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兄妹三個,前兩年我哥因為大病後傷到了腦神經,喪失了工作能力,但能自理。嫂子也離開了他,做為妹妹我們照顧他,養他錯了嗎?
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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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大道玄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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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兩天半米
沒錯。
但是做對的事情不是不會承受代價。
一個是金錢上的代價,一個是精力上的代價。
做好思想準備。
對這種失去工作能力的可以申請低保廉租房等減輕你的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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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好呢人才
你沒錯阿,做自己覺得應該做的事。別人也只做別人覺得應該做的事,如果我是你老公或者男朋友,我應該不會跟你一起受累,人生短短几十年,誰都希望過得輕鬆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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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亮眼望世界
首先,你沒有錯。照顧生病且已經離婚的哥哥,也是中國弘揚的家庭美德,支援你的行為!
其次,中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五條規定:“ 有負擔能力的兄、姐,對於父母已經死亡或者父母無力撫養的未成年弟、妹,有扶養的義務。 由兄、姐扶養長大的有負擔能力的弟、妹,對於缺乏勞動能力又缺乏生活來源的兄、姐,有扶養的義務。”如果你不是哥哥撫養長大的,從法律上將,對已經成年的哥哥,你沒有法定的扶養義務。
最後,也是關鍵的問題,既然你在這裡發問,估計是你的目前的家人提起了反對意見,你也要妥善處置。
在沒有法定義務的情況下,你自願照顧生病的哥哥,非常值得令人敬佩個讚揚,但是,也不能過分影響你的正常家庭生活。畢竟,日子還要與自己的丈夫和孩子一起度過。多爭取家人的理解和支援,過好自己的日子情況下,儘可能照顧好哥哥!
另外,國家和政府對因病致殘的人,也有相應的支援政策,你可以去當地民政部門瞭解
值得嗎?後悔嗎?還有更好的解決方案嗎?這個問題要問你自己,別人給不了答案。
人生在世,無怨無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