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法海拾貝
-
2 # 淡如秋菊2015
跳樓自殺者墜亡時砸死了路人,然而自殺者已死法律無法再追究他的刑事責任了。
如果他是一個具有社會行為能力的正常人且身後留有遺產,路人家屬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賠償要求,但如果他死前已將遺產變賣揮霍或轉贈他人,路人家屬則很難再獲得任何賠償。
如果自殺者是未成年的孩子,路人家屬可以向死者監護人(父母)提出經濟賠償訴求。
-
3 # 小羊哥9號
被人砸死了,與同被隕石砸死沒區別,如果肇事者死亡,法律規定,是不可以追究責任,如果非要死者附帶民事賠償,那也要看他家庭狀況,如果有大額存款,法院可以划走一部分給被害死者家屬。如果存款不多,那也沒有划走意義,反正綜合來說,兩位死者都是被害人,沒有誰害誰,只能怪自己點背,當然,也可以請律師來走司法程式,如果肇事者沒錢,那走司法程式貌似在浪費時間,到頭來官司贏了,錢沒有到位,自己還倒貼官司錢,因為賠償人他不在人世,找他賠錢可能要等百年之後去地下找他索要,好了,如果他有錢,誰又想到跳樓?
-
4 # 攀談生活
這問題很現實,也是很多受害者及家屬面臨的問題。那麼,跳樓人砸死行人,跳樓人與行人雙雙死亡,這個責任怎麼承擔?
我認為有以下承擔責任方式。
一、被砸死的行人家屬可以索賠
對於被砸死的行人來說,簡直是禍從天降。行人不負任何責任,行人家屬可以向跳樓自殺人的家屬進行索賠。新人家屬可以依法向看我能不能家屬申請或者向法院起訴,要求跳樓人家屬賠償諸如。撫養費,贍養費、死亡賠償金、喪葬費等。
二、跳樓自殺者的責任
1.跳樓自殺者的刑事責任
2.民事責任
跳樓自殺者的行為引起了他人死亡,給他人造成的損失,必然要負承擔民事賠償責任。死亡者是如何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一是個人遺產
依照民法規定,可以用跳樓自殺者的個人合法財產進行賠償。比如死者的銀行存款、房產及證券等權利性財產。當然,像房產、證券等權利性財產可能折抵為具體貨幣。
二是家屬賠償
如果跳樓自殺者的個人財產不能賠償損失,那麼是否可以向死者家屬請求賠償呢?當然可以,但是如果進入民事訴訟的話,法院也會根據民法規定做出相應的判決。死者家屬承擔民事責任方面,多在監管(護)失責範圍內進行賠償,還有就是在繼承死者合法財產範圍內進行賠償。當然,有的家屬在自己承受失去親人的痛苦中,賠償死者所造成的損失。
三、其他賠償
當然,如果有其他對跳樓自殺者有監管失責的責任主體,可以向相關責任主體提出相應賠償。
-
5 # 舞歌暢想
有因才有果,是誰導致了TA失去了活著的信心,選擇了跳樓自殺?意外中又導致一個無辜的人被自殺者砸死,跳樓者的日子要是好過又怎麼會去跳樓?TA本身就是個弱者,雖然說選擇死的方法有些不當,但一個連命都不要的人了,又怎麼會去考慮其他後果呢?TA死了,那個把TA逼上斷頭臺的人不該承擔責任嗎?又一個無辜的行者也死在了這次跳樓事件中,那麼這起案件不該由元兇來承擔嗎?
-
6 # 凌雲川志
追究就是參照高空拋物唄,只是這個是自己拋自己,責任人已經不具備承擔條件了,如果責任人沒死,卻砸壓死了人,那就要承擔了
-
7 # 宇宙之心照片修復
有過很多案例了,最大的責任就是自殺的人,如果自殺者家屬有錢還能賠點,如果家屬沒錢判了也是沉重負擔,家屬也是受害者
兩口子經常夢到兒子,夢中問他,你為什麼自殺,你平常挺乖巧的,也沒有跳樓的傾向
所以,基本是三輸,害人害己 害了養育自己幾十年的父母
-
8 # liuliu778899
遇到這種事,只能怨他們兩個的命都該絕,陽間的法院是沒法判的,不過閻王店裡的判官還是可以判的,他能否公平公證哪就不好說了,如果誰想知道判決結果,可以直接下去問的。
-
9 # 改變世界造福人類
據我所知,如果跳樓這個人沒有精神疾病,沒有需要被人監護,比如小孩,精神病患者。是一個完全正常的普通人,那麼跳樓砸死路人,路人只能自認倒黴!特別是那種單身的跳樓者,基本沒有財產!之前有個女大學生逛街就是被跳樓砸死,也是沒辦法!他父母也放棄民事追責!
-
10 # 南海石
首先跳樓自殺在屬於公民意思自治民事行為的同時,它又屬於不受法律保護的不法行為,由不法行為所產生的對其他公民的人身侵害,依法應當承擔全部法律責任,鑑於當事人已自殺而喪失了繼續性的民事主體,所以根據當事人的實際情況,或以其他人有關該當事人的相關監護關係所產生的連帶清償責任或該當事人的遺產分割予以理賠。在我看來,跳樓自殺時能順帶找個墊背的,因為他們要麼前生有仇,要麼今生有緣,所以此事就這麼拉倒了。
回覆列表
跳樓者負全責。
這個其實很簡單,因為跳樓自殺的人屬於自己主動從樓上往下跳下去的,他應當預見到這種行為,可能會對樓下的人或者物造成傷害。
而路人屬於天降橫禍,他並沒有義務去注意樓上是否有高空拋物或者有什麼東西墜落,他是完全沒有責任的。
我們稍微延伸一下。
一、關於刑事責任這種情況對於跳樓者而言,構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或者過失致人死亡罪。(不能構成高空拋物罪,因為它並不是向外拋扔物品,而是自己跳樓。)
但是由於他自己已經身亡了,那麼,根據刑法的規定,不能再追究他的刑事責任了,所以說也就談不上了刑事責任的承擔了。
二、關於民事責任雖然他已經死亡了,但是跳樓者一樣也要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1.賠償的主體是跳樓者的第一順位法定繼承人,因為他本人已經死亡了,自己不能再履行民事責任了。
2.賠償的範圍限於跳樓者的遺產範圍,也就是說,他的第一順序法定繼承人在繼承遺產的範圍內承擔賠償責任,超出部分並不承擔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