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客戶詢盤:一般在客戶下訂單之前,都會有相關的Order Inquiry給業務部,做一些細節上的瞭解。
2.報價:業務部及時回覆客人查詢,確定貨物品名,型號,生產廠家,數量,交貨期,付款方式,包裝規格及櫃型等,Performa Invoice 給客戶做正式報價。
3.得到訂單:經過洽談,收到客戶正式的訂單purchase Order。
4.下生產訂單:得到客人的訂單確認後,給工廠下訂單,安排生產計劃。
5.業務審批:業務部收到訂單後,首先做出業務稽核表。按"出口合同稽核表"的專案如實填寫,儘可能將各種預計費用都列明。合同審批需附上客人訂單傳真件,與工廠的收購合同。稽核表要由業務員簽名,部門經理審批,再交管理部人員稽核後才能執行。如金額較大的,或有預付款和佣金等條款的,要經公司總經理審批才行。合同審批之後,製成銷售訂單,交給部門程序員跟進。
6.下達生產通知:業務部在確定交貨期後,滿足下列情況可下達生產通知, 通知工廠按時生產: 6.1:如果是L/C付款的客戶,通常是在交貨期前1個月確認L/C已經收到,收到L/C後應業務員和單證員分別審查信用證,檢查是否存在錯誤,交貨期能否保障,及其他可能的問題,如有問題應立即請客人改證。 6.2:如果是T/T付款的客戶,要確認定金已經到賬。 6.3:如果是放帳客戶,或透過銀行D/A等方式收匯等,需經理確認。
7. 驗貨 7.1:在交貨期前一週,要通知公司驗貨員驗貨。 7.2:如果客人要自己或指定驗貨人員來驗貨的,要在交貨期一週前,約客戶查貨並將查貨日期告知計劃部。 7.3:如果客人指定由第三方驗貨公司或公正行等驗貨的,要在交貨期兩週前與驗貨公司聯絡,預約驗貨時間,確保在交貨期前安排好時間。確定後將驗貨時間通知工廠。
8.製備基本檔案。工廠提供的裝箱資料,製作出口合同,出口商業發票,裝箱單等檔案(應由業務跟單員製作,交給單證員)。
9.商檢:如果是國家法定商檢產品,在給工廠下訂單時要說明商檢要求,並提供出口合同,發票等商檢所需資料。而且要告訴工廠將來產品的出口口岸,便於工廠辦理商檢。應在發貨一週之前拿到商檢換證憑單/條。
(以下是船務流程)
10. 租船訂倉: 10.1.如果跟客人簽定的合同是FOB CHINA條款,通常客人會指定運輸代理公司或船公司。應儘早與貨代聯絡,告知發貨意向,瞭解將要安排的出口口岸,船期等情況,Q確認工廠的交貨能否早於開船期至少一週以前,以及船期能否達到客人要求的交貨期。應在交貨期兩週之前向貨運公司發出書面定倉通知(ING ORDER),通常在開船一週前可拿到定倉紙。 10.2.如果是由賣方支付運費,應儘早向貨運公司或船公司諮詢船期,運價,開船口岸等。經比較,選擇價格優惠,信譽好,船期合適的船公司,並告訴業務員通告給客人。如客人不同意時要另選客人認可的船公司。開船前兩週書面定倉,程式同上。 10.3.如果貨物不夠一個小櫃,需走散貨時,向貨代公司定散貨倉位。拿到入倉紙時,還要了解截關時間,入倉報關要求,等內容。 10.4.向運輸公司定倉時,一定要傳真書面定倉紙,註明所定船期,櫃型及數量,目的港等內容,以避免差錯。
