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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原來是我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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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網路新鮮玩意
增強法律意識,在社會主義國家裡,遵紀守法是每個公民應盡的義務。如果你違背了它,也將手到法律的制裁。對於遵紀守法有的人會疑惑不解 ,可能在自己犯法的時候都不知道這樣是粗犯了法律,這種人就是無知不懂法的人。在我們上海外來人士逐漸增多,可大部分都不懂得法律。正因為如此,要應該推廣法律宣傳,來維護社會的安定,當然這開始的第一步,應該有自己零頭。具體做法:自我帶頭,推廣法律。我認為應該向我身邊的人宣傳法律,多聽聽到的法律的講座,多收看、多收集法律資料,充分懂法、遵法。也可以組成假日小隊在雙休日進行法律宣傳,或在佈告欄上張貼“做一個遵紀守法的小公民”的倡議書。讓所有對法律見識淺薄的人瞭解法律,利用法律來保護自己。 不做違法事,不學惡風習。我們應該在學校裡學習好紮實的基礎,並在課外掌握一技之長。不做不文明、不道德的事。一個人做還是不難,難的是一輩子做好事,不做壞事,一貫有的有益於光的群眾,一貫有益於青年,艱苦奮鬥幾十年如一日,這才是最艱難的。因此,我們從小就應該做好事,使記憶裡的壞事沒有藏身之處。常年堅持,就不會學習到惡風氣,不會作出觸犯法律的種種惡行為。 不僅自己不違法,更要勸慰他人不觸犯法律。在自己的身邊的人,都有可能在一個人生的轉折點,在以霎時間作出無知的行為。我們看到壞人壞事,應勇敢地站出來勸阻他們,也更應該站出來與邪惡作鬥爭,決不能明哲保身,聽之任之或避開了事,更不能姑息養奸。增強法律意識,在社會主義國家裡,遵紀守法是每個公民應盡的義務。如果你違背了它,也將手到法律的制裁。對於遵紀守法有的人會疑惑不解 ,可能在自己犯法的時候都不知道這樣是粗犯了法律,這種人就是無知不懂法的人。在我們上海外來人士逐漸增多,可大部分都不懂得法律。正因為如此,要應該推廣法律宣傳,來維護社會的安定,當然這開始的第一步,應該有自己零頭。那麼,我們自身又應該如何來做一個遵紀守法的小公民呢? 一. 自我帶頭,推廣法律。我認為應該向我身邊的人宣傳法律,多聽聽到的法律的講座,多收看、多收集法律資料,充分懂法、遵法。也可以組成假日小隊在雙休日進行法律宣傳,或在佈告欄上張貼“做一個遵紀守法的小公民”的倡議書。讓所有對法律見識淺薄的人瞭解法律,利用法律來保護自己。 二. 不做違法事,不學惡風習。我們應該在學校裡學習好紮實的基礎,並在課外掌握一技之長。不做不文明、不道德的事。一個人做還是不難,難的是一輩子做好事,不做壞事,一貫有的有益於光的群眾,一貫有益於青年,艱苦奮鬥幾十年如一日,這才是最艱難的。因此,我們從小就應該做好事,使記憶裡的壞事沒有藏身之處。常年堅持,就不會學習到惡風氣,不會作出觸犯法律的種種惡行為。 三. 不僅自己不違法,更要勸慰他人不觸犯法律。在自己的身邊的人,都有可能在一個人生的轉折點,在以霎時間作出無知的行為。我們看到壞人壞事,應勇敢地站出來勸阻他們,也更應該站出來與邪惡作鬥爭,決不能明哲保身,聽之任之或避開了事,更不能姑息養奸。 讓我們行動起來,爭做一個遵紀守法的小公民。 2。爭做遵紀守法小公民 青少年犯法,現已成為社會上的熱門話題,已是許多國家面臨的嚴重問題。在社會上,許多一些無知的少年加入了幫派組織,幹些違法犯罪的事,因此,往往會釀成大禍。在學校中,許多同學知法犯法,做一些對人民對國家有害的事,因此喪失了自己學習的黃金時期,虛度這美好的時光。 青少年為什麼會走上違法的道路呢?是因為社會上各種各樣形形色色的誘惑,因為家庭生活環境的不良影響。 記得上小學的時候,班中出了一位鼎鼎有名的大名人――龔慶。他天不怕,地不怕,經常違反校規,不放過任何一次曠課的機會,甚至有一次乘著上廁所的機會逃出了學校,自稱去上海逛了一圈。真是不敢相信這是一個小學生所能做出的事情。雖然他的家長一次次的被請來,但他還是沒有悔改的意思,依然曠課,依然做犯校紀的事。如今他上中學了,他還是經常犯校紀,而且還變本加厲,最終被學校開除了。 是什麼原因使他變得如此的膽大呢?這是因為他父母太寵愛他了,而他在學校裡闖的禍在他父母的眼裡根本不算什麼大事,還幾次與老師爭吵。當他做了一些違法的事後,他父母竟沒有好好教育他,相反,還不當回事。這使他的膽子變大了。才使他走到了今天這種地步。雖然孩子有錯,但大部分的責任在於他的父母,知道孩子犯了錯誤卻不好好教育。這才使他走到了今天不可挽回的地步。 在這裡,還值得一提的是青少年進入遊戲機房,電腦房。這使他們的心思不放在學習上了,而被遊戲佔據了。一天的課程對他們來說是多麼地漫長啊!