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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陪一陪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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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使用者4297619558145
有些房是完全的個人產權,商品房就是。 有些房是不完全產權,如經濟適用房或集資建房的產權證上標明是成本價,土地出讓金沒交。
商品房書完全的個人財產,可以自由買賣。成本價的房不是完全的個人財產,只能居住,不能上市銷售,如果想變為商品房,到房管局把這部分土地出讓金補齊即可。 要是出售成本價的房,必須由買方把這部分錢不齊,把它變為商品房方可出售。 補的價錢總數約為12.7元*房屋的建築面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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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使用者5186752739180
各個地方的法規不同 但是一定要有資質評定 第一條 為美化婁底城市市容,規範城區臨街房屋改擴建秩序,遏制市區臨街房屋擅自改建、擴建等違法建設現象,現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特制訂本規定。第二條 嚴禁任何單位、個人或其他組織未到市規劃、國土、建設等行政主管部門辦理有關手續,而擅自對街道兩側臨街建築進行房屋改造。第三條 臨街房屋改造包括:(一)改變原有房屋用地性質,將住宅(含底層煤房、車庫等)、辦公用房、生產用房等非商業用地的房屋改、擴建成商業門面的;(二)房屋擴建超過原有用地範圍且改變土地使用性質的;(三)在原有建築上加層或擴大建築規模的(包括將臨街走廊改建成商業門面的);(四)改變臨街立面或有較大結構調整的房屋裝修;(五)將臨時建築改為永久性建築,或改變土地使用性質將臨時棚點改造成商業門面的;(六)其他法律法規規定的情形。第四條 臨街建築確需改造且符合房屋改造條件的,持有效證照和相關檔案,經規劃、國土、建設等有關部門辦理手續後,方可動工改造。第五條 臨街建築改造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一)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權;(二)符合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三)符合婁底市城市規劃的要求;(四)符合公眾利益不受損害的要求;(五)符合房屋結構安全的要求;(六)符合市容市貌的要求。第六條 臨街建築存在下列情況,不得進行改造:(一)房屋已存在安全隱患、結構不允許或房屋改造後對原有建築產生安全隱患的;(二)改、擴建房屋垂直投影(包括踏步、臺階,挑廊、廣告、招牌、房屋裝飾等)佔用道路紅線或佔用公共綠地、公共設施用地的;(三)沒有取得合法土地使用權的;(四)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市建設規劃的;(五)房屋改造設計有礙市容市貌的。第七條 房屋原地改造但改變了原有土地使用性質和改變原批准用途的(如將原有行政劃撥土地改為商業用地等),按下列程式辦理:(一)福利房須持土地使用權證、房屋所有權證原件和相關立項改造檔案,私有房屋須持個人土地使用權證、房屋產權證原件和相關檔案,到市規劃局辦理改變土地使用性質的《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等有關手續;(二)持原取得土地使用權的相關檔案到市國土資源局辦理改變土地使用性質的有關變更手續;(三)持房屋改造設計檔案到市規劃局按建設專案審批程式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報建有關手續;(四)按建設規模大小,憑市規劃局《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副本等有關資料到市建設局辦理施工許可證等有關手續;(五)竣工驗收後,憑市規劃、國土、建設等部門有關許可證和相關資料,到市房地產管理局辦理房屋產權變更手續。第八條 臨街房屋擴建按下列程式辦理:(一)房屋加層或底層降低標高,必須取得有相應資質的建築設計院有關建築結構允許的證明,才能辦理規劃建設等報建手續;(二)房屋改、擴建且改變原有土地使用性質,先辦理土地使用性質改變審批手續後,再辦理建設工程報建手續;(三)房屋改擴建未改變原有土地使用性質,且未超過原批准用地面積的,只需辦理建設工程報建手續。第九條 臨街房屋外立面裝修按建設工程報建程式辦理。第十條 臨時建築改為永久性建築或改為商業建築,須先辦理改變土地使用性質的有關審批手續後,才能辦理建設工程報建審批手續。第十一條 臨街房屋改造凡未辦理規劃、國土、建設報建審批手續的,按違法建設工程處理。有關責任人員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主管機關給予行政處分。第十二條 本規定自2003年10月1日起施行,由婁底市規劃局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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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誰又能放過誰
能,需要申請網上搜來的,你參考一下申請改變住宅使用性質須符合下列條件:(一)沿街底層住宅;(二)符合城市規劃要求;(三)符合房屋使用安全;(四)不造成居住使用困難;(五)不影響相鄰房屋使用;(六)不影響文物和優秀近代建築物保護;(七)相鄰業主、使用人以及業主委員會的書面同意證明,改作經營餐飲和娛樂業的,須提交該幢房屋全體業主或使用人的書面同意證明;改作其他用途的,須提交相鄰的上、左、右業主或使用人的書面同意證明;(八)承租人要求改變住宅使用性質的,已徵得出租人書面同意證明。 凡權屬有爭議、或已被司法機關查封和列入拆遷範圍內的住宅以及住宅使用公約、業主公約已有約定的,不得改變使用性質。 如符合上述條件,可向所在區、縣房地局提出申請。住宅經批准改變使用性質後,你持區、縣房地局的批准檔案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營業執照即可。 有一點要注意,應當按照房管部門稽核批准的用途和經營專案使用,如需改變批准的用途或經營專案的,應當按照上述規定重新辦理審批手續。所以,你先去規劃部門申請更改房產性質為商業,取得規劃部門同意的檔案之後,再去地政部門補交低價並簽訂補充合同,然後再去登記部門做變更登記,將房產證上的性質更改為商業。需要提交申請書、房產所在宗地的土地出讓合同、房產證等等,每個地方可能會有些不一樣的要求,具體到房產所在城市的相關部門去諮詢,那才是最準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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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如果需要更改使用性質,首先要看準備變更的房屋是否符合當地城市規劃法律、法規及城市總體規劃、詳細規劃的各項技術規範。? ? ? 如果房產符合上述法規,可向區一級的城鄉規劃局提交《房屋使用性質更改申請》,並準備以下書面材料:? ? (1)建設單位捍拒供申請改變土地、房屋使用性質的申請表;? ? (2)土地使用權證;? ? (3)《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及用地紅線圖;? ? (4)《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及建築紅線和施工圖;? ? (5)涉及城市環境汙染的須有可行性分析報告;? ? (6)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要求報送的其他檔案、圖紙等;? ? (7)涉及四鄰利益的須有四鄰意見。? ? ?城鄉規劃局受理後的稽核時間為30個工作日,流程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