11. 安排拖櫃: 11.1.貨物做好並驗貨通過後,委託拖車公司提櫃,裝櫃。拖車公司應選擇安全可靠,價格合理的公司簽定協議長期合作,以確保安全及準時。要給拖車公司傳真以下資料:定倉確認書/放櫃紙,船公司,定倉號,拖櫃委託書,註明裝櫃時間,櫃型及數量,裝櫃地址,報關行,及裝船口岸等。如果有驗貨公司看裝櫃,要專門宣告,不能晚到。並要求回傳一份上櫃資料,列明櫃號、車牌號、司機及聯絡電話等 11.2.傳真一份裝車資料給工廠,列明上櫃時間、櫃型、訂倉號、訂單號、車牌號以及司機聯絡電話。 11.3.要求工廠在貨櫃離開工廠後儘快傳真一份裝貨通知給業務部,列明貨櫃離廠時間、實際裝貨數量等,並記裝箱號碼和封條號碼作為提單的資料。要求工廠裝櫃後一定要記住上封條。
12.委託報關:在拖櫃同時將報關所需資料交給合作報關行,委託出口報關及做商檢通關換單。通常要給報關留出兩天時間(船截關前)。委託報關時,應提供一份裝櫃資料,內容包括所裝貨物及數量,口岸,船公司,定倉號,櫃號,船開截關時間,拖車公司,櫃型及數量,本公司的聯絡人和電話等。
13. 獲得運輸檔案: 13.1. 最遲在開船後兩天內,要將提單補料內容傳真給船運公司或貨運代理。補料要按找L/C或客人的要求來做,並給出正確的貨物數量,以及一些特殊要求等,包括要求船公司隨同提單出的船證明等。 13.2. 督促船公司儘快出提單樣板及運費帳單。仔細核對樣本無誤後,向船公司書面確認提單內容。如果提單需客人確認的,要先傳真提單樣板給客人,得到確認後再要求船公司出正本。 13.3. 及時支付運雜費,付款後通知船公司及時取得提單等運輸檔案。支付運費應做登記。
14. 準備其他檔案 14.1.商業發票:L/C 要求提供的檔案中,對商業發票要求最嚴格。發票的日期要確定在開證日之後,交貨期之前。發票中的貨物描述要與L/C上的完全相同,小寫和大寫金額都要正確無誤。L/C上對發票的條款應顯示出來,要顯示嘜頭。如果發票需辦理對方大使館認證,一般要提前20天辦理。 14.2.FORMA原產地證書:FORM A 原產地證要在發貨之前到檢驗檢疫局申辦。需注意的是運輸日期要在L/C 的交貨期和開船日之前,在發票日期之後。未能在發貨之前辦理的,要辦理後發證書,需提供報關單,提單等檔案。經香港轉運的貨物,FORM A證書通常要到香港的中國商檢公司辦理加簽,證明未在港對貨物進行再加工。 14.3.一般原產地證:一般原產地證可在中國貿易促進會辦理,要求低一些。可在發貨之後不太長的時間內補辦。如果原產地證書要辦理大使館加簽,也和發票一樣要提前20天辦理。 14.4.裝運通知:一般是要求在開船後幾天之內,要通知客人發貨的細節,包括船名,航班次,開船日,預計抵港日,貨物及數量,金額,包裝件數,嘜頭,目的港代理人等。有時L/C要求提供傳送證明,如傳真報告書,發函底單等,注意按客人要求的時間內辦理。 14.5.裝箱單:裝箱單應清楚地表明貨物裝箱情況。要顯示每箱內裝的數量,每箱的毛重,淨重,外箱尺寸。按外箱尺寸計算出來的總體積要與標明的總體積相符。要顯示嘜頭和箱號,以便於客人查詢。裝箱單的重量,體積要於提單相符。
15.交單: 15.1.採用L/C收匯的,應在規定的交單時間內,備齊全部單證,並嚴格審單,確保沒有錯誤,才交銀行議付。 15.2.採用T/T收匯的,在取得提單後馬上傳真提單給客人付款,確認受到餘款後再將提單正本及其他檔案寄給客人。 15.3.如果T/T收匯的,要求收全款才能做櫃的,要等收款後再安排拖櫃。拿到提單後可立即寄正本提單給客人。
16.業務登記:每單出口業務在完成後要及時做登記,包括電腦登記及書面登記,便於以後查詢,統計等。
17.檔案存檔:所有的檔案、L/C和議付檔案必須留存一整套以備查用。
18.單證員平時應注意收集運價變動,船期,航線,等資訊,為業務員報價提供幫助
