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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喵了個咪發嗦拉西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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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大米有文化
1、電影(包括電視等內容形式)被髮明以來首先是作為娛樂形式存在的,直到今天影視作品的首要屬性依然是“娛樂”大眾為主,這是作為影視內容的第一屬性。後期隨著很多藝術家的加入,電影慢慢的成為了一種藝術形式。這也跟歷史上其他藝術形式相類似。馬克思的文藝理論語藝術起源於勞動,而另外一種說法是藝術起源於宗教。不管起源於什麼,藝術的外在形式一定是具備娛樂性,否則就不具備廣泛傳播的條件。
2、作為第七藝術的電影成立以來,是其他各種藝術的綜合:文學、雕塑、音樂、舞蹈、舞臺表演等等,但是電影藝術作為一種聲光電的綜合藝術形式,一定是弱於其他單項藝術形式的。不管是文學性和還有音樂、表演上都要無法跟其他單一藝術形式相比較。這麼說吧,能把電影當做藝術來崇拜的人大多沒什麼文化水平,因為很難在其他單項藝術上有深度審美,所以退而求其次追求電影藝術。但凡有點文化修養誰看電影啊,哪怕是文藝電影,這在歐洲是很普遍的文化價值觀。影視這種淺顯的藝術形式總歸還是娛樂性為主的,真正的深層藝術形式一定是文學、音樂、美術。這在網際網路領域叫“垂直細分時代”,垂直細分的一定要比“門戶”的專業性強,也做得更好。
3、至於說到文學改編的電影,除了在藝術性上無法比較,主要在於兩種不同的藝術展現形式和深度。文學的意義在於閱讀者閱讀作品時自己的大腦會主動構建一個自己的“想象空間”,閱讀者需要和作者進行深度互動,閱讀本身就是參與“二次創作”的過程。簡單地說每一個閱讀者都是一個“導演”,因此“一千個人心中有一千個哈姆雷特”,這就是文學的意義所在。文學不是一種單向傳播,而是一種“腦力互動”。而且文學因為是文字構建的抽象世界,它可以天馬行空,也可以留白暢想,恣意妄為。抽象的文字世界充滿了放飛自我的樂趣。
5、所以在大多數的文學改編電影作品中,幾乎沒有“原著黨”會滿意這種改變,這是因為審美深度的降低,想象空間的禁錮而導致的。或者說文學的“娛樂化”就是電影,但是這也是電影的好處,就是把文學變成了更加淺顯易懂的聲光電的視覺藝術。當然也有例外,一些很爛的文學小說也因為導演的偉大而讓作品變得“升維”了,增加了很多文學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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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詩酒情聖
因為一段文字往往包含多重內容,反映多重心理活動。而影視作品只能反映其中之一,所以影視作品不能與文學作品原著相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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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三聲
因為1000個人心中有1000個哈姆雷特,書籍帶給人們最大的樂趣就是你可以自己在大腦中去構建場景和人物形象。這種構建是不需要任何的人力、物力耗費的,也是最符合每個人的審美以及價值觀的。
但影視作品就不一樣了。如果是一本原著粉少的作品還則罷了,如果是原著本身就具有很大影響力的作品,不論怎麼做都會引起原著粉的反感。近幾年IP改編大熱,很多的IP作品都被影視化製作。其中不乏成績不錯的,像《花千骨》、《三生三世十里桃花》、《楚喬傳》等播放量和大眾口碑都還算不錯的。但只要開啟彈幕就會發現滿屏都是原著粉的吐槽。這其實不能全怪影視製作方,畢竟中國文字藝術博大精深,每一個作者在創作的時候也都是天馬行空的,要找到一個完完全全符合原著的簡直是難於登天。
但真的就沒有超越原著的影視作品了嗎?當然有,我覺得的最成功的影視化作品就是83版《西遊記》。整部作品對《西遊記》原著進行了改編和再創作。但所有的選角都超級棒,雖然服化道簡陋,但卻好看的要命。
除了中國版的《西遊記》,韓版的《花遊記》也是改編的很棒的作品。所以說改編不是沒有成功的例子,只是需要認認真真的編劇以及真正用心的團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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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跳跳說電影
通俗解釋,電影再好,也沒有觀眾想想的美好,你看小說想想出來的美女,和線上的明星匹配,匹配度真心不高,如果真有也不一定是演員,就算是演員也不一定能演出大眾的想想,成功的電影,選演員還是有一定難度的,畢竟電影的拍攝現在已經商業化,選匹配度高的,沒有人氣,選有人氣的匹配度不高,所以這個問題至少現在還沒有辦法解決,電影拍攝方只能取大眾所好,選個中間匹配度,人氣中和的演員,所以這個是個時間問題,以後全民演員或許可以達到這個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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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首先,有先入為主的意識,看小說的時候就會代入想象,一萬個人就有一萬個哈姆萊特,其次,小說可以天馬行空的想象,這是一個精神世界,很難被影視劇推翻的,最後,小說的很多內容無法用畫面還原,加上一些稽核要求,還原度就會變低。