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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輝哥141739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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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夏目歷史君
任何時候都很普遍,戰爭是殘酷的,在戰爭時期誰會和你講道德。
先說說在冷兵器時期,就拿中國古代為例。
很多朝代都是以切掉敵軍遺體的一部分器官來進行戰功計算的。
秦漢、明朝都是根據斬首來計算軍功的。秦的商鞅變法中規定的軍功爵制度,就是斬首記功授爵。大家也應該聽到過斬xx首級,封萬戶侯。
明首級不但有數量還有等級。《古今治平略》:凡首功四等,曰北虜,曰遼東女直,曰西番苗蠻,曰內地反賊。
除了斬首級,還有割耳計功,像蒙古鐵騎征服歐亞,將士們會割掉敵方耳朵來算功勞。
所以如果士兵戰死了,身體很多時候是不會儲存完整。俗話說的好,不想當將軍計程車兵不是好士兵,士兵想立功,毀壞敵軍屍體必不可免。
即使到了近代,雖然不在有斬首計功這一說。但都是鋪天蓋地的坦克、大炮、飛機覆蓋性轟炸,管你是敵軍還是我軍遺體都得炸的血肉模糊。
有時候衝鋒需要掩體,也直接是拿遺體擋著,遺體不被損害是不可能的。
戰後建立烈士陵墓,一般都是合葬或者拿烈士遺物,因為遺體要不就是找不到了,就是被損壞的太嚴重了。越激烈的戰爭,越慘!
所以我們應該珍惜如今來之不易的和平!戰爭實在太殘忍了! -
3 # 李三萬的三萬裡
不確定你是特指戰士鞭屍洩憤?還是問所有情況?人性醜惡,戰爭裡確實會有人故意作賤敵軍屍體,有的是衝動洩憤,有的真的就是無聊變態,這個前些年網路的管控沒這麼嚴時,阿克巴世界那些所謂的反政府武裝,自己發的影片裡就好用這個展示自己。(再以前玩CS,三角州,正規電競比賽,鞭屍屬於會罰出場的違規,都有二貨堅持這麼幹的)
但總的來說,正常人打仗,自己活下來都精疲力盡,沒多少人有興趣專門去幹這事。大多數人寧願早點結速,雙方的收屍隊上來,趕緊給弄走,這東西沒人會一直願意擺自己面前。兩戰時期,山頭攻防再激烈,都會時常有個停頓,讓對方先收一下屍。別的情況,沒有對敵屍有特別條文,有的國家會要求自己軍人注意對敵屍的尊重,但這類規定更多是希望自己的軍人保持自己的形象。
真打起來,有時自己戰友的遺體都壘進工事了,誰在乎敵屍?對面明知工事裡有自己人屍體,不也照樣拿最重的武器招呼嗎?誰在乎呢?先顧活著的吧。戰爭之神上場,更不在乎這個,一戰的歐洲,雙方炮火準備都是重炮論星期的轟,後面無數書籍對戰場的描述都是用月球表面形容,完全不提屍體,收屍隊都不用上場。二戰時德華人用虎式跑去跟軍艦對轟,直接吃了艦炮的虎式,就別想找到有腳踏車輪大的東西,哪一攤裡面也根本不會有屍體。這種事,哪怕後來德國幹贏了,都沒法拿出來說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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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駝背鳥
其實這個問題挺無聊的,我也不明白作者具體的提問是什麼,是士兵時候再進行損壞侮辱還是因為交戰武器傷害造成的損壞!現代戰爭重火力高強度下,對於士兵身體傷害是非常大的,基本上很多都是肢體不全的!也是戰爭無法避免的!如果敵對士兵已經死亡而進行的肢體損害是不人道的,也是違背國際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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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說少你會信嗎?血肉橫飛,肢離破碎,粉身碎骨,身首異處,屍骨無存,死無全屍,血肉模糊,這些成語都可形容殘酷的戰場,電影《拯救大兵瑞恩》中的戰鬥場面已貼近真實地向世人闡明戰場的血腥與殘酷。在槍林彈雨,炮火連天的戰場上,能生存下來已經非常幸運,死傷者期盼儲存完整的軀體是奢望。尤其現代戰爭中,武器殺傷力越來越大,四肢中槍基本上都要殘廢,下半生與假肢為伴,軀幹中槍基本就與世長辭,炮火覆蓋那就灰飛煙滅了,畢竟槍炮不長眼…,所以,要珍惜生命,愛惜和平,遠離戰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