是嫁給這個男人,是想有個依靠、有個保障。現代社會,女人經濟獨立,不需要再依附男人給保障了,但是,嫁過去住的房子沒有自己的名字,總歸心裡是失落的,就像住在別人家一樣。女人想在房產證加名字,無非就是要一個安全感。讓她認為這不是一所房子,這就是她的家。

    身為女人,在家庭中還有諸多的隱性付出,比如說懷孕生子,為了照顧孩子放棄了工作,成天操持家務,把男人收拾得利利索索,還得伺候公婆,這些付出又豈是能用金錢來衡量的?

    題主,你如果愛她,就加上她的名字,就給她安全感,給她一個溫暖的家。畢竟她是要與你攜手一生的愛人。

  • 3 # 文道老師

    男方全款買房結婚時女方要求寫上她的名字這件事在當前是有存在的一種現象。因為大家知道房產證有名字代表著擁有了這個房子的權利。

    就這件事從婚姻法角度來說,女方沒有房產權,可以不用寫上女方名字。因為新婚姻法規定,婚前財產屬於夫妻單方面的財產。男方全款買的房子,當然屬於男方婚前個人財產,女方沒有權利擁有。即使房產證寫上女方名字,沒有經過男方同意,女方是沒有權利擁有房產權的。如果經過男方同意可以寫上,婚後就可以共同擁有房產權,因為這種方式是透過贈與的形式取得的。

    從常理來說,女方要在房產證寫上自己名字也是正常的。結婚了,男方同意房產證寫上女方名字至少表達對女方的尊重和付出。因為夫妻生活不只是物質上的,重要的是精神上能相互溝通支援理解。這也能起到穩定夫妻關係的作用。增加婚後夫妻雙方的信任感,帶來幸福的家庭生活。

    當然了,在當前社會由於各方面的原因,離婚了男女雙方在財產爭奪,特別是房產權這個重大財產的爭奪比較激烈。所以男方為了保證婚後萬一由於感情不合或是其他因素導致離婚,可以保留房子婚前財產權的證據,比如一些票據、合同等。作為在財產權判決的重要依據。

    最後希望雙方以感情為重,不要糾結於房產證上的名字,祝福婚後幸福快樂!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手機被壓到了屏不亮了,請問什麼地方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