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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種花家看門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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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風華正茂2477415
出於什麼原因?行業亂象唄,出於,不必高亢嘹亮吧?怕是不止醫患之間呢!
既然立法,就應該先從明確醫鬧的界定上入手,萬不可成為行業保護法,侵犯了患者權益,那樣只能是憋更大的亂子。尤其要同等考慮解決疑惑、糾紛的途徑暢通和公正,難道不是太過迷信權威的強壓不合時宜了?難道不是沒有或不能透過正常途徑解決引發的?不是由此愈演愈烈變生出胡鬧胡為胡狡利不堪糾葛引出的?
不各講各理,各爭各利太重要了,不偏不倚絕不妥協太重要了,否則只能呵呵。醫生需保障正常行醫,患者同樣需要不被乘危被宰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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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老龔說勢
我仍然相信直言更愛國,家有諍子不敗其家。當然,或許我以下的一些言論也有偏頗之處,見諒。
醫患矛盾的起源:起源是不是醫院由於工作責任心(獲利心)引起了醫療事故之後,才有了不服氣的患者家屬大鬧醫院,醫院覺得理虧以後息事寧人賠錢了事。於是很多人有樣學樣有棗沒棗打一杆,再跟著有的人就成了“職業醫鬧”,專門幫人鬧事,再跟著“職業醫鬧”開始了業務推廣,蠱惑患者家屬也來賺錢?
起源是不最開始的醫鬧就是故意訛詐?
縱容醫鬧的根源:最初的醫患矛盾都是用賠償解決了問題,後來發展到只要鬧事就給錢買平安,於是產生了“醫鬧專業”。這些醫鬧們對於如何鬧很有一套,找醫院的軟肋輕車熟路。
而那些在醫院確實受到了不公平待遇的家屬因為不懂“行規”,甚至不懂“見好就收”,反而成為了最醒目的一群。
能消除醫鬧嗎?只要有一個地方,能夠讓人傾訴不滿,能夠公平正直的評判雙方的責任,能夠及時的解決問題,及時發現“專業醫鬧”並送入監獄。不是你推我我推他,誰也不管。也不是逼得受損失的一方一定得慢慢的請律師、眼睜睜的看著他人篡改證據,然後一審二審的折騰人。而是把問題及時搞清楚,把不滿消除在萌芽中,那麼醫鬧自然消除了。“專業醫鬧”也會失業,因為沒有了市場。
22日提請全華人大常委會審議的基本醫療衛生與 健康促進法草案二次審議稿明確規定,醫療衛生人 員的人身安全、人格尊嚴不受侵犯,其合法權益受 法律保護。禁止任何組織和個人威脅、危害醫療衛 生人員人身安全,侵犯醫療衛生人員人格尊嚴。醫 療衛生機構執業場所是提供醫療衛生服務的公共場 所,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擾亂其秩序。國家採取 措施,保障醫療衛生人員執業環境。呵呵,我個人覺得所有的部門們無需幫著背鍋,因為這是一種矛盾的轉移,受益者是個別無良醫院與個別勢力,甚至那些“專業醫鬧們”,本來應該由他們承擔的不滿,不能由國家來背。
有的所謂醫鬧是無路可走的人在做最後的掙扎,當然還有很多醫鬧確實在故意訛詐。事情一分為二來看,是醫院的責任醫院必須負責,而是惡意醫鬧的必須嚴厲打擊。
別一刀切吧,群眾路線需要踐行。可以指定一個機關專門受理醫患糾紛,醫鬧不就解決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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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江哥39916
