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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源小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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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飛沙20979961
我本人就是教師,簡單說一下自己的看法。
首先,現在所有中小學教師以體罰為主要形式的懲戒權已經被取消和禁止了。也是中國現行法律法規所不允許的。
其次,關於教師懲戒權的問題,記得教育部好像出過一個關檔案:教師可以採取適當形式批評教育犯錯誤的學生,但是適當形式具體包括哪些?這都沒用具體說明。所以,在教育的具體過程中,執行的教師也難以把握,稍有不慎就會自己執行過度。或者被家長過度解讀,上綱上線,被家長舉報!更有甚者,個別家長無理取鬧 ,對教師個人進行人身攻擊都是很常見的現象。
所以說,現在教師在懲戒學生的問題上,都是畏手畏腳,唯一可以執行的手段就是批評教育,苦口婆心,學生犯錯,批評,再犯,再批評,再犯,最多就是聯絡家長加入一起批評了。
總之一句話,教師應該有適當的懲戒權,但是具體的方式方法應該如何把握,還需要國家和相關部門出臺具體的法律法規,來規範!
各位朋友,你上學的時候,被教師懲戒過嗎?時至今日,有何感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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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唱歌的小青蛙
教師是否需要懲戒權? 筆者將從如下幾點來分析:
一.喪失懲戒權帶來的問題。
隨著以體罰為主要的懲戒權被取消、禁止。雖然是社會文明的標誌,但是它導致的另一個結果卻是,越來越多的中小學教師走向另一個極端——不敢批評、管教學生。甚至個別家長無理取鬧,對教師施以人身攻擊,影響非常惡劣。例如新聞報到的“弒師案”,“教師自殺”等等,大多因教師批評學生導致。
二.政策對懲戒權規定不明朗。
雖然2009年教育部(微博)頒發了《中小學班主任工作規定》,專設條款,賦予班主任“有采取適當方式對學生進行批評教育的權利”,但何謂“適當方式”,何謂“批評教育”,該規定並不明確。
三、學校和教師很無奈。
雖有政策,然教師依然不敢批評、管教學生,甚至個別學校在課間休息時,也不讓學生輕易出教室,以免學生打鬧發生“意外”,學校和老師都很無奈。教師應當擔負的教育責任被嚴重弱化,幾乎淪為保姆。
四、懲戒教育,勢在必行!
廢除體罰已經成為世界潮流,中國當代教育也需要懲戒教育。中國教師因廢除體罰而喪失懲戒權,造成不敢批評管教學生的嚴重性,對教育活動本身的傷害同樣不可忽視。
透過懲戒、懲罰矯治孩子的錯誤,總比等到犯罪了搞個嚴重的秋後算總賬要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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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雞蛋番茄是紅色的
我想擁有適當的懲戒權利,但是我現在沒有懲戒的權利,只有說教的權利!
在我父輩的傳統觀念中,教師懲戒學生就如同父母教訓不聽話的兒子一樣,是天經地義的事情。直到上世紀八九十年代以後,隨著西方的一些教育理念的引入以及華人權利意識的增強,人們才開始對教育懲戒產生疑問。在賞識教育興起之後,教育懲戒更一度被認為是非人道、反教育、落後教育方式的代名詞。雖然也有全國的人大代表提出過相關議案但大多都是提議。
我也承認,教育懲戒與懲罰有著密切的聯絡。但我認為教育懲戒是教師依據一定的規範,以不損害學生身心健康為前提,以制止和消除學生的不當行為,幫助學生改正錯誤為目的,以懲罰為特徵的一種教育方式!
現在的老師戒尺在手,學生俯首”已成往事,但在古語中說的好,教不嚴,師之惰!沒有嚴厲的老師,那我們教師如何去看管調皮搗蛋的孩子,如何去制止像校園欺凌這樣的惡性事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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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秋城夏微涼
我是教師,我認為教師應當擁有懲戒的權力。
首先,現在的孩子越來越難管,很多經常違反紀律的學生只是說教是根本不起作用的,有一定的懲戒會好一點。
其次,即使不懲戒學生,有了這樣的權力,學生也會多一些畏懼感,不至於置老師於不顧,在課堂上為所欲為。
最後,要注意一點,教師擁有懲戒的權力是應該的,但是不能濫用,也不能過分。將心比心,自己的孩子被老師打得過分了也心疼,有一個教訓也就可以了,不能過度,過度就失去了懲戒的意義懲戒變成了暴力,,成了違規,甚至是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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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淡然坦然怡然
教師是否應當擁有懲戒權利呢?個人觀點,不喜勿噴
答案是肯定的,教師應該擁有適當的懲戒權,僅僅靠說服教育已不能夠改變學生的學習狀況。
學生喜歡的是沒有束縛,沒有壓力,他們喜歡的是手機、遊戲、玩樂,你讓他遵守紀律、做作業、寫練習和她所喜歡的東西正好相反,讓你你會好好的去做嗎?不做怎麼辦?僅靠說服教育?能行嗎?說服得了嗎?聽得進去嗎?