上課幾乎聽不懂,每分每秒都盼著放學後回家打電腦遊戲。因此成績也如流水般地降下來了。 隨著中國加入了世界貿易組織,給我們迎來了艱難的機遇和挑戰。所以,我們國家也需要大量的高素質人才。而我們作為青少年學生,是將來國家的人才,國家棟梁,就應該養成講法律,講道德,講文明的好習慣。 3。爭做守法小公民 社會上有這樣一群少年,整天無所事事,遊手好閒,靠著勒索、敲詐過日子,這種日子的盡頭就是在鐵柵欄、大牆內度過幾年青春。這是一個發生在我身邊的故事:一個就讀於初三年級的劉某由於種種原因,厭學、逃學甚至徹夜不歸,時常在學校附近欺詐低年級同學,後來竟入室行竊,最後經區警察署,學校檢舉,被送往工讀學校進行再教育。 其實他們和我們一樣,從一個天真爛漫的孩子成長為一個多愁善感的少年,從一個頑皮淘氣的孩子成長為一個穩重懂事的少年,也和我們一樣應該擁有一個五彩繽紛的未來,一個錦繡前程。可就是一時迷失方向,邁出錯誤的第一步,而離開了青少年應該遵循的正確軌道,走上了另一條泥濘曲折的道路。 而這錯誤的第一步多數是因為“以惡小而為之”。,從周圍同學那裡“順手牽羊”,一開始是5元、10元,到後來膽子漸漸大了,偷取數額也增長了好幾倍,有的甚至發展到了向低年級同學勒索、敲詐的地步,到最後等待他們的只有那冰冷的鐵窗生活。 曾經在報紙上看到這樣一則出自少管所一位犯罪少年的真情告白:徐某從小家境貧寒,買不起好吃好玩的。有一陣子,校園颳起“四驅車”熱,徐某羨慕得不得了,可是口袋裡沒有半毛錢。於是一個歪念在他腦子中形成。他偷了同班同學的10元錢買了一輛四驅車。因為只有10元錢,那位同學也沒報告老師,這一風波就如此草草收尾。這給徐某帶來很大震撼,他認為這樣“賺錢”倒是很容易,於是就有了第二次、第三次……但是天網恢恢,疏而不漏,他最終由於偷竊數額較大而被送進了少管所。 由於他的盲目攀比.,同學的不檢舉使他們慢慢走向罪惡的深淵,執迷不悟又把他們一步步推向罪惡的深淵。家長的勸導,老師的教誨,對這些少年起不到任何作用。缺乏判斷力、辨別力的他們把錯的認為對的,把壞的認為對的。一直等到有一天,他們醒悟了,覺醒了,知道事態的嚴重性,可是一切已經晚了,再也沒有挽回的餘地了。因為世上是沒有後悔藥的,他們要為自己當初的行為承擔一定的法律責任。古人也早已告誡過我們:“勿以惡小而為之 勿以善小而不為”。 而錯誤的第二步就是法律意識的淡薄。像上文所提到的偷了10元錢,也許在許多同學眼裡,10元錢根本算不上偷,只有上千上萬的數額才算是偷。這是對法律知識的一種誤解。偷是一種行為,而偷取的數額則是判決時的一項依據。 據有關機構估算,青少年犯罪案例年年呈上升趨勢。可見青少年對法律知識的瞭解實在是太膚淺了。為此,我們的社會應對少年兒童加強法制教育,提高少年兒童的是非觀與處世觀。而處於身心正在發生轉變階段的我們,更應學習有關法律知識。不要因為一時的貪念或是一時衝動而一失足成千古恨,到時後悔莫及。 朋友們,看看這一例例令人髮指的事實吧,看看那些生活在牢獄中的同齡人吧,也該為我們幼稚的心靈敲一下警鐘吧!大家要從我做起,做一個知法、守法、懂法的小公民。讓黑色的魔爪永遠從我們繽紛五彩的生活中驅逐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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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強法律意識,在社會主義國家裡,遵紀守法是每個公民應盡的義務。如果你違背了它,也將手到法律的制裁。對於遵紀守法有的人會疑惑不解 ,可能在自己犯法的時候都不知道這樣是粗犯了法律,這種人就是無知不懂法的人。在我們上海外來人士逐漸增多,可大部分都不懂得法律。正因為如此,要應該推廣法律宣傳,來維護社會的安定,當然這開始的第一步,應該有自己零頭。具體做法:自我帶頭,推廣法律。我認為應該向我身邊的人宣傳法律,多聽聽到的法律的講座,多收看、多收集法律資料,充分懂法、遵法。也可以組成假日小隊在雙休日進行法律宣傳,或在佈告欄上張貼“做一個遵紀守法的小公民”的倡議書。讓所有對法律見識淺薄的人瞭解法律,利用法律來保護自己。 不做違法事,不學惡風習。我們應該在學校裡學習好紮實的基礎,並在課外掌握一技之長。不做不文明、不道德的事。一個人做還是不難,難的是一輩子做好事,不做壞事,一貫有的有益於光的群眾,一貫有益於青年,艱苦奮鬥幾十年如一日,這才是最艱難的。因此,我們從小就應該做好事,使記憶裡的壞事沒有藏身之處。常年堅持,就不會學習到惡風氣,不會作出觸犯法律的種種惡行為。 不僅自己不違法,更要勸慰他人不觸犯法律。在自己的身邊的人,都有可能在一個人生的轉折點,在以霎時間作出無知的行為。我們看到壞人壞事,應勇敢地站出來勸阻他們,也更應該站出來與邪惡作鬥爭,決不能明哲保身,聽之任之或避開了事,更不能姑息養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