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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花眼看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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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師範生活
學生犯錯的情況有很多,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本人從教20載,還沒有對學生錯誤處罰進行“回家反思一週”的做法。也許是我比較幸運吧,我一畢業參加工作就分配到了一個縣重點中學,當時的學風很好,能進我校學習的學生各方面都還不錯。全縣當時人口在70萬左右,只有我校一個重點中學,而且只招收12個班,大概就是600名學生。所以生源是經過千挑萬選而來的,調皮搗蛋的學生極少。
不過那時還有“擇校”的做法,就是很多學生成績沒達到我校的錄取線,透過繳上一定所謂的“擇校費”也可以進入我校成為正式學生。這種情況進來的學生很多是要學習體育或藝術,文化成績偏差,行為習慣不太好比較難於管理。很多時候,他們在課堂上做一些小動作,發出一些不和諧的聲音來,如當老師及時制止時,也有極少數同學公然頂撞老師,不服管教。遇到這種情況,我們一般是按程式進行教育:首先通知班主任,讓其說服學生,如果還不行,一般領到教導處讓教導主任來教育。一般到了這個時候,學生都會表面“屈服”老師:往往當面對著“頂撞老師”道個歉了結此事。一般這種事一兩天就可以結束,停課也就是一兩天的事,不會很長。所以回家反思一週的時間我認為有點長,如果家長要上班,也沒有辦法照看小孩子,也起不到真正的效果。
不過,不同學校校規不同,作為家長要尊重校方的處理。一個學校的校規校紀是針對所有學生,不是針對“差生”或“好生”,沒有規矩不成方圓嘛。
還有就是看學生犯的錯誤的性質。如果是聚眾鬥毆就嚴重了,一般如果有學生勾結校外不良青年帶了管制刀具進校園打架後造成後果比較嚴重的,或類似這樣的情況,犯錯學生一般會開除,因此這樣被視為嚴重威脅校園師生的安全了。學校的處罰不多,但是嚴重的還有留校察看之類的。至於考試偷看被抓就沒什麼嚴重了,一般就是通報一下而已。當然,這對學生來說已經足於起到威懾作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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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聽風吹189
學生擾亂課堂,老師不能打不能罵,受害的是更多要學習的學生。反思一週,其實就是給其他同學能安靜學習一週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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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孤帆遠影LLM
反思一週不妥,本來就是差生,一週不上課學習,豈不就更跟不上趟啦?最管用的就是,猛揍一頓,打得這小子想忘都忘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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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海嘯2016
也只能如此 沒有更好的辦法 老師也要養家餬口 手中的教鞭 敢舉不敢落 落下去搞不好下崗 和幾十年前 嚴師手持教鞭 已經一去不復返了 家庭再把孩子當寵物養 人之初性本善 自己的孩子自己教育吧 成不成人 家長的事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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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植林叟
事實是,老師真的不能用這種權利,高中學生回家七天,回去他還能跟上課程?這不是害人麼?學生犯錯批評糾正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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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哇天吶
