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SR全稱是Corporate-Social-Responsibility,即企業社會責任,所謂企業社會責任是指企業在創造利潤,對股東負責的同時,還應承擔起對勞動者、消費者、環境、社群等利益相關方的責任,其核心是保護勞動者合法權益,廣泛包括不歧視、不使用童工,不使用強迫性勞動,安全衛生工作環境和制度等。 CSR概念在歐美早已提出多年。像在英國的上市公司,每年都會有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歐盟目前的官方定義為“企業社會責任CSR是指企業在自願的基礎上,將對社會和環境的關注融入到其商業運作以及企業與其利益相關方的相互關係中”。 對於該定義需要強調的是: 第一,歐盟認為CSR實際上既包括社會問題也包含環境問題,使用企業社會責任這樣的定義是因為它已經被廣泛接受和認可,事實上,企業社會責任是一個具有廣泛內涵的概念,包含了企業對社會整體應負的責任,具體話題包括:健康、安全、環境汙染等,當然也包含更廣泛的一些內容。 第二,定義中特別指出了CSR包括企業如何協調與利益相關方的相互關係,也就是企業如何在其商業運作中協調、考慮僱員、消費者、商業合作伙伴、地方社群與整個社會的一些合法的關注。歐盟確認企業是實踐CSR最基本的主體,但同時企業的CSR實踐需要在企業內部和外部的利益相關方之間進行討論和協調。 第三,歐盟強調CSR是將對社會和環保的關注融入到商業運作之中,也就是說CSR並不是企業每天的商業活動之外附加的一系列活動,相反CSR恰恰應該是一個企業每天如何運作的問題:產品的研發、生產過程、銷售與市場、人力資源管理等。 最後,定義強調CSR自願的性質,也就是說歐盟認為CSR意味著企業如何在其最低限度的法律義務之上關注社會和環境問題。從這一角度來講,遵守法律是CSR的前提條件,但是不等同於CSR。這一定義對歐洲是很有益的,但是我們也意識到,它不一定非常符合中國對CSR的理解。
CSR全稱是Corporate-Social-Responsibility,即企業社會責任,所謂企業社會責任是指企業在創造利潤,對股東負責的同時,還應承擔起對勞動者、消費者、環境、社群等利益相關方的責任,其核心是保護勞動者合法權益,廣泛包括不歧視、不使用童工,不使用強迫性勞動,安全衛生工作環境和制度等。 CSR概念在歐美早已提出多年。像在英國的上市公司,每年都會有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歐盟目前的官方定義為“企業社會責任CSR是指企業在自願的基礎上,將對社會和環境的關注融入到其商業運作以及企業與其利益相關方的相互關係中”。 對於該定義需要強調的是: 第一,歐盟認為CSR實際上既包括社會問題也包含環境問題,使用企業社會責任這樣的定義是因為它已經被廣泛接受和認可,事實上,企業社會責任是一個具有廣泛內涵的概念,包含了企業對社會整體應負的責任,具體話題包括:健康、安全、環境汙染等,當然也包含更廣泛的一些內容。 第二,定義中特別指出了CSR包括企業如何協調與利益相關方的相互關係,也就是企業如何在其商業運作中協調、考慮僱員、消費者、商業合作伙伴、地方社群與整個社會的一些合法的關注。歐盟確認企業是實踐CSR最基本的主體,但同時企業的CSR實踐需要在企業內部和外部的利益相關方之間進行討論和協調。 第三,歐盟強調CSR是將對社會和環保的關注融入到商業運作之中,也就是說CSR並不是企業每天的商業活動之外附加的一系列活動,相反CSR恰恰應該是一個企業每天如何運作的問題:產品的研發、生產過程、銷售與市場、人力資源管理等。 最後,定義強調CSR自願的性質,也就是說歐盟認為CSR意味著企業如何在其最低限度的法律義務之上關注社會和環境問題。從這一角度來講,遵守法律是CSR的前提條件,但是不等同於CSR。這一定義對歐洲是很有益的,但是我們也意識到,它不一定非常符合中國對CSR的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