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有關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策略主要有以下幾種:
1.搶救性保護。
這一保護策略主要是針對處於瀕危狀態的非遺專案,或是尚未被列入遺產名錄中的專案。搶救性保護主要是透過:調查、採集、整理、建檔等方式進行遺產原真資訊的記錄、儲存和研究。因為這一儲存環節中涉及到對許多非遺資訊的記錄、存檔和管理,因此傳統的保護措施是對這些檔案資訊建立專題專項的博物館、展示館和傳習所。但因為這一傳統保護方式也有許多侷限性,對非遺專案進行數字化保護的方式開始被廣泛關注,例如建立傳承人資料庫、利用大資料輔助保護主體進行非遺專案的管理,以及對非遺專案實現更廣泛的傳播與分享等;對於某些嚴重缺失下一代傳承人的專案,或因其它原因傳承有很大困境,快要消失的專案,可以透過對它們進行數字化的搶救與記錄,建立起專案的數字化檔案。另一種是對非遺進行資源圖譜的繪製和研究,以圖譜來記錄非遺資源在發展歷史、表現形式、分佈狀態和傳承脈絡等。
2.生產性保護。
這一保護策略主要針對於仍然具備傳承條件的專案,即專案本身具備社會參與性、在現行的經濟市場環境中可持續發展。對於這一類非遺可採用生產性保護模式,但需要注意的是,“非遺生產性保護與工藝品的產業化開發不同,非遺生產性保護雖然倡導採用現代產業化模式,但它不以市場需求、利益最大化為導向,不能為追求利潤而肆意改變傳統的技藝方式和生產模式,尤其不能以機械化取代手工技藝。”(汪欣,《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十年》,智慧財產權出版社:189)
因此對非遺的生產性保護一定要明確保護物件是否具備生產性的條件,也需要確保生產性過程中堅持核心技藝不變。
3.整體性保護。
整體性保護是將非遺置於其生存發展的文化語境中考慮,進行綜合的保護。例如建立文化生態保護實驗區,建立生態博物館,將某個區域的物質文化與非物質文化一同保護,包括其中的人、物質遺產、非物質遺產、自然環境、經濟環境與社會結構等整體進行綜合保護。
對於非遺的保護肯定不能只採用單一的保護措施,在對非遺建立一個清晰的分類體系後,應該針對特定的非遺專案採用最適合的措施。以上幾種主要的保護措施中都離不開人作為主體的參與,鼓勵社群人士主動關注並參與在地非遺的保護,才會推動非遺得到更長遠的發展。
目前有關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策略主要有以下幾種:
1.搶救性保護。
這一保護策略主要是針對處於瀕危狀態的非遺專案,或是尚未被列入遺產名錄中的專案。搶救性保護主要是透過:調查、採集、整理、建檔等方式進行遺產原真資訊的記錄、儲存和研究。因為這一儲存環節中涉及到對許多非遺資訊的記錄、存檔和管理,因此傳統的保護措施是對這些檔案資訊建立專題專項的博物館、展示館和傳習所。但因為這一傳統保護方式也有許多侷限性,對非遺專案進行數字化保護的方式開始被廣泛關注,例如建立傳承人資料庫、利用大資料輔助保護主體進行非遺專案的管理,以及對非遺專案實現更廣泛的傳播與分享等;對於某些嚴重缺失下一代傳承人的專案,或因其它原因傳承有很大困境,快要消失的專案,可以透過對它們進行數字化的搶救與記錄,建立起專案的數字化檔案。另一種是對非遺進行資源圖譜的繪製和研究,以圖譜來記錄非遺資源在發展歷史、表現形式、分佈狀態和傳承脈絡等。
2.生產性保護。
這一保護策略主要針對於仍然具備傳承條件的專案,即專案本身具備社會參與性、在現行的經濟市場環境中可持續發展。對於這一類非遺可採用生產性保護模式,但需要注意的是,“非遺生產性保護與工藝品的產業化開發不同,非遺生產性保護雖然倡導採用現代產業化模式,但它不以市場需求、利益最大化為導向,不能為追求利潤而肆意改變傳統的技藝方式和生產模式,尤其不能以機械化取代手工技藝。”(汪欣,《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十年》,智慧財產權出版社:189)
因此對非遺的生產性保護一定要明確保護物件是否具備生產性的條件,也需要確保生產性過程中堅持核心技藝不變。
3.整體性保護。
整體性保護是將非遺置於其生存發展的文化語境中考慮,進行綜合的保護。例如建立文化生態保護實驗區,建立生態博物館,將某個區域的物質文化與非物質文化一同保護,包括其中的人、物質遺產、非物質遺產、自然環境、經濟環境與社會結構等整體進行綜合保護。
對於非遺的保護肯定不能只採用單一的保護措施,在對非遺建立一個清晰的分類體系後,應該針對特定的非遺專案採用最適合的措施。以上幾種主要的保護措施中都離不開人作為主體的參與,鼓勵社群人士主動關注並參與在地非遺的保護,才會推動非遺得到更長遠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