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報條件
1、初級(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經本職業初級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並取得畢(結)業證書。
(2)在本職業連續見習工作2年以上。
2、中級(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職業初級職業資格證書後,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3年以上,經本職業中級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並取得畢(結)業證書。
(2)取得本職業初級職業資格證書後,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5年以上。
(3)取得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稽核認定的、以中級技能為培養目標的中等以上職業學校本職業(專業)畢業證書。
3、高階(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職業中級職業資格證書後,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4年以上,經本職業高階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並取得畢(結)業證書。
(2)取得本職業中級職業資格證書後,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6年以上。
(3)取得高階技工學校或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稽核認定的、以高階技能為培養目標的高等職業學校本職業(專業)畢業證書。
4、技師(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職業高階職業資格證書後,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5年以上,經本職業技師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並取得畢(結)業證書。
(2)取得本職業高階職業資格證書後,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8年以上。
(3)取得本職業高階職業資格證書的高階技工學校本職業(專業)畢業生,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2年以上。
二、鑑定方式
分為理論知識考試和技能操作考核。理論知識考試採用閉卷筆試方式,技能操作考核採用現場實際操作方式。理論知識考試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實行百分制,成績皆達60分以上者為合格。技師還須進行綜合評審。
考評人員與考生配比
理論知識考試考評人員與考生配比為1:20,每個標準教室不少於2名考評人員;技能操作考核考評員與考生配比為1:10,且不少於3名考評員。
鑑定時間
理論知識考試時間為90 min;技能操作考核時間為90~120 min。
鑑定場所裝置
理論知識考試在標準教室進行,技能操作考核在有教學教具裝置的實習場所進行。
一、申報條件
1、初級(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經本職業初級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並取得畢(結)業證書。
(2)在本職業連續見習工作2年以上。
2、中級(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職業初級職業資格證書後,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3年以上,經本職業中級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並取得畢(結)業證書。
(2)取得本職業初級職業資格證書後,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5年以上。
(3)取得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稽核認定的、以中級技能為培養目標的中等以上職業學校本職業(專業)畢業證書。
3、高階(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職業中級職業資格證書後,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4年以上,經本職業高階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並取得畢(結)業證書。
(2)取得本職業中級職業資格證書後,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6年以上。
(3)取得高階技工學校或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稽核認定的、以高階技能為培養目標的高等職業學校本職業(專業)畢業證書。
4、技師(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職業高階職業資格證書後,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5年以上,經本職業技師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並取得畢(結)業證書。
(2)取得本職業高階職業資格證書後,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8年以上。
(3)取得本職業高階職業資格證書的高階技工學校本職業(專業)畢業生,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2年以上。
二、鑑定方式
分為理論知識考試和技能操作考核。理論知識考試採用閉卷筆試方式,技能操作考核採用現場實際操作方式。理論知識考試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實行百分制,成績皆達60分以上者為合格。技師還須進行綜合評審。
考評人員與考生配比
理論知識考試考評人員與考生配比為1:20,每個標準教室不少於2名考評人員;技能操作考核考評員與考生配比為1:10,且不少於3名考評員。
鑑定時間
理論知識考試時間為90 min;技能操作考核時間為90~120 min。
鑑定場所裝置
理論知識考試在標準教室進行,技能操作考核在有教學教具裝置的實習場所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