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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青年史學家

    謝謝邀請,很榮幸。在戰國時期,法家思想更能順應統一戰爭的歷史潮流,與道家的“小國寡民”,儒家的“維護周禮”以及墨家的“墨守成規”所不同,法家思想在一開始就提出了變革,反對託古,這些觀點和想法在春秋戰國的社會大轉型時期來說,無疑順應了歷史發展的潮流,為實現並完成統一奠定了理論性的基礎,後來西漢儒家的大一統思想也是借鑑了一部分法家思想的奧義。

    總的來說,法家的思想其實就是“法”和“術”的集合。“法”就是法律,除國君外,“法不阿貴”,這就有效的打擊了世卿世祿的舊貴族。“術”則是國君駕馭臣民的方法,“法”和“術”的結合,有利於建立起君主集權的官僚政治。法家思想仍然是服務於君主專制的,重點便是體現出維護君主的權威,尤其是在人事任免方面,從一個側面表明了法家思想中要求加強君主專制的影子。這不僅符合自春秋後期以來日益強大並執掌政權的私家勢力的利益,而且加強了國家的戰鬥力與凝聚力,因此在戰國時期,法家思想受到了許多統治者的青睞。在各個國家的變革中尤其以秦國的變法最為徹底,變法後的秦國取得了兼併戰爭的勝利,結束了春秋戰國時期的混亂局面,秦國在變法中對法家思想的貫徹,為秦始皇最終建立起大一統的君主專制國家奠定了基礎。

  • 2 # 楊朱學派

    法家思想集中體現在《商君書》和《韓非子》中。

    一、商鞅思想。

    尚奸。即選拔重用奸惡之人。《商君書》有曰:以善民治奸民,國削至亂;以奸民治善民,國治至強。 尚奸必出惡政,商鞅之惡政包括馭民六術:弱民、貧民、疲民、辱民、愚民、虐民。

    1、弱民。

    《商君書》有曰:民強國弱,民弱國強。治國之道,首在弱民。 弱民是不讓人民擁有兵器。秦統一天下後,收天下之兵於咸陽,鑄十二金人。以弱天下之民。 禁止人民擁有兵器的秦朝,成為最短命的王朝。

    2、貧民。 就是讓人民在貧困線上掙扎,使人民‘’家無積粟‘’。商鞅認為,‘’家有餘食,則逸於歲‘’。

    3、疲民。 還要讓人民疲憊不堪——疲民。 商鞅要求,百姓在耕地時,眼睛不能亂看,耳朵不能亂聽,嘴巴不能亂說。 這不禁讓人想起驢拉磨時,主人為了讓驢專心拉磨,會把驢的眼鏡蒙上。法家比驢的主人想的更加周全,不但要蒙上眼睛,還要塞上耳朵,堵住嘴巴。 在法家眼裡,人不如驢。

    4、愚民。 愚民就是實行文化專制,讓百姓愚昧無知。商鞅謂之:民愚則易治。 韓非謂之:太上禁其心,其次禁其言,其次禁其行。 其目的是讓人民成為沒有思想,沒有靈魂的行屍走肉,任由君主驅使。

    5、辱民。 考古出土的秦簡中,老百姓家養的牛瘦了幾斤,就是犯罪。就要受刑——人不如牛。法家為何如此辱民?商鞅回答:民辱,則尊官。

    6、虐民——斯德哥爾摩綜合徵。

    在《電鋸驚魂》中,砍掉自己胳膊,對方穿腦而死,而活下來的女子,把斯德哥爾摩綜合徵展現的淋漓盡致。

    《商君書.說民》謂之:任奸,則民親其制。 《商君書.去強》謂之:重罰輕賞,則上愛民。斯德哥爾摩綜合徵應改名商鞅綜合徵。

    二、韓非子思想。

    韓非子認為。臣民是君主的狗奴才:從主之法,順主之為,專心於事主者,為忠臣。寡聞從令。

    韓非子還提出了三綱理論:臣事君,子事父,妻事夫,三者順則天下治,三者逆則天下亂,此天下之常道也。

    韓非子甚至提出君叫臣死,臣不得不死——主而誅臣,焉有過!