說到底還是老百姓才是弱勢群體,出來醫療糾紛維權好難的,浪費多少精力才能夠解決。只要不是無理取鬧的醫鬧我都支援,因為我是一個平頭百姓。一個平頭百姓和好大一個醫院糾紛你們認為公平嗎?理有時候不在事實,是在勢力,因為現在的醫院道德敗壞的太多了,平民維權太難了。來個真實案例吧,我老婆有次上縣城醫院做彩超,必超檢查出子宮肌瘤12了,專業的不會寫就知道12了,醫生說盡快做手術太大了。我們兩口子都嚇壞了,只要是我媳婦肌瘤太大,醫生”建議子宮切除。當時是下午4點去市裡醫院太晚了,就回家裡了。我們一大家子人一夜都沒過好。第二天我們去了市裡醫院做的彩超,檢查結果出來醫生告訴我們沒有子宮肌瘤。一切正常。當時我倆高興的,但我隨之而來的是憤怒 為啥一個人檢查兩種結果。我去了縣裡醫院去了,但是帶著理智去找到,去了醫證科的,我把彩超給了負責人看 那負責人看了半天說沒啥錯誤,我問一個有病一個沒病還沒錯誤。人家說了你看必超底下的字,我一看底下寫著。。疑似”肌瘤。。。。。我蒙了,原來醫院可以這樣,人家又說了,就是住院了,做手術前還要檢查身體,就是錯了也不會做錯手術。我說可以報銷去市裡的路費藥費不,人家說了一堆上級部門叫我可以投訴,還明確告訴我去了也不會有結果,因為彩超上面寫著疑似呢。。。。。。。我默默地走了,只恨自己太渺小,沒能力沒時間討回公道。我還有父母孩子養,真心沒精力耽誤工作找他們。也許我的事情在這個社會是小的不能再小的事情,但是給我傷害是很大的。看到有真正的醫鬧打醫生我會開心,以前我很正直的 我變了。。希望像我一樣的人少點吧,我知道自己心裡藏著個黑暗的鬼,就是自己無法釋懷。真人真事不喜勿噴。。。。最後我想說 ,醫鬧的不一定是壞人,醫院的壞人也不少。啥事別一棒子打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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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隨風148701886
原因就是醫院是人民的救世主 。雖然國家對醫院立法是不錯但是國家也應該對醫德醫風是不是也要管一管。說實話有的醫生確實醫術高醫德好,可是在醫院的一些規定製度使得一些醫生想當一名‘’白衣天使‘’都有些問題。還有哪些穿著獸醫的醫生,摸摸自己的良心,人民把你們稱之為‘’白衣天使‘可你們為一名患者做些什麼?在醫院沒錢就等於沒命哪怕只差一分錢也就沒命了……。在醫院鬧事有一定的原因。國家醫學醫院所有條條框框都對醫生醫院有幫助可對我們百姓呢?這幾年醫院的好多事件發生為什麼國家不去徹查到底是什麼原因呢?我在這裡不是說針對醫生醫院,而是希望國家對醫院醫德醫風也該考量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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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賽逸仙士
不可忽視醫德和醫術!!!醫生開藥提回扣,收受病人好處費,小病大治等等有法可治嗎?醫生醫術普遍下降,醫學專家漫天飛,有人在管嗎?一邊倒,害國害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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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使用者4884239947246
如今出現的房鬧,也應引起關切,維護契約的法律威嚴性,政府需要出手。在中國人口巨大的實際,必須嚴管,凡聚眾鬧醫,鬧房,鬧改府的一切鬧場,不管什麼原因,一律嚴打,決不能讓那些人鬧而得利,哭而給奶,不然這個國家還怎麼穩定?何來太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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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魔鬼魚尾巴
醫鬧源於患者對醫院的不信任。我說說我的經歷:1.我得溼疹,去西安市中醫院,驗血後說我過敏需要做脫敏治療,兩隻手握儀器的兩個銅片十分鐘為一次,開了六次,感覺不對,一查發現衛計委已發文停用此儀器,並說明為偽科學,難聽的就是騙人的,花了一千多,後來回老家找醫生開了點藥三天就好了花了九十多。2.兒子出生三天開始生理性黃疸,醫生都不分析直接讓照藍光,被拒絕後治療態度及差,到市兒童醫院就開了幾塊錢藥,吃了幾天好了。3.幾年前母親腦溢血後植物人,四處求醫時縣醫院醫生說他能治,被騙了兩萬。4.妻子甲減複查需要調整藥量,化驗完了找醫生看,醫生居然來了一句她看不了讓找其他醫生。5.兒子打針,妻子看到針頭扎歪了告知護士,護士當時就反駁他是醫生還是我們是醫生,結果剛弄好就跑針,可憐幾個月的寶寶頭上一個包。6.當年母親腦溢血住院,護士將用來做膀胱沖洗的鹽水誤打吊瓶了,我們當時差點打了她,說我們醫鬧我同意,但是她活該,護士長當時來了句這不沒事嘛,反正是生理鹽水,我當時反駁虧她是護士長,也敢說這話,要是其他藥怎麼辦?
