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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lanfengz3

    圍獵

    狩獵,是蒙古人古老的生產活動。作為馬上民族,狩 獵有三個目的:一是捕獲那些害畜野獸,保護牧業生產; 二是獵取食物,改善生活; 三是增強武備。 透過這種活 動,培養人們的智慧和膽量,增強集體應變能力,調教坐 騎和鷹犬。

    狩獵,又稱圍獵、打圍、畋獵。大型圍獵,動員數十 人、上百人,甚至更多, 有固定的日期和規程。 一般來 說,打什麼圍,就有什麼章法。 從獵取目標上分, 有虎 圍、狼圍、野獵圍、黃羊圍、狐狸圍、 野兔圍、 野雞圍 等。從規模上分,有五段長圍、四段長圍、三段長圍等。 舊時,凡由扎薩克王組織的, 均為五段長圍。 一般的圍 獵,也有很多人參加。管圍的人高咕:“瑪拉嘎啊!”( 蒙古語“帽子啊!之義,是一種暗話命令。)獵人們就從 山腳下圍攏過來,包抄獵物。

    大型圍獵,須事先下達通知,通報包括地點、預定時 間,各個責任地段等。要延請圍獵高手。獵人們根據時間 ,準備乾糧、馬匹、 獵犬以及箭壺、 布魯(獵具)等器 械。夏秋圍獵之前須“吊馬”(吊膘);給獵犬佩帶用香 牛皮或布帛做的紅重項圈,觀之威風凜凜。

    圍獵有合圍、放圍、轟圍、整圍、推圍、緊圍、撤圍 等等程式和分工,要求每個人忠於職守。如果哪個人翫忽 職守,走錯路線,違犯規矩,會受到大家的譴責。若是隻 顧獵物或過於興奮錯傷人馬、獵犬,由首領(阿賓達)仲 裁,懲罰肇事者。行獵中,因為獵物發生爭論,則把獵物 放在一定射程之內, 讓爭執雙方各射擊三次, 獵物歸贏 者。兩個人都沒射中,送給沒有獲得獵物的人。

    獵人發現獵物,要不失時機地撒狗放鷹、踩鐙磕馬, 狗、鷹、馬、箭一起衝過去。獵人穩坐馬背,舉槍、拉弓 或擲布魯捕捉獵物。倘若沒有擊中,便把帽子或手巾丟下 作記號,繼續追趕。捕獲獵物後,返回來取布魯和箭。圍 獵場上誰也不準拿別人的獵具。平時一人打獵用夾子、套 子、扦子。多人打圍時,禁止使用這些器械。

    獵人們特別注意調教坐騎和獵犬。獵兔圍訓練乘馬, 訓練獵犬捉跳兔,但不許它吃掉。防止打圍時獵狗吃兔或 叨著亂跑。

    圍獵不管多少人參加,獵物的“珠力德”(連著頭顱 的整副心肺)必須送給打死這隻野獸的獵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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