所以,老師應該擁有適當的懲戒權,把說服教育和適當的懲罰結合在一起,只有這樣才能轉變學生的觀念。
那些認為只靠說服就能教育好學生的人,是沒有真正做過教育的人,真正的教育自古就離不開懲罰。
因此,懲戒學生我們還是先遠遠的看看吧,現在還是練好說服教育為主。等哪天專家說兩手都要抓,兩手…………一隻手要軟(懲罰),一隻手硬(說服教育)的時候,我們再適當的運用懲罰教育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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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如若86251847
古時候,弟子拜師 ,神龕上敬著孔夫子,還有那把戒尺!祖宗排位上寫著“天地君親師”,是吾宗之,普同供奉!過去,能識字的人不多。人的德行更多受家庭,宗族的影響。人們對先生是發自肺腑的信任和尊重,即便真的動了戒尺,家長們都是感激不盡,一日為師,終身為父!嚴父一般的地位,責打一頓又如何?嚴師出高徒啊!
現在的老師,雖然享有了別人沒有到教師節,卻失去了教育的權利,僅以表揚和動之以情,何以讓孩子明白任何錯誤都需要付出相應的代價?家長們視孩子如珍寶,含著怕化了,捧著怕摔了,希望社會都如媽媽般呵護自家的寶貝兒。我們溫室裡的花朵就這樣成長起來。可是生活並不是我們想象的一帆風順。在溺愛中成長的孩子也不一定感恩父母,珍愛生命,自強自立,齊家治國!
懲戒,不止在校園,更應在家庭,其他國家的成功的懲戒制度,比如必須第三者在場的戒罰制度,也一定要還給學校!最要受教育的,不是孩子,而是家長,希望國家儘早出臺家長課本。讓家長們學習科學的育兒教兒方法!愛孩子是母雞都會做的事,人類需要的是理性的愛孩子!助孩子成人成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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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左手指揮
這是必須的!必須要有懲戒的權利,作為一個老師,是最有體會的了!
古今中外,真的沒有像現在國內教育界這樣的,打不得罵不得就算了,現在都成了說不得罰不得了!現在對於那種一錯再錯,反覆犯錯的,反覆擾亂課堂正常秩序的行為,居然班主任和任課老師都沒有辦法了!先不說這種情況,就這樣,其實是對其他同學的不公!
現在的孩子,家裡有人慣著,到學校老師不敢管,慢慢的就無所畏懼了,覺得自己就是老大,誰也不能把我怎麼樣,前段時間高中課堂上那幾個喝酒吃肉的孩子應該就是這樣,不是老師不管,而是管了也不聽,不聽也沒辦法懲罰,那就算了吧。孩子呢,慢慢的對規則紀律的無視,想必走向社會了,也會對法律無視的,那等待他們的必定是高牆了!
懲戒的權利早就該還給老師了,現在社會上,媒體無時不刻的盯著老師,一點點事就無限放大,這就是媒體喜好,前段時間,石家莊一箇中學幾個學生反覆不寫作業,老師讓趴在地上寫,這件事被媒體知道了,然後就鬧到教育部門了,教育部門也是,就不知道護犢子,一有媒體曝光,一有家長鬧,先不分對錯聽課再說,怕出事的心態,保飯碗的心態,息事寧人的心態,我也是醉了。還有就是家長,一些家長,不分青紅皂白,只要孩子在學校出現一點問題,不管誰對誰錯,先到學校鬧一通,因為他們知道,他們鬧也沒人能把他們怎麼著,還能得到媒體的關注,還能成為焦點,問題解決的就快!前幾天還發生了一件幾個家長把一個女老師堵在學校操場上三個小時,這種事居然發生在學校……
所以,老師們夾在中間,放不開手腳,既然這樣,那還是別管了吧,圖啥啊,費力不討好!然後就成了死迴圈,沒得解!這樣大家都高興了,我們的教育卻毀了!