能出現停課現象的,應該是問題到了一定程度了。不會因為你一次上課睡覺就停課。
以上課睡覺為例。
倘若到了老師因為叫醒你,數次中斷教學,影響其他同學正常聽課,而且這種情況一而再再而三出現。白天睡足了,晚上折騰宿舍別人睡不了。那就只能請你回家先補覺,倒時差了。
因為半大孩子打不得,罰不得,罵不得,單靠老師兩張嘴皮子教育,早就有“抗體”了。老師再苦口婆心的教育,也抵不過晚上熬夜玩手機的快感。
很多人都會說是班主任停孩子課,其實不是。老師是按校規校紀管理。國有國法,校有校規。類似於判某個人做牢,法官是宣判的,其實是法律讓他坐牢。停課這事,班主任是按校規校紀執行。
如果班主任不按規章來,就像不按法律,隨意判刑,那這個老師是有問題的。
停課的還有別的原因,抽菸,帶手機,等等。
校規校紀制定在前,不是針對哪個孩子,是針對一些事,對事不對人。別違規違紀,心思用在學習上。就不會出現停課現象了。
補充幾點,老師其實沒有幾個願意停孩子課的。
第一,如果家長監管不到位,就等於放假。犯錯了還能享受假期,有些自控能力差的孩子,這是一種變相誘惑啊。
第二,停課回來,還得想法給他補課。要不一週時間,落下很多東西,不愛學的就更不願意學了。
第三,不是所有家長都接受處罰,每次學生違紀停課都和家長說半天。最常見的說法就是,老師,罰他搞值日,不聽話就揍他,就是別停課。哎,頭疼的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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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川南康菲特
犯了什麼錯誤?沒說清楚,難道是我把女同學的肚子搞大了?為什麼要反思一週二而不是一個月或者一年呢?有什麼法律依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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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弘毅線上微課堂
不在校學習,肯定會落下功課,影響成績的,如果是特聰明的,影響可能不大。而且其實孩子是有受教育權的,學校不可以擅自讓孩子停課。
出現這種情況,一個是要爭取孩子的合法權利,讓孩子回學校上課。再一個也要調查清楚為什麼“動不動”就讓“回家”反省。如果說孩子沒犯大錯,不是屢教不改,或者特別惡劣,最多在學校思過,寫個檢討書,應該就可以了,沒必要非要孩子回家。讓孩子停課回家,應該是孩子犯錯,又不服從老師、學校管教,學校覺得沒有比較好的處理辦法。
總之,及時讓孩子回校接受教育,另外,從多方面(孩子本人、孩子同學、任課老師、學校領導)瞭解孩子情況,並配合老師和學校的合理訴求,共同教育好孩子。
回覆列表
勒令回家反思,這是學校懲處嚴重違反校紀學生的慣用方式,適用於中學生。作為教師,我對此有條件支援。這個“前提條件”就是該生多次違反校紀,情節嚴重、影響惡劣且屢教不改。
我反對把這種“必殺技”當做常規武器使用;一定要慎用,少用,儘量不用。
作為學生家長,首先要理解教師的工作。可以這樣說,在普通中小學,假如把普通教師花費在教書育人上的精力和心血分值定為100,其中分攤在調皮搗蛋的少數學生身上的能佔50以上;品學兼優的學生倒是最省心的——這也可以解釋,為什麼多年後後者多“忘恩”,調皮搗蛋的學生反而對老師念念不忘——您把孩子交給學校,打不能打,罰不敢罰,除了苦口婆心地規勸,看到一點閃光點和小小的進步就趕緊鼓勵表揚,其他可用的手段很少。所以一旦您被通知到校對孩子配合教育,一旦發展到迫令貴公子令千金回家反思反省,多半是玩雜耍的躺倒地上,沒什麼新戲法了。這時候,請不要抱怨學校和教師“絕情”,您也該和孩子一起自我反省,擔起家長該承擔的責任。畢竟孩子是您家的,您的後半輩子要和他捆綁在一起。我在其他回答裡曾舉過例子,人家家長有到校陪讀的也有求助心理諮詢師的,還有其他創造時機對孩子進行教育的。家長在教育孩子方面,可能不如教師專業,但在教育方式的選擇上絕對比老師們有更大的空間。
作為教師,也要做到真正對學生負責。前面我說到“反對把這種必殺技當做常規武器使用;一定要慎用,少用,儘量不用”,是因為我也確實見到有教師把這一招濫用,動輒就讓學生請家長,勒令回家反思。
做農民的都知道,在莊稼地裡上治蟲施藥,即使是毒性最強的、效果最好的,用的次數多了,害蟲也能產生抗藥性,總有失靈的那一天。除非你要的效果是要讓這名同學自動退學,否則決不可在同一名學生身上再三給予此類處罰。
我有一位學生,現在在我縣法院工作。有一回在回憶往事的時候,還對他當年的班主任頗有微詞:那一年臨近畢業的時候,他熱衷打籃球,班主任老師在忍無可忍之下就是處罰他回家反省。我在想,說不定就是他的班主任老師的這一處罰才讓他及時收心,最終考上了他心儀的學校呢!但他偏不領情,二十多年了還耿耿於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