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變更的處理流程是:
1、建設單位須對原工程設計進行變更,發包方應不遲於變更前14天以書面形式向承包方發出變更通知,變更超過原設計標準或批准的建設規模時,須經原規劃管理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審查批准,並由原設計單位提供變更的相應圖紙和說明。
①、因變更導致的合同價款的增減及造成的承包方損失,由發包方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②、合同履行中發包方要求變更工程質量標準及發生其他實質性變更,由雙方協商解決。
2、承包商要求對原工程進行變更,控制順序:
①、施工中乙方不得擅自對原工程設計進行變更。否則因此發生的費用和導致甲方的直接損失,由乙方承擔,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②、乙方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議涉及設計圖紙或施工組織設計的變更及對原材料、裝置的換用,須經工程師同意。未經同意擅自更改或換用,乙方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並賠償甲方的有關損失,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變更是指承包人根據監理簽發設計檔案及監理變更指令進行的、在合同工作範圍內各種型別的變更,包括合同工作內容的增減、合同工程量的變化、因地質原因引起的設計更改、根據實際情況引起的結構物尺寸、標高的更改、合同外的任何工作等。
所謂工程變更,在工程專案實施過程中,按照合同約定的程式,監理人根據工程需要,下達指令對招標檔案中的原設計或經監理人批准的施工方案進行的在材料、工藝、功能、功效、尺寸、技術指標、工程數量及施工方法等任一方面的改變,統稱為工程變更。
工程變更的處理流程是:
1、建設單位須對原工程設計進行變更,發包方應不遲於變更前14天以書面形式向承包方發出變更通知,變更超過原設計標準或批准的建設規模時,須經原規劃管理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審查批准,並由原設計單位提供變更的相應圖紙和說明。
①、因變更導致的合同價款的增減及造成的承包方損失,由發包方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②、合同履行中發包方要求變更工程質量標準及發生其他實質性變更,由雙方協商解決。
2、承包商要求對原工程進行變更,控制順序:
①、施工中乙方不得擅自對原工程設計進行變更。否則因此發生的費用和導致甲方的直接損失,由乙方承擔,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②、乙方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議涉及設計圖紙或施工組織設計的變更及對原材料、裝置的換用,須經工程師同意。未經同意擅自更改或換用,乙方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並賠償甲方的有關損失,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變更是指承包人根據監理簽發設計檔案及監理變更指令進行的、在合同工作範圍內各種型別的變更,包括合同工作內容的增減、合同工程量的變化、因地質原因引起的設計更改、根據實際情況引起的結構物尺寸、標高的更改、合同外的任何工作等。
所謂工程變更,在工程專案實施過程中,按照合同約定的程式,監理人根據工程需要,下達指令對招標檔案中的原設計或經監理人批准的施工方案進行的在材料、工藝、功能、功效、尺寸、技術指標、工程數量及施工方法等任一方面的改變,統稱為工程變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