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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天天啃豬蹄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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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唯有歲月能言
別結婚現在不挺好嗎?省的怎麼都覺得不合適,不結婚安全感不最強嗎?不是兩箱情願的事最好別做,做了最後也是麻煩。為了省去麻煩就是別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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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ye你
如果要公平,最少生兩個孩子,夫妻每個人生一個,自己生的那個自己負責帶負責餵奶吃喝拉撒自己搞定,生活費AA制,畢竟女人也會掙錢,問題是女人為什麼還要嫁人?犯賤嗎?如果需要找個情人不香嗎?不用生孩子,還有人哄開心,至少傷心轉身離去不用擔心孩子成長問題!要你這個丈夫有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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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啦啦與君同
不給彩禮可以,各過各的,每個人工資自理,要生孩子給錢(按代孕標準給費用),生育補貼之類的,行就過日子,不行就另外找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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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蝦百花說說
01
啥叫公平?啥叫不公平?很多時候都是自己的感覺,每人感覺的公平是不一樣的。有些事情你可能覺得公平,他可能覺得就不公平!尤其對這種家務事,清官難斷!你覺得公平就公平,不公平就不公平!
當然,當地的習俗就是這樣子的話,婚後輪流去雙方家裡過年,男方不給彩禮,就是公平的了吧?
俗話說十里不同風,百里不通俗。男方家鄉的風俗是這樣,但女方家鄉的風俗是另外一個樣子,那麼兩個人可能覺得都不公平!
最重要的還得是兩個人商量著怎麼辦!
02
說說身邊的事兒!
一種情況是雙方父母商量著給彩禮,該給多少給多少。大年三十先去男方家呆兩天,初三或初四初五再回孃家呆兩天!大部分是這種情況。兩個年輕人雖說兩個不同市來回跑,這麼多年過得也挺和諧的!
一種情況是當初結婚時,男方就沒有條件給彩禮,房子還是女方買的,過年時也是兩個家來回跑!
一種情況是外地女孩嫁到本地,結婚時要了超過男方父母預想中價位,但最後還是給了!這個彩禮是給女方父母的,不是給小兩口子過日子的!
結婚後,按女方那邊習俗就是嫁出去的女孩基本就不回家過年了,基本上就以婆家為家了,後來男為母親對朋友說,這彩禮應該給那麼多!
還有一對挺特殊的,男方當時也給了彩禮。但婚後沒兩年,女方與男方家裡不和,過年的時候就不再去男方家過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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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怒小詩
一對新人能夠做主,那就什麼都無所謂。
有愛,就有公平。
有句古話:清官難斷家務事。
家裡的事,就要家人一起解決。
家事公之於眾,說明這個家有問題了。
還有句古話: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
家事都決斷不了,其它事就免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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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小丸子8527
我覺得你應該分手,你男朋友的價值觀,人生觀有問題,我婚姻十幾年,相信我,這樣想法的男人不要嫁,婚前就這樣還討價還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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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局外人gd
貌似你將自己當貨品彩禮是交易價了。將自己賣個好價格你就開心了?一邊吼女權,男女平等,一邊當自己貨品,弟弟哥哥的貨物。高彩禮你樂啥,組建了家庭那彩禮的錢本該就是你用來改善自己的生話的。你本身就應該是彩禮的受害者。關於習俗,過年就是男方過,外家是探年,但如果是獨女兩邊輪流過是應該。我廣東,15年前彩禮3000,陪嫁過萬。這邊大多嫁女倒貼,沒見到嫁女的說虧本什麼的。好像很多省份當女人是貨品,女的也很享受自己作為貨品賣個好價才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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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錢的大多都不懂得珍惜,因為犯錯成本太低,大不了花10幾元工本費離了再找個年輕的新鮮的,一點金錢損失都沒有,也不心疼。若花個十萬八萬幾十萬元大代價娶回來的老婆,換老婆成本太高甚至換不起,你看他和婆家人心不心疼你?
男人只要有錢和誰都有緣,45還能找25小美眉,別說30多歲剩女滿大街都是了,三四十歲二婚女人可選擇範圍多少?心裡有數嗎?!
這世上哪有絕對的公平?女人懷胎十月以命搏命孕育後代,一不小心小命搭上,回頭男人頂多再一當回新郎再娶個,甚至把娶你省下的禮金給下一任,前任老婆爸媽只有自個哭暈在廁所的份……彩禮,路鄉隨俗,但不要免俗,就算孃家有錢也可以由爸爸媽媽收了私下給你當私房錢用,真心愛你的人絕對不會讓心愛的女人受半點委屈,就算量力而行搗幾萬元出來也是必須的,婚前幾萬元都不攢不備,老想著空手套白狼,算計著免俗不付禮金的男人,請慎重考慮吧,真要斤斤計較也甭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