儘快把懲戒權交給老師!教育部門要站在中立的角度,不能任家長左右!媒體應該實事求是,不能為了吸引眼球誇大事件,學校應該建立健全安全機制,不能任由家長來鬧,這是教書育人的場所,不是你撒潑的地方,該報警報警,擾亂教學正常秩序就應該先帶走再說!大家都得按規矩辦事,這個社會才能正常運轉,要不然,最後遭殃的必將是孩子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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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超敏教育
作為一名從教二十多年的教師,我認為教師擁有一定的懲戒權,是應該的。
現在的學生,是又被慣大的一代,沒有敬畏之心,沒有規矩的概念。面對學生種種錯誤的出格的言行,學校的教師和領導,既不能懲戒學生,更不能開除學生。而現實的情況更讓老師小心翼翼——批評了學生、罰寫作業、讓學生晚點回家,這些本來再正常不過的教育學生的做法,都被一些家長暴力報復。所以說,沒有懲戒權的教育和教師,都被擠到了邊緣,還只能忍氣吞聲。
俗話說:沒有規矩不成方圓。國家有公檢法等,依法懲治違法亂紀的成年人。為什麼不應該給學校和教師一定的懲戒權,以懲戒那些違反學校班級紀律和規定的學生,懲戒那些校園欺凌者,懲戒那些有家長撐腰的屢教不改的學生。 無論是縱觀古今,還是放眼世界,懲戒教育都有其存在的必要性,而且都對教育犯錯的學生有良好的效果。道德的約束力是很微弱的,說服教育是蒼白無力的。沒有震撼學生“頑固”心理和行為的懲戒,就達不到教育效果。
一個國家無論多講人權,都會設立監獄,對於違法犯罪者,都會剝奪犯人應該剝奪的權利。因為如果不處罰犯罪者,那是對受害者的不公,對尊紀守法者的不公。同樣,每個學校都有校規校紀,如果有學生違反了,就應該受到懲罰,不懲罰他們,也是對遵守紀律的學生的不公。再者,教師如果沒有處罰學生的權利,教師對校園中的壞學生只能聽之任之,那會讓越來越多的學生往惡的方向發展,教師也無可奈何。
當教師擁有了懲戒權時,一定不能亂用、濫用,懲戒具體操作時,應該有其他學生和老師共同在場,或者在全程監控下執行。這樣可以使懲戒過程透明,又可以教育其他學生;這樣既是保護教師不被誣陷,也是保護學生不受到不應該的傷害。 給老師一定的懲戒權,才有利於學生健康成長,才有利於教育教學工作,才有利於學校形成良好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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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輪迴鏡CC
老師不應該有懲戒權。舉個栗子,只是舉例,不要對號入座
一個心術不正的男老師,利用女學生對於戒尺懲罰的恐懼.......(極端案例可以參考多次曝光的,男教師性侵事件)
一個對於學生家長心懷嫉妒的女老師,利用手握戒尺的權利,隨意一點點小事就去動用合法私刑(極端案例可以參考,開法拉利被踢群事件)
今天做按摩,我的按摩師說,她有個女客戶是個老師,做按摩的時候對她說,現在有些家長有病,過年送賀卡,送花,吃不能吃,喝不能喝,她收到就扔了。並且說,那些送奢侈品和購物卡的家長孩子,她平時還會多管管,那些送花送賀卡的,她看都不想多看那些孩子。
我的意見是,什麼時候,教育隊伍真正乾淨了,再說別的。不要說那些老師是少數,聽沒聽過那句話,每個被曝光的事件背後,至少有一百件類似事情發生。
這種權利一旦放開,被少數惡劣的渣子利用了,就是會危害一大群的孩子,並且所危害的數量肯定遠遠多於同學校好老師的數量,所以,這次所長報警事件,雖然付出了代價,但是以後會給老師上個警鐘,先報警,在抓,合法。你認為體罰合理與否,和憤怒的學生家長和法律說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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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問題我可以很肯定地回答,老師必須要擁有懲戒權利,過分地強調學生的保護權益,只會讓老師的工作越來越被動,當老師越來越開始自保時,毀的是誰?毀的還是孩子。
自古以來,老師都有懲戒權,古代是老師的戒尺,把孩子的小手打得都不能拿筷子,沒有哪一個家長說老師做的不對,就是一向開明的民主的西方教育中,老師也是有懲戒權的,還有鄰國南韓,在反映學校生活中,那些再霸道的學生也怕老師,被老師扯著頭髮揪著耳朵,跪在辦公室門口的鏡頭經常出現。
但是現在我們的老師哪敢惹學生呢?你找學生談話,都要找個證明人還不能是老師,得是同學才行,否則孩子出事了,你得證明自己沒有說過激的話,你在學校批評孩子幾句,孩子放學不回家,家長也會帶著人來找學校要人。
當然現在也有一些膽子大的老師,耐心進行不下去的時候,也會氣得打人,事後總是後悔,擔心會不會有家長跑來鬧事,然後讓同事提醒自己以後一定要控制住脾氣。
就因為沒有懲戒權,所以我們才會看到老師被學生圍攻,只能躲閃不能還手,如果還手就會被停職,四個學生坐在教室裡吃喝,老師還能站在講臺上講課的奇怪現象的發生,老師打學生就會成為天大的新聞,最後需要老師賠禮道歉,學生打老師的新聞一出,下面一片叫好聲,要不然就是一片沉默,然後就不了了之。
老師沒有懲戒權,出事了沒有依靠,社會還要求老師有愛心耐心地教育學生,如果教育真的是這麼簡單的事,那社會會多麼和諧啊!只可惜老師只是一個普通人,教師只是一份職業,老師就是有再多的理想再多的熱情也會被這現實磨光所有,不尊師重道,對老師指手劃腳,卻還要求老師不打不罵把你的孩子教育好,這怎麼可能呢?
教育孩子是多方努力的成果,家長做好自己的本分,老師做好自己的本分,孩子也做好自己的本分,不管是在哪一個環節出現問題,都需要適當的懲戒權,孩子需要保護,但不是溺愛,老師沒有懲戒權就沒有真正的大眾教育,賦於老師懲戒權,同時也要約束老師的懲戒權才是正道。
個人觀點,不喜勿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