1.客戶詢盤:一般在客戶下訂單之前,都會有相關的Order Inquiry給業務部,做一些細節上的瞭解。
2.報價:業務部及時回覆客人查詢,確定貨物品名,型號,生產廠家,數量,交貨期,付款方式,包裝規格及櫃型等,Performa Invoice 給客戶做正式報價。
3.得到訂單:經過洽談,收到客戶正式的訂單purchase Order。
4.下生產訂單:得到客人的訂單確認後,給工廠下訂單,安排生產計劃。
5.業務審批:業務部收到訂單後,首先做出業務稽核表。按"出口合同稽核表"的專案如實填寫,儘可能將各種預計費用都列明。合同審批需附上客人訂單傳真件,與工廠的收購合同。稽核表要由業務員簽名,部門經理審批,再交管理部人員稽核後才能執行。如金額較大的,或有預付款和佣金等條款的,要經公司總經理審批才行。合同審批之後,製成銷售訂單,交給部門程序員跟進。
6.下達生產通知:業務部在確定交貨期後,滿足下列情況可下達生產通知, 通知工廠按時生產: 6.1:如果是L/C付款的客戶,通常是在交貨期前1個月確認L/C已經收到,收到L/C後應業務員和單證員分別審查信用證,檢查是否存在錯誤,交貨期能否保障,及其他可能的問題,如有問題應立即請客人改證。 6.2:如果是T/T付款的客戶,要確認定金已經到賬。 6.3:如果是放帳客戶,或透過銀行D/A等方式收匯等,需經理確認。
7. 驗貨 7.1:在交貨期前一週,要通知公司驗貨員驗貨。 7.2:如果客人要自己或指定驗貨人員來驗貨的,要在交貨期一週前,約客戶查貨並將查貨日期告知計劃部。 7.3:如果客人指定由第三方驗貨公司或公正行等驗貨的,要在交貨期兩週前與驗貨公司聯絡,預約驗貨時間,確保在交貨期前安排好時間。確定後將驗貨時間通知工廠。
8.製備基本檔案。工廠提供的裝箱資料,製作出口合同,出口商業發票,裝箱單等檔案(應由業務跟單員製作,交給單證員)。
9.商檢:如果是國家法定商檢產品,在給工廠下訂單時要說明商檢要求,並提供出口合同,發票等商檢所需資料。而且要告訴工廠將來產品的出口口岸,便於工廠辦理商檢。應在發貨一週之前拿到商檢換證憑單/條。
(以下是船務流程)
10. 租船訂倉: 10.1.如果跟客人簽定的合同是FOB CHINA條款,通常客人會指定運輸代理公司或船公司。應儘早與貨代聯絡,告知發貨意向,瞭解將要安排的出口口岸,船期等情況,Q確認工廠的交貨能否早於開船期至少一週以前,以及船期能否達到客人要求的交貨期。應在交貨期兩週之前向貨運公司發出書面定倉通知(ING ORDER),通常在開船一週前可拿到定倉紙。 10.2.如果是由賣方支付運費,應儘早向貨運公司或船公司諮詢船期,運價,開船口岸等。經比較,選擇價格優惠,信譽好,船期合適的船公司,並告訴業務員通告給客人。如客人不同意時要另選客人認可的船公司。開船前兩週書面定倉,程式同上。 10.3.如果貨物不夠一個小櫃,需走散貨時,向貨代公司定散貨倉位。拿到入倉紙時,還要了解截關時間,入倉報關要求,等內容。 10.4.向運輸公司定倉時,一定要傳真書面定倉紙,註明所定船期,櫃型及數量,目的港等內容,以避免差錯。
11. 安排拖櫃: 11.1.貨物做好並驗貨通過後,委託拖車公司提櫃,裝櫃。拖車公司應選擇安全可靠,價格合理的公司簽定協議長期合作,以確保安全及準時。要給拖車公司傳真以下資料:定倉確認書/放櫃紙,船公司,定倉號,拖櫃委託書,註明裝櫃時間,櫃型及數量,裝櫃地址,報關行,及裝船口岸等。如果有驗貨公司看裝櫃,要專門宣告,不能晚到。並要求回傳一份上櫃資料,列明櫃號、車牌號、司機及聯絡電話等 11.2.傳真一份裝車資料給工廠,列明上櫃時間、櫃型、訂倉號、訂單號、車牌號以及司機聯絡電話。 11.3.要求工廠在貨櫃離開工廠後儘快傳真一份裝貨通知給業務部,列明貨櫃離廠時間、實際裝貨數量等,並記裝箱號碼和封條號碼作為提單的資料。要求工廠裝櫃後一定要記住上封條。