    法家主張,法律必須提現君主的意志——生法者,君也。守法者,臣也。

    君主必須牢牢鉗制刑法——主握度量,所以操生殺之柄。

    寧枉勿縱——商鞅謂之:刑用於將過。韓非謂之:禁奸於未萌。

    夷族連坐——一人犯罪,夷滅三族,株連十戶。

    法家是民主、法治、憲政的頭號死敵。法家思想是社會發展進步的最大障礙。法家思想不滅,中華民族不興!

    當然,在百家爭鳴的先秦時代,法家思想使秦國成為戰爭機器,使每一個百姓成為戰爭機器中的一個零部件。也就是說,法家能夠榨乾每一個人的全部財富和力量。集中於皇帝一人。法家唯一的優點,是能夠集中力量辦大事。

  • 3 # 數學邏輯思維

    人治!君王下的法治,刑不上皇帝!大一統中央集權下,沒有現代法治生存的土壤。法治要分權,互相制約。古代法家講集權,集於皇帝一個人。

  • 4 # 河東來

    法家其實是一種特殊的道家。

    首先,法家不是華人自古就有的思想流派 ,是其他思想學術發展而來。

    華人本土產生的宗教信仰,最初是“禮教信仰”,周公“制禮造樂”將其發展為“儒教信仰”,社會上的思想流派,從歷史源革來講,都是起源於“巫”(事鬼神的宗教主體人員,主要偏重於宗教神權管理,後來發展為道家)或者“祝”(祭主讚詞的宗教輔助人員,主要偏重於世俗行政管理,後來發展為儒家),諸子百家,不是來源於“道”,就是來源於“儒”。

    其次,法家的人基本都有貴族,甚至皇族身份,但他們的貴族或者皇族身份卻不是正常的貴族或皇族身份,而是破落貴族,或者落難王孫,他們的理論修養,更偏重於當時社會上層的道家。

    商鞅,是衛國的皇族,落難王孫,歷史上記載幾乎是通篇言“道”,其見秦孝公時第一次講“帝道”,第二次講“王道”,第三次講“霸道”,最後以“霸道”打動秦孝公,這種特殊的“道”被後世稱之為“法家”。

    吳起,是衛國的破落貴族,以貴族的黃老學術(道家為主,儒家為輔)根基學習了儒家及兵家,後來實施了“變法”。

    韓非子,是南韓的皇族,但當時已經岌岌可危,主張道家老子的“無為而治”的理論,提出“君無為,法無不為”,與莊子的“君無為,而臣有為”並稱獲得了老子的衣缽,後世十分有名的“法家”理論家。

    李斯,疑似被滅國的蔡國破落貴族,學習荀子的黃老學術有成,成為有名的“法家”實踐家。

    趙高,被滅國的趙國皇族之後,因滅國使有機會成為諸侯國國君的他成為秦始皇的左右手,也是有名的“法家”實踐家,並在秦始皇駕崩後實施專權,指鹿為馬,被後人指他為“宦官”,而趙高有女婿叫閻樂,歷史上卻是有準確記載的。

    第三,“法家”的主要關注重點,與道家相同,是“創神”。

    當時法家分為三派:

    一是“言出法隨”以“法”來“創神”,代表人物是衛國的商鞅。

    一是“裝腔作勢”以“勢”來“創神”,代表人物是齊國的慎到。

    一是“裝神弄鬼”以“術”來“創神”,代表人物是南韓的申不害。

    主張三派並舉的人是南韓的皇族韓非子,而秦始皇一見韓非著作,立馬如獲至寶,這真是不折不扣的“造神秘籍”,所以當時的“法家”不是我們現在主張的“法律至上”,而是“創神方法的專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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