等等。
這種事太多了,懶得說,當然也有好醫生,只是經歷多了每次看醫生都會先質疑,所以醫鬧只能說明1.醫術不精醫德不純,臉難看,事難辦。2.解決醫療糾紛的制度不完善3.民眾先入為主已經失去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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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廖鎮皆
小孩在醫院看感冒,檢查出來說是肺炎性感冒,要住院十五天。住院第二天用了1千多,這樣下去估計要花一萬多元。第二天自行出院後小孩感冒晚上就好了!這樣做法,不醫鬧是不可能的!嚴懲醫鬧沒從醫黑暗入手,是無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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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拐角遇見愛
應該保護弱勢群體,你醫院缺德,病人可以換一家醫院,結果你醫院缺德還把人醫死,普通老百姓真的上天無路,下地五門,只能透過鬧來引起更多人關注。就那我說一下吧,每次去一趟醫院排很長隊,一個很簡單的面板病,掛個科,排隊,然後終於進去了,醫生看了我一眼,一臉鄙視的問,快點說,還有事,然後,我說了一個體恤和灰指甲,她說兩種方式,內服和外服,你要哪個,很多東西都不清楚,比如內服影響,外服達到什麼效果,反正我選個外服,開了一堆藥,出去了,到現在也沒好啊,花了錢倒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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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做工程做良心
在這裡我也不想多說,說多了心裡亢奮痛恨!要是立法首先要整醫德醫風。沒有醫德醫風那只是一張空文。只會更加的激化茅盾,只會弄得醫患糾紛更加激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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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做工程做良心
在這裡我也不想多說,說多了心裡亢奮痛恨!要是立法首先要整醫德醫風。沒有醫德醫風那只是一張空文。只會更加的激化茅盾,只會弄得醫患糾紛更加激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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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王老吉152060929
要從根本上解決醫鬧問題:首先國家解決以藥養醫和醫院以贏利為目的問題:從新樹立現代醫生的形象(現在醫生在老百姓腦海裡:不是救死護傷而是醫生和醫藥代表串通一氣騙取百姓錢財)要想轉變這種現狀:國家應從醫院更深層次改革:提高醫護人員的薪酬:福利!這樣醫護人員就不會為了一點盈利去損害病人的利益!就會更好的服務和態度:就不成在醫鬧了!(六七十年代全民醫保從來就沒有發生過這種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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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研學淄博
應該是對“醫患”雙方雙向立法,嚴懲“醫鬧”的同時,也要嚴懲“黑醫”。立法的目的是規範“行方準則”和理順“矛盾關係”,目前的一些醫患矛盾,不能完全歸為“醫鬧”,這樣也不客觀。當然,要依法保障醫護人員的神聖工作不能受到干擾破壞,同時,也要依法保障患者的合法權益不被“黑醫”和“商醫”所侵害。要嚴厲打擊那些“無證行醫”,“無德行醫”的違法違規行為,保障醫患關係的正常化!單獨的提“對醫鬧零容忍擬立法嚴懲”是片面的,不利於消除矛盾,理順關係。另外,在立法的同時,也要加強素質教育,提高認識,各行各業都應當,也必須受到應有的尊重。全社會都要學法、遵法、守法,也要講德、守德、立德;缺法和缺德都是危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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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張brother95118541
醫鬧不是老百姓想幹的!老百姓去醫院都是為了治病,出現問題,大家都有責任!不能往老百姓一邊推!不能說全是老百姓的錯!希望處理問題要一分為二看問題,社會穩定靠大家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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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無敵1618235
醫鬧,就是胡鬧,首先明白概念,不是理性維權目前醫學只能解決病的一部分,甚至說只是一小部分,生老病死自然規律,即使醫院出現醫療差錯,也要法律維權,嚴禁胡鬧。車禍撞死人也得去法院,胡鬧就多陪你錢嗎?你咋不去公安局鬧?怕吧。醫鬧嚴重影響醫院就診秩序,對社會危害極大,並不是只對醫院產生影響,對所有就診患者都是傷害,自己考慮吧。如果縱容醫鬧估計不到五年所有醫院關門,大家病無所醫。社會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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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這個世界上沒有那個醫院敢承諾它能治好所有的病。其次,人死了,並不代表就一定是醫院的過錯。再次,是否醫療事故,國家有相應的司法鑑定程式,而不是家屬旁人空口說白話憑自己的猜想臆斷。最後,良好的社會秩序和道德,是建立在完善的法律基礎上的,法律就是最低的社會道德!立法打擊“醫鬧”,是保障我們每個人的合法利益。不要等到那天你急病發作,送到醫院,結果被一幫“醫鬧”堵在門口,眼睜睜死去,才呼籲國家立法打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