12.委託報關:在拖櫃同時將報關所需資料交給合作報關行,委託出口報關及做商檢通關換單。通常要給報關留出兩天時間(船截關前)。委託報關時,應提供一份裝櫃資料,內容包括所裝貨物及數量,口岸,船公司,定倉號,櫃號,船開截關時間,拖車公司,櫃型及數量,本公司的聯絡人和電話等。
13. 獲得運輸檔案: 13.1. 最遲在開船後兩天內,要將提單補料內容傳真給船運公司或貨運代理。補料要按找L/C或客人的要求來做,並給出正確的貨物數量,以及一些特殊要求等,包括要求船公司隨同提單出的船證明等。 13.2. 督促船公司儘快出提單樣板及運費帳單。仔細核對樣本無誤後,向船公司書面確認提單內容。如果提單需客人確認的,要先傳真提單樣板給客人,得到確認後再要求船公司出正本。 13.3. 及時支付運雜費,付款後通知船公司及時取得提單等運輸檔案。支付運費應做登記。
14. 準備其他檔案 14.1.商業發票:L/C 要求提供的檔案中,對商業發票要求最嚴格。發票的日期要確定在開證日之後,交貨期之前。發票中的貨物描述要與L/C上的完全相同,小寫和大寫金額都要正確無誤。L/C上對發票的條款應顯示出來,要顯示嘜頭。如果發票需辦理對方大使館認證,一般要提前20天辦理。 14.2.FORMA原產地證書:FORM A 原產地證要在發貨之前到檢驗檢疫局申辦。需注意的是運輸日期要在L/C 的交貨期和開船日之前,在發票日期之後。未能在發貨之前辦理的,要辦理後發證書,需提供報關單,提單等檔案。經香港轉運的貨物,FORM A證書通常要到香港的中國商檢公司辦理加簽,證明未在港對貨物進行再加工。 14.3.一般原產地證:一般原產地證可在中國貿易促進會辦理,要求低一些。可在發貨之後不太長的時間內補辦。如果原產地證書要辦理大使館加簽,也和發票一樣要提前20天辦理。 14.4.裝運通知:一般是要求在開船後幾天之內,要通知客人發貨的細節,包括船名,航班次,開船日,預計抵港日,貨物及數量,金額,包裝件數,嘜頭,目的港代理人等。有時L/C要求提供傳送證明,如傳真報告書,發函底單等,注意按客人要求的時間內辦理。 14.5.裝箱單:裝箱單應清楚地表明貨物裝箱情況。要顯示每箱內裝的數量,每箱的毛重,淨重,外箱尺寸。按外箱尺寸計算出來的總體積要與標明的總體積相符。要顯示嘜頭和箱號,以便於客人查詢。裝箱單的重量,體積要於提單相符。
15.交單: 15.1.採用L/C收匯的,應在規定的交單時間內,備齊全部單證,並嚴格審單,確保沒有錯誤,才交銀行議付。 15.2.採用T/T收匯的,在取得提單後馬上傳真提單給客人付款,確認受到餘款後再將提單正本及其他檔案寄給客人。 15.3.如果T/T收匯的,要求收全款才能做櫃的,要等收款後再安排拖櫃。拿到提單後可立即寄正本提單給客人。
16.業務登記:每單出口業務在完成後要及時做登記,包括電腦登記及書面登記,便於以後查詢,統計等。
17.檔案存檔:所有的檔案、L/C和議付檔案必須留存一整套以備查用。
18.單證員平時應注意收集運價變動,船期,航線,等資訊,為業務員報價提供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