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開招標。屬於非限制性競爭招標,這是一種充分體現招標資訊公開性、招標程式規範性、投標競爭公平性,大大降低串標、抬標和其他不正當交易的可能性,最符合招標投標優勝劣汰和“三公”原則的招標方式,常用的採購方式。
2)邀請招標。屬於有限競爭性招標,也稱選擇性招標。邀請招標適用於因涉及國家安全、國家秘密、商業機密、施工工期或貨物供應週期緊迫、受自然地域環境限制只有少量幾家潛在投標人可供選擇等條件限制而無法公開招標的專案,或者受專案技術複雜和特殊要求限制,且事先已經明確知道只有少數特定的潛在投標人可以響應投標的專案,或者招標專案較小,採用公開招標方式的招標費用佔招標專案價值比例過大的專案。
(2)招標方法和手段
1)兩階段招標。適用於一些技術設計方案或技術要求不確定或一些技術標準、規格要求難以描述確定的招標專案。第一階段招標,從投標方案中優選技術設計方案,統一技術標準、規格和要求;第二階段按照統一確定的設計方案或技術標準,組織專案最終招標和投標報價。
2)框架協議招標。適合於重複使用規格、型號、技術標準與要求相同的貨物或服務,特別適合於一個招標人下屬多個實施主體採用集中統一招標的專案。招標人透過招標對貨物或服務形成統一採購框架協議,一般只約定採購單價,而不約定標的數量和總價,各採購實施主體按照採購框架協議分別與中標人分批簽訂和履行採購合同協議。
3)電子招標。與紙質招標相比,將極大提高招標投標效率,符合節能減排要求,降低招標投標費用,有效貫徹“三公”原則,有利於突破傳統的招標投標組織實施和管理模式,促進招標投標監督方式的改革完善,規範招標投標秩序,預防和治理腐敗交易現象。
特別對於一些技術規格簡單、標準統一,容易分類鑑別評價,或需要廣泛徵求投標競爭者的招標專案,電子招標的效率優勢更加明顯。
1)公開招標。屬於非限制性競爭招標,這是一種充分體現招標資訊公開性、招標程式規範性、投標競爭公平性,大大降低串標、抬標和其他不正當交易的可能性,最符合招標投標優勝劣汰和“三公”原則的招標方式,常用的採購方式。
2)邀請招標。屬於有限競爭性招標,也稱選擇性招標。邀請招標適用於因涉及國家安全、國家秘密、商業機密、施工工期或貨物供應週期緊迫、受自然地域環境限制只有少量幾家潛在投標人可供選擇等條件限制而無法公開招標的專案,或者受專案技術複雜和特殊要求限制,且事先已經明確知道只有少數特定的潛在投標人可以響應投標的專案,或者招標專案較小,採用公開招標方式的招標費用佔招標專案價值比例過大的專案。
(2)招標方法和手段
1)兩階段招標。適用於一些技術設計方案或技術要求不確定或一些技術標準、規格要求難以描述確定的招標專案。第一階段招標,從投標方案中優選技術設計方案,統一技術標準、規格和要求;第二階段按照統一確定的設計方案或技術標準,組織專案最終招標和投標報價。
2)框架協議招標。適合於重複使用規格、型號、技術標準與要求相同的貨物或服務,特別適合於一個招標人下屬多個實施主體採用集中統一招標的專案。招標人透過招標對貨物或服務形成統一採購框架協議,一般只約定採購單價,而不約定標的數量和總價,各採購實施主體按照採購框架協議分別與中標人分批簽訂和履行採購合同協議。
3)電子招標。與紙質招標相比,將極大提高招標投標效率,符合節能減排要求,降低招標投標費用,有效貫徹“三公”原則,有利於突破傳統的招標投標組織實施和管理模式,促進招標投標監督方式的改革完善,規範招標投標秩序,預防和治理腐敗交易現象。
特別對於一些技術規格簡單、標準統一,容易分類鑑別評價,或需要廣泛徵求投標競爭者的招標專案,電子招標的效率優